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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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

浅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

浅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一、引言在当今社会,行政管理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

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也关系到国家或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进行探讨。

二、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1、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我国政府机构庞大,层级较多,这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

过多的层级使得政策制定和执行周期过长,难以迅速应对各种问题。

政府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现象,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

2、行政法规不健全尽管我国政府在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行政法规过于笼统,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导致执行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一些行政法规与实际情况脱节,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行政审批制度落后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效率低,这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一些审批环节存在不透明现象,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4、公务员素质参差不齐公务员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力量,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效率。

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能力不足、服务意识淡薄等。

这导致了政府部门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捉襟见肘,影响了行政效率。

三、提高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建议1、优化政府机构设置针对政府机构庞大、层级过多的问题,建议精简政府机构和层级,减少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中间环节。

同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工作。

通过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可以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率。

2、加强行政法规建设为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需要完善行政法规体系。

具体而言,应制定更加具体、明确的行政法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修改和更新行政法规,使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还要加强对行政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中国行政体制的现状

中国行政体制的现状

中国行政体制的现状、问题和前景摘要: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行政体制的改革的重视日益加强,经过六次行政体制改革之后,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

本文首先对我国行政体制的现状进行了描述,接着着力论述了我国现行行政体制尚不完善之处,最后就我国行政体制的发展前景也发表了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体制;现状;问题;前景一、我国行政体制的现状1.行政伦理当前新公共管理发展的情况下,行政伦理也成为服务型政府构建、政府职能转型的新的需要。

行政道德对于公共管理的开展,对于逐步实现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合法化和规划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行政伦理有助于中国政府转型,引导着我国政府逐步由“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逐步达到善治的要求,即“合法、法治、透明、回应、负责”,充分实现公民与政府“权、责、利”的有效补充和配合。

2.行政效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与深入和对公共行政规律的探求与掌握,加之公共行政人员的素质的逐渐提高,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的有效性和效率在逐步提高中。

随着“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和谐社会”的提出,行政学者们的目光开始转向行政体制改革、建立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实现电子政务和政府绩效评估。

因此,我国政府公共行政效率的效度和信度都有了实质性的提升。

3.行政监督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经过多年的建设,现已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该体制是由内部行政监督和外部行政监督构成的,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完整的呈网络格局的行政监督体制,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内部行政监督和外部行政监督的有效结合,提高了我国行政监督的整体效益。

但由于整个监督体系杂乱而庞大,以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行政监督体制也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4.行政决策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决策层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变化。

其一,决策观念有了转变。

浅谈行政监督之人大监督

浅谈行政监督之人大监督

行政监督之人大监督浅谈前言:按照习惯,文章开头先写一下自己选择“人大监督”作为本次行政监督学期末作业的原因。

众所周知的的是,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则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成为了我们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人大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好像并没有宪法中所赋予的那么高。

相应的人大监督的功能也被大大地弱化了。

追其原因,既有来自于政治、经济及其文化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又有来自于人大自身运行机制的直接原因。

因此我对人大的功能和权威产生了一些疑问,下面我就人大及其监督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来理一下相关的概念。

简单来说,“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那么“行政”就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再从字面意思上看“监督”,其有监察和督促两方面内容,即监察非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其改正。

那么再看什么是“人大监督”,所谓人大监督制度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了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对有关国家机关实施监督的一种制度。

人大主要有两项职权:一是立法权;二是监督权。

人大监督制度是基于人大的监督权而产生,并成为我国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国家的让人大制度正式建立于1954年。

1954年9月通过的《五四宪法》明确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问题。

但从1957年下半年起,由于阶级斗争得扩大化一直到随后的“文化大革命”,从而导致了人大监督工作留于形式,直至完全丧失。

直到改革开放以来,人大监督制度才得以重新明确,对人大监督的理论研究也才随之起步。

近二十多年来,虽然人大的监督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不可否认,人大的监督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人大的监督工作仍是整个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而直接影响到人大的权威地位能否体现,并进而影响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

