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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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1.施工索赔的基本程序

施工索赔的基本程序如下:

(1)造成工期延误或乙方经济损失的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商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造成工期延误或承包商经济损失的该项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该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⑶、⑷规定相同。

相同地,如果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也按以上规定的程序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2.施工索赔工作的处理过程

施工索赔工作的处理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索赔要求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

(3)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4)工程师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5)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决定

(6)承包商对最终索赔处理的回应

3. 索赔意向通知书的内容

索赔意向通知书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指明合同依据。

(2)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措施。

(5)说明索赔事件的发生已经给承包商带来的后果,如工期的延长,费用的增加。

(6)申明保留索赔的权利。

4.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网络分析法与比例分析法。

(1)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是进行工期分析的首选方法,适用于各种索赔事件的工期索赔,并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

网络分析法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

由于误期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也可以总结为,网络分析法就是通过分析索赔事件的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进行工期的对比来确定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对于新增工作计算索赔的工期,可以按新增合同占原合同价的比例,等比例计算索赔的工期,公式为:

采用比例分析法计算工期索赔,方法简便,无需复杂的分析,也易于被人接受。但是有时不能考虑到关键线路的影响,不太科学。另外因为工程变更的影响,有时承包商要进行施工的停工、返工、重新修改计划,会引起一定的混乱和施工降效,这些也不能再比例分析法中体现出来。所以,很多索赔问题,还要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纪录确定。

5. 一般索赔费用的内容组成

一般索赔费用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工费。人工费是构成工程成本中直接费的主要项目之一,主要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辅助工资、劳保福利费、加班费、奖金等。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需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① 完成合同计划外的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

②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施工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③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劳动费用。

④ 法定人工费的增长。

⑤ 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致使人员窝工增加的人工费等。

(2)材料费。材料费在直接费中所占的比重很大。由于索赔事件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会使材料费的支出超过原计划材料费支出。索赔的材料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由于索赔事件使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② 对于可调价格合同,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③ 由于非承包商责任使工期延长导致材料价格上涨。

④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材料运杂费、材料采购与保管费用上涨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于索赔事件的影响,是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由于完成工程师指示的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所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

② 由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导致的施工效率降低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

③ 由于业主或者工程师原因导致的施工机械闲置费用。

(4)管理费。主要包括工地管理费和总部管理费。

① 工地管理费的索赔是指承包商为完成索赔事件工作,业主指示的额外工作及合理的工期延长期间所发生的工地管理费用,包括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通信费、交通费等。

② 总部管理费的索赔是指由索赔事件引起的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财务管理费用、通信费等。

(5)利润。承包商的利润是其正常合同报价中的一部分,也是承包商进行施工的根本目的。所以当一个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商会相应地提出利润的索赔。但是对于不同性质的索赔,承包商可能得到的利润补偿是不一样的。一般由于业主方工作失误造成承包商的损失,可以索赔利润,而业主方也难以预见的事项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不能索赔利润。承包商可以进行利润索赔的情况通常包括:

① 工程师或者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或指示延误。

② 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③ 合同规定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错误。

④ 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

⑤ 承包商服从工程师的指示进行试验(不包括竣工试验),或由于业主应负责的原因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⑥ 因业主违约,承包商暂停工作及终止合同。

⑦ 一部分应属于业主承担的风险等。

(6)利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和工期延误,会引起承包商投资增加。业主拖期支付工程款,也会给承包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承包商会提出利息索赔。利息的索赔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业主拖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索赔款的利息。

② 由于工程变更和工期延长所增加投资的利息。

③ 业主错误扣款的利息。

6. 施工索赔中不允许索赔的费用

一般在施工索赔中以下几项费用是不允许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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