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层级护士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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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级护士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
(一)专科护士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备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3)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4)熟练掌握专科理论、知识、技能,将知识融会贯通于实践中。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科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8)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

2、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专科护师与临床科室护士长密切配合,有各自的职责分工。

护士长主持科室人力和物质资源的管理,以确保护理单元高效率运作。

专科护士主持并指导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通过直接分管换走,开展高级护理实践;通过查房、会诊、专科护理门诊等方式拓展实践领域和专业工作范畴;通过制定护理工作指引、护嘱等指导其他护士工作。

3)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主管全院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履行其职责。

4)领导专科护理团队,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团队的核心价值观组织制订本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订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等。

5)参加医疗查房,参与危重症病例、疑难病例讨论,分析患者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实施循证护理,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6)制订或修订本专科护理工作指引、护理质量标准及紧急应变计划。

与不同医疗专科合作,发掘本专科护理质量改进项目,推行质量持续改善策略并实施评价,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7)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积极组织本专科的学术活动,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8)培养专业护士协助制订医院专业护士人才培养计划。

主持或协助完成护理研究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9)在长期及慢性病的专科,开设专科护理门诊,指导并为患者。

家属、员工和公众提供咨询。

(二)护理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具有主管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处于高级责任护士以上层级,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临床专科护理业务知识较为扎实,基础与专科护理技术熟练,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能力,护士长不在位时,能代理护士长工作。

2)掌握护理基础理论、有关的医学基础知识及本临床科室常见疾病护理常规;了解常用的临床检验及本科特殊检查的方法、临床意义。

2、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高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在护理小组的日常工作。

护士长不在班时,由当班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处理、协调相关事宜。

3)根据工作需要,可承担日夜班工作任务。

4)在护士长的统筹安排下,必要时可负责安排本小组的排班、分管床位数、患者数及其他工作任务。

5)专科护士或组长负责高技术、高风险工作并直接服务危重患者,承担本科危重症患者/复杂疑难专科患者的专责护理和个案管理。

6)专科护士或组长参加本组患者的医疗查房、会诊和疑难、死亡病历讨论,掌握所属护理小组患者病情,特别是为重患者的病情。

及时与主管医师沟通,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制订护理计划或下达护嘱,使护理有连续过程。

7)专科护士或组长能前瞻性遇见病情变化及归转,知道责任护士采取有效的预防/防范措施.参加并指导危重患者的抢救护理工作,确保护理安全和质量。

8)落实患者评估。

重点评估危重、新入院患者,新开展手术、大手术、当天或次日手术的患者以及有特殊需求、需要特殊治疗的患
者的高危或重点护理问题,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提高。

9)落实并监督落实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措施(见《广东省临床护理质量评价指南》)。

病情不稳定、有并发症的高危患者,如Ⅲ期压疮、老年及新生儿、失禁、化疗、衰弱等,由专科护士或组长负责评估、确定护理措施并指导实施。

通过业务查房,核查本组患者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和护理效果。

10)落实质量监控。

发挥组长在三级护理质量监管中的作用,按工作标准对本小组护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关键性、专科性、疑难等护理技术进行质量监控。

对急危重患者、老年患者、特殊检查/治疗/用药患者、大手术和死亡病例及可能存在纠纷隐患患者的护理记录进行质量监控。

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

11)跟进医嘱、护嘱、护理计划的落实情况。

督促本组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12)与团队进行沟通和协调。

保持团队积极性。

13)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患者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跟进工作需要,定期组织护理业务学习。

(三)高级责任护士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

3)接受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的,在相关专业领域中高级责任护士必须完成的护理继续教育。

4)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常用急救技术,能独立准确评估。

判断和处理本专业护理问题;能跟进患者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初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参加护理部领导的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参与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小组的工作,并履行想要的职责。

3)在护士长、护理组长的领导,及专科护理的指导下负责分管患者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患者的护理质量。

4)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

对分管患者进行评估,制订分管患者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

组织急危重患者抢救。

5)落实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责任(见《广东省临床护理质量评价指南》)
6)高级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评估患者病情及生活自理能力,及时与医师沟通,准确确定患者护理级别,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护理级别。

7)技术记录、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和护理组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

8)参加科室护理查房和业务学习。

9)做好并非管理、患者管理。

10)做好本单元的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工作,预防医院感染发生。

11)负责科室仪器、设备、物品维护保养,及时填表检修。

12)督促检查卫生员、护工的工作,如实评价本小组护士及护理员的工作。

13)承担实习生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14)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

15)承担临床二线值班和一线值夜班。

(四)责任护士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取得注册资格的护士。

3)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护理问题。

4)从事特殊护理岗位(夜班、ICU、急诊、血液净化、手术室、产科等)者应具备相应的准入资格。

5)从事夜班工作应具备夜班护士的准入资格。

2、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护士组长的领导,及专科护士及高级责任护士的指导下实施所分管患者的各项护理工作。

2)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常规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3)怎人护士准确执行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记录患者的反映。

4)怎人护士“负责”及“安排”患者的基础护理。

对病情稳定不能自理、康复期患者的日常生活照顾有助护或经过培训的人员完成,并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自理能力的锻炼,当班责任护理予以指导。

手术后患者的生活护理由责任护士评估,并根据手术后康复程度由护士、助护或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

5)参与急危重患者的抢救配合,熟练地保养、使用各种急救器材及药品。

6)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长发,参与重危患者护理会诊和个案讨论。

7)参与临床教学工作。

协助高级责任护士指导实习生或进修护士完成临床教学任务。

参与并指导助理护士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

8)参与临床科室管理,确保临床科室环境整洁、舒适、安静;为患者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约束等)。

9)参加临床一线值夜班。

10)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

完成本职称范围继续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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