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栏目制作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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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栏目制作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国际化战略,奥亚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州联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奥亚卫视,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暂定名)栏目节目的制作、栏目中的广告经营以及广西卫视全面广告合作开发、《汽车总动员》节目在广西卫视播出事宜,签订以下合作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1、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由乙方独家拍摄制作的原创电视节目,并具有全部画面、音乐等的独家全部版权;2、该栏目甲方同意在奥亚卫视每周六(首播),播出时间为23:00-23:30之间;暂定每周日重播;节目时长20分钟,节目语言为普通话;3、甲方同意该栏目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中提供特定播出时段,并在广西卫视自有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享有奥亚卫视广告部的其他合作资源;4、甲方同意提供每期壹分三十秒随
片广告时间供双方共同开发经营,收益所得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5、乙方授权给甲方该栏目的海外播映权,但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二、合作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叁年即自_2012_年7月1_日至_2015_年_6_月_30_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若获得对方同意,甲乙双方签定续约协议,否则本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三、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行业信息及数据,但该数据仅作为双方共同制作栏目的用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行业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用于节目制作以外其它用途;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节目制作委托书和广告招商授权书;3、甲方提供乙方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每周一天、每期20分钟的播出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每周六晚上的黄金时间(23:00-23:30之间),第二天重播壹次;栏目同时在广西卫视网络台同步播出,并在奥亚卫视网络台建立汽车板块(具体细节双方同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 1
4、甲方为《汽车总动员》栏目提供每期壹分三十秒的栏目广告时间,所获广告收益按甲乙双方商定比例分成;
5、甲方需向乙方的团队提供对外采访、拍摄、大型活动的洽谈予以授权和协助办理相关的证件;乙方在策划大型的访谈、论坛的直播录播事宜给予支持项目的盈利分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合同;甲方的权利:1、甲方拥有《汽车总动员》栏目中国内地和海外的唯一播映权及栏目贴片广告开发权,且甲方对该栏目具有节目终审权; 2、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奥亚广告播出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甲方广告播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或停播; 3、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收益,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4、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65 %,乙方占35 %;
5、甲乙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
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65 %,乙方占35 %。乙方义务:1、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节目策划制作,保证该节目为原创节目和具有完整版权,并保证该栏目所有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画面、音乐、人物肖像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有发生节目侵权行为,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冠名赞助,并保证在节目开播时冠名商同步到位,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汽车总动员》栏目的所有节目不得是二类广告;3、乙方在本合约签订生效后30 天内,先期提供试播的节目播出带、素材带和其它宣传资料(播出带、素材带)。同时,在合同期内,每周一前提供下周播出的该档节目。节目采取邮寄播出磁带的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4、乙方所送播出带应为广播级高清播出带或数据硬盘;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系列节目的版权证明和版权转让授权书; 6、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系列节目开发和广告播出所需的文件资料; 7、配合甲方地区客户资源及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乙方向甲方提供
因合作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证明等。乙方权利: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系列节目中的广告产品,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65 %,甲方占 35 %; 2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65 %,甲方占 35 %;
3、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65 %,甲方占35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节目原始版权及随片广告发生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创意、画面、音乐、随片广告合法性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节目开发导致的版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违反上述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负有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但应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4、如果乙方在
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六、合作的生效和终止: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1)、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2)、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因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一方有损国家利益,或损害对方及相关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七、双方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时间:双方签约地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