深究其原因,就发现我们国家存在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

由于体制因素,我国的监督权过分集中于党及其纪委,从而使人大的监督职能难以有所作为。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政 强” 的 局 面 。 这 就 导致 了行 政 权 力 滥 用 和 膨 胀 。
承担起 法律 赋予 的责任 , 赋予你 的监督职责。 代表文化低 , 一直是 制约我国行政权利 能否依法进行监督的瓶颈 。在我 国, 韧带的监
督 作 用 很 多 只是 一 个 摆 设 ,其 监 督 作用 发 挥 的程 度 非 常 的低 , 在 社 会 上 一 直 也流 传 着 这 句 顺 口溜 , “ 人到老, 当代表, 人大 、 政 协 管 养老 ” 。人 大 代 表 代 表 着人 民 的利 益 , 履 行 好 行 政 监 督 能力 , 做 好
些 机 构 该 做 人 员 的 官本 位 思 想 很 严 重 , 认 为 自己是 领 导 , 就 代 表
性的。所 以在封建官僚体系 内, 关于监督权是往往是随着皇权而随
意漂移 、 摇摆不定, 有效的监督一直就没有真 正实现过 。 又 因为受几 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 中国特别注重礼节、 亲情 , 为此也被称之 为关
系 社会 。 因 为朋 友 、 同学、 亲戚、 老 乡等 各种 关 系 的存在 , 导 致有 时在
最高的权威 , 其他 人都得按照他 的意思行事。当一个 人掌握一 定 的权力 时, 而 且这种权力 不受 约束时 , 往往 就滥用权 力 , 以权谋
私, 为 了谋 求 自身 利益 的最 大 化 , 而 忽视 了人 民 , 忘 了 自己 的权 力 时 由 人 赋予 的 , 人 民才 是 国家 的主 人 , 自己只 是 人 民 的 公仆 。 这 样 在 官 僚 作风 的思 想 影 响 下 , 去 损 害 他 人 和 社 会 。 有 些行 政 机 关 人
出来监督事件时就变成 了“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 这就使监督行为 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而新中国成立 以后 , 受几千年封建体制的影 响, 人民就保持了对行使行政权力监督漠视 的状态。他们想当然地 认为政府是人民政府, 人 民的政府 自然为人民服务, 不需要监督。 对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我国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中文摘要】当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人大监督零碎化、检察监督单一化、行政监督分散化、社会监督滞后化等问题,产生问题主要有人大监督力不从心、检察监督力量不足、行政监督各自为政、社会监督间接属性等原因,提出了突出人大的统一协调作用、突出检察机关的重点监督作用、突出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突出发挥社会监督的广角效应等有针对性的对策。

【中文关键字】行政执法监督;问题;原因;对策【全文】一、我国行政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人大监督零碎化、检察监督单一化、行政监督分散化、社会监督滞后化等问题。

1、人大监督零碎化。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肩负着对“一府两院”监督的神圣职责,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是人大的职责之一。

但当前受种种条件限制和影响,人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还存在零碎化的问题。

基本停留在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一个或者数个行政执法机关专题汇报,另加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某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零碎化层面上。

各地人大常委会听取行政执法机关专题汇报一年才一个或者几个,相比于庞大的行政执法机关而言,监督面实在太小太小。

上级人大常委会蜻蜓点水式的调研监督本身次数很少,此类零碎化的监督效果自然也不能过分乐观。

2、检察监督单一化。

虽然我国宪法明文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理应对包括行政执法在内所有国家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但是一直以来,我国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履行基本的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都捉襟见肘,根本没有更多的力量和时间去监督庞大的行政执法活动。

当前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主要表现在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对公安机关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尚且不是很全面深入,更遑论对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

检察机关对其他行政执法的监督也仅仅是对该机关涉嫌渎职或者贪贿犯罪的查处,外加上级检察机关偶尔组织开展的专题监督活动上。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行政权力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权力,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拓展,行政权力也在不断扩大,其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

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①。

由此可看出,权力没有制约就会失衡,不加监督,就会被滥用。

加强行政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下面我就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主要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做以初浅的分析。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政府在政治统治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职能也急剧扩大,行政权力不断取得实质性扩张。

而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有些地方已呈现滞后趋势,若跟不上改革的步伐,将极大地影响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影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和发展。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找出其中不完善之处,如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缺乏独立性等,并就当前如何完善中国行政监督体制,提出一些想法和对策,如加快行政监督立法,使监督机构具有独立性等。

[关键词]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改革思路一、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及改革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督制度做了不懈努力,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构,制定了很多监督制度。

一个较为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一)行政监督体制的内涵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它是保障国家的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制度。

具体来说,就是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评价、检查、督促及纠正的活动。

②体制一词在中文里含义很广,一般是指某一组织的制度及运行方式,其实质是权力关系的制度化、程序化。

浅谈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浅谈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内容简介: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运作方式都有了很大改观,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以下就是由我为您提供的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运作方式都有了很大改观,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以下就是由我为您提供的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比,与以人为本的现实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还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进一步探索应对措施。

