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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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融资担保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充分发挥担保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切实改善我市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信贷结构和资源配置,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全市融资担保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银保、保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融资担保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如何化解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工作推进力度,有效的促进了全市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
(一)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近年来,我市先后注册成立了5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2807万元,分别是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7万元)、招远山玲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烟台宝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和招远市万佳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为建筑行业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其中有两家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分别是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0万元,政策性担保资金达到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5%。
(二)担保机构业务稳健发展。目前,我市已有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烟台银行三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了担保公司。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政策比较灵活也相对宽松,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时间比较早,担保业务也比较多。2009年,分别与山东天健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烟台市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累计发放担保贷款14笔5982万元,今年一季度,共累计发放8笔3469万元;烟台银行上级行给予支行300万元授权,授权范围内支行可以灵活给予企业及时的信贷支持,目前已准入了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公司两家担保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均为1个亿,一季度,与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一笔业务,另有4笔业务正在协商办理中;建设银行已准入天健投资担保公司。09年末,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累计担保贷款4笔,担保额1500万元,均为企贷担保;天健投资担保公司09年末在保额为3261万元,其中企贷在保额2232万元,个贷在保额1029万元,截止今年一季度,累计实现担保额9437万元,至季末有保额7459万元,较09年末在保额增加4198万元,增长128%。
(三)担保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在担保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规范业务流程,有效的防范了风险。为有效抵御风险,担保公司加大了对呆坏账的拨备力度。截止一季度末,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共提取风险准备金68.99万元;天健投资担保公司共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8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172万元。
二、融资担保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过去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方面,我们与先进县市仍存在不少差距,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都有意愿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合作,一是可以有效规避银行风险,二是有利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三是可以促进担保行业发展壮大,四是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由于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准入及授信等决策权都在省分行或总行以及担保公司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等多种原因,导致融资担保业务发展缓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和困难:
(一)担保机构业务发展不平衡。从09年担保业务发展情况看,各担保机构业务发展极不平衡。我市5家担保机构中只有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天健投资担保公司两家有融资担保业务;万佳担保公司目前只开展了建筑工程质量担保业务,一直未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其它两家也未开展过担保业务。而有担保业务的两家担保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担保业务量也比较少,达不到有效的担保放大倍数,而相当一部分资金用来进行资本运作,没有放在担保业务上,导致我市担保业开展较先进县市较为缓慢。而且,开展的担保业务也只有贷款担保,其它像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担保业务都没有开展,担保业务单一,没有深入开拓市场。
(二)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市拥有10家商业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量在烟台市名列前茅。但在经营过程中真正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只有农信社和烟台银行2家,而烟台银行也是今年才开始与担保公司合作。其它银行由于内部系统、内部管理和体制等原因一直未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并且没有对担保公司进行评级授信,银行业与担保合作之间的差距也是造成我市担保业务开展缓慢的原因之一。(三)银行准入门槛不一。近年来,随着担保业的发展壮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认识到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保证资产质量。但在准入方面,各行政策不一。除农村信用社、烟台银行、建设银行已准入外,其它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准入条件不一,但大部分要求注册资本要在1亿元以上(货币出资要占注册资本的80%以上),对公司管理、风险管理、财务制度、资产结构都有严格要求。另外,工行要求担保公司与工行员工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原则上优先考虑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投资组建并控股的专业担保公司,目前烟台范围内仅有三家(烟