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思想观念上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作用轻多元参与,在管理方式上重管理控制轻协商服务,在管理环节上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在管理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轻法制规范和道德自律。

(一)政府行政管理绩效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存在差距。

第一,宏观经济调控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经济发展只有给人带来幸福才具有意义,政府的管理工作不能脱离这个目标。

但是,这个要求并未完全达到。

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近几年最令人们关心的房地产问题一直热度不减,房价不断攀升,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利益。

虽然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还引发了广泛质疑。

第二,微观经济管理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些部门的管理中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现象,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中措施不当,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利益。

特别是在我们当前提倡低碳生活的背景下,行政投入和行政绩效之间的较大反差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真谛。

第三,对发展主体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发展权的主体是人,尊重人的发展权本质上就是尊重人的自主发展。

但是,一些部门把发展权片面理解为政府的发展权,进而滥用政府发展权,危害人民群众其他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浅谈行政人员如何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浅谈行政人员如何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浅谈行政人员如何做好行政监督工作1. 引言行政监督是行政人员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之一。

行政人员在执行行政职能时,需要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公正、透明和合法的行政管理。

本文将探讨如何做好行政监督工作的一些浅见。

2. 提高监督能力2.1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作为行政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

只有对法律法规有透彻的理解,才能正确地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2.2 研究监督技巧除了了解法律法规,还需要研究一些行政监督的技巧。

例如,研究如何收集证据、如何进行调查和审核、如何与相关方面合作等。

这些技巧的掌握将帮助行政人员更有效地进行行政监督。

3. 坚持公正和透明行政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公正和透明。

行政人员在进行监督时,必须坚持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真实客观地对待监督对象。

同时,要确保监督过程的透明,让受监督方和相关人员都能了解监督的过程和结果。

4. 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行政监督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

行政人员在进行监督时,应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同时,要确保采取的措施有效,能够真正改善行政管理的状况。

5. 加强沟通与协调行政监督工作需要与各方进行沟通和协调。

行政人员应与监督对象、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够更好地了解监督对象的情况、解决问题并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

6. 总结做好行政监督工作是行政人员的职责之一,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关键之一。

通过提高监督能力、坚持公正和透明、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以及加强沟通与协调,行政人员能够更好地完成行政监督工作,并为行政管理的改善做出贡献。

---以上是对行政人员如何做好行政监督工作的浅谈,仅供参考。

实际操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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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摘要: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吁求也因此越来越强烈。

从法理上讲,在我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

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

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从授权立法、兼行部分准司法权、扩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

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制度监督机构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了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还存在一系列明显的缺陷,“漏监”、“虚监”、“难监”比比皆是。

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努力转换薄弱环节,寻求整体优化机制。

在现阶段的实践中,行政监督机制的创新与尝试已初见成效,这将成为我国行政监督发展和完善的基础。

一、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主要问题我国行政监督的制度化、体系化发展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大量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整个行政监督系统群龙无首,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

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于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行政监督法制化程度低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前提和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在行政监督立法方面已迈出了较大步伐,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批有关行政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促进和保障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从实践来看,我国监督权涉及的一些重要领域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有关保证监督机构行使职权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对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和程序、监督对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方式等都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

监督立法的这种滞后,直接导致了行政监督工作程序不严格、标准不细致、弹性因素强等问题的产生,造成了监督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我国行政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等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和监督客体并列的关系,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性任命。

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

现阶段行政监察部门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进一步限制了行政监察权的行使。

监察机构缺乏实施监督职能所必需的权力与权威,在实践中较少发挥监督作用,较多履行办案职能。

(四)监督人员素质影响监督效能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实施者,行政监督效能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人员的素质。

在我国这样一个非常重视“人情”的国度里,相当部分行政监督人员政治素质不高,不注意坚持原则,不依法行政。

在实际工作中,或因怕得罪人,或因外界干预而放弃监督;甚至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也分不清是非界限。

相当部分行政监督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水平较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降低了行政监督的效能。

(五)监督主体缺乏监督力度在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主体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既体现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形式,又体现了国家权力的意志和法律赋予的权威,因而它应该是代表国家或人民的意志,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的最有权威的监督。

但目前,人大监督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理论上应有的权力与现实中实有的权力有差距,监督工作依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

突出表现在监督制约的法规不完善,力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尚未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权力机构对行政机关应有的监督权。

二、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要有效解决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现存的弊端,进而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一)加强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要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和职务行为切实受到上下左右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使不同主体的监督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整个行政监督体制坚强有力,就必须明确规定各种监督体系之间的职能界限和层次关系,加强监督的总体规划和避免不同监督机制间的重叠、冲突和制肘,增强和突出行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和效能。

有学者提出可以设立“全国监督联席机构”,以共产党为首,形成纪委、人大、政协和国家监察部门四大监督机构的合力,并领导和协调全国行政监督工作。

(二)加快行政监督立法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这不仅意味着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也意味着行政监督应依法进行。

有关监督的法律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

从我国目前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的现状来看,首要工作是加快行政监督立法进程,制定一系列专门监督法律、法规。

为此,必须加快制定《行政监督程序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反腐败法》、《罢免法》、《追究法》等法律法规,促进行政监督的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

通过各种专门监督法律对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和权限、监督的对象和范围、监督的方式和手段、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义务和权利等作出明确规定。

以达到依法强化监督、细化监督、增强可操作性的目的。

只有完善监督法制,才能为健全行政监督法律机制,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三)保障监督主体的独立性有效的监督必须以监督客体切实处于监督主体的监督之下为前提,并且监督主体的监督活动不受监督客体的直接制约和干扰,以保证监督主体能充分行使监督权,保证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从世界各国已有的监督机构及其发展趋势来看,监察机构的特点是其享有广泛的授权并具有独立性,它只向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负责,接受它们的领导,而不从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其编制也不纳入公务员系列。

”因此,必须重视实施独立的行政监察制度,可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设一个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以替代监察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在此最高专门监督机构下设立地方各级监督机构,受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监督机构的双重领导。

这样有利于把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于同级政府的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可以保证国家监督机构的独立性。

虽然在各级人大法定权力进一步归位之前,这一新的监督建制不可能有非常理想的效果,但至少可以使行政监督机关(监察机关)在组织上不再隶属于同级行政部门及其领导人员。

(四)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素质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监督权力的现象已屡屡发生。

如果制定了专门监督法律和实行了垂直领导以后,监督者的权力大大扩大,如果不对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同样还会产生监督者的腐败。

所以,在注重对监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

另外,还要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保证监督人员的政治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之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监督事业中去,自行杜绝参与腐败的意念。

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作风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和文化智能素质等。

我觉得目前要提高我国行政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选拔一批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监督队伍中来。

二是针对目前有的监督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距离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的情况,应十分注意通过培训来提高他们的行政监督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基本素质。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工作人员的自我素质修养,要养成努力学习,奋发进取的习惯;要勇于实践,刻苦锻炼;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使自己的素质不断提高。

有了高素质的监督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就有了基础。

不过也不能完全依赖道德素质的力量在行政监督中的作用,同时也要有法律约束。

(五)强化权力机关监督强化权力机关监督是制约行政权力、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重要保障。

在实践中,强化权力机关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应加强权力机关的自身建设,目前亟待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监督能力,通过各种方式,让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成员熟悉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了解监督的形式、程序和方法;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如建立人大监督委员会等专门监督机构,以担负起日常监督工作,保证人大监督权的落实;引入公开竞争机制,选举人大代表,弱化代表荣誉感,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次是要改进监督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抽象监督为具体监督,一般监督为重点监督,尤其是需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或者焦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如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公用事业和日用消费品物价调整问题等,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责任围绕这些问题或选择其中某一问题,对有关政府部门应尽的责任进行监督,以督促他们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以更好地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此外,行政监督体制的改进,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权威。

虽然我国人大的实际地位在近年有所提升,但离法定权力还有较大的差距。

应该继续完善人大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发挥质询、弹劾、审查、撤消等监督形式的作用。

要加强行政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创造条件使社会各界能切实参与行政监督活动。

应进一步提倡媒介舆论监督,努力发挥大众传媒监督时效性强、威慑力大和辐射面广的优势。

总之,行政监督体制改革,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各个监督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得到真正充分地发挥,应更多地务实于“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惩处”的科学操作,从法制上健全、从体制上完善、人员素质上提高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使其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①何颖、教军章著《公共行政学新论》吉林大学出版社②傅明贤主编《行政组织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③刘长江:《论建立预防性的监督机制》④据张尚族编著的《行政监督概论》政治与法律学院09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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