台市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汇鑫担保公司烟台分公司、淄博信通担保公司烟台分公司);农行要求担保企业提供金融类财务报表(目前我市担保公司均为一般企业财务报表),要求技术人才不低于从业人员的30%,要通过农行内部评级达到AA级以上;中行要求担保机构控股方必须是政府或国有大型企业,要取得备案管理机关发放的《备案证》;恒丰、光大、邮政等几家银行目前尚无明确的担保准入条件或制度。而且,信用等级评定不规范。目前,各行都有自己的信用评定标准和条件,没有专门统一的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对担保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无形中加在了担保公司的经营难度。
(四)权利义务不对等。担保公司作为金融业中介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实际上银行风险控制和延伸,能有效分散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的信贷质量。但在开展担保合作过程中,受保企业都是由于抵押物不足或信用不高不能直接从银行融资的企业,担保风险相对较高。但在担保合作过程中,在风险承担上,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承担100%的风险;在保证方式上,担保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要求担保公司预存不低于保额10%-20%的保证金。担保公司风险加大,成本提高。
(五)信用信息不对称,缺乏专业人才。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时需要详细了解受保客户的信用信息和抵押物的有关资料,但目前人民银行建立的征信管理系统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管理使用,担保公司无法共享到客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因此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前期考察时就需要拿出大量人力、物力来对受保客户进行调查,大大增加了担保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各银行对担保机构的准入条件中大多对专业人才也有专门要求,目前我市担保机构专业人才缺乏,担保从业人员中仅有注册会计师1人,注册评估师1人,律师2人,人才结构不平衡,专业人才少也是制约担保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企业负担重。企业在选择担保贷款时利率方面,银行一般在基准利的基础是上浮10%-30%,企业同时还要负担1.5%-2%的担保费,银行收取担保公司10%-20%的保证金,担保公司通常情况下也转嫁到企业身上,使企业负担进一步加重,企业通常情况下很少选择担保贷款。
三、加强融资担保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行业管理。目前我市担保机构尚没有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归属于民营企业。而中小企业局也没有对担保机构进行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和业务考核等工作。下步我市应理顺担保机构行业管理关系,明确行业管理的主体和工作内容,加强部门协作,由主管部门对担保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管,研究上级政策精神,特别是近期银监会制定下发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担保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担保业管理的制度措施,逐步实现担保行业制度化、规范化、自律化管理。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增加注册资本。给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到1个亿,且货币出资要占注册资本的80%以上。二是建立风险代偿机制。由财政出资建立风险代偿基金,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业务出现风险后由代偿基金暂为代偿,随着担保业务的发展,担保公司盈利后,由保费收入偿还代偿基金。三是建立补助奖励机制。探索建立担保机构业务奖励机制和呆坏账核销机制。对银行,每与担保公司合作一笔担保业务,根据年度担保额在金融生态环境考核中给予一定比例加分;对担保公司,每开展一笔担保业务,根据年度担保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补贴;对受保企业,根据缴纳保费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对政府出资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鼓励其微利经营,降低保费收取比例,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拨备和预交保证金补助。四是建立担保考核办法。由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做为担保业考核基金,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担保业考核办法,加强对担保公司和银行的担保业务考核。
三、加强信用环境和信息平台建设。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失信企业的打击力度,研究出台针对担保机构在抵押登记、诉讼保全等方面的工作细则,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要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并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使担保公司能够共享该信息,充分掌握受保企业的信用情况,有利于开展担保业务;中小企业局要根据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采取措施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全市中小企业规范有序运营。
四、加强担保公司自身建设。结合目前我市担保公司发展经营的具体情况,金融办、银监办和人民银行要根据银监会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帮助和指导担保公司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包括有关报表)、风险管理制度、审保制度等。担保公司要本着服务全市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适当降低保费收取比例,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外,我市担保机构缺乏金融、财会、评估、法律等专业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对担保机构应降低专业人才的有关标准,鼓励担保机构引进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一步完善担保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使担保机构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良好轨道。
五、建立沟通联系平台。建立银保沟通联系机制,利用金融联席会议这一平台,让担保公司和银行定期通报银保合作情况和银行业对担保机构的有关详细要求和标准,找出之间的差距,使担保机构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并根据银行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担保公司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确定2-3家银行作为重点合作对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银行机构要对战略合作的担保机构出台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帮助担保公司规范财务制度和审保制度,共同承担风险,切实加强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联系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