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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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现代化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目标。

然而,传统农业经营模式面临着效益低下、技术落后、资源浪费等问题,亟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探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问题。

二、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义与特点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

与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新型经营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 规模化经营: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整合农业资源、优化生产环节,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

2. 技术先进: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3. 经营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元化经营模式,将农业与农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相结合,拓宽农业经营的领域。

4. 市场导向:新型经营主体将市场需求作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注重产品的品牌化和市场营销。

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对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1. 提高农业效益: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经营和技术先进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

2. 优化农业结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元化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结构的优化和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增加就业机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将带动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农村居民的就业状况。

4.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将农业与其他产业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关键问题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关键问题需要解决:1. 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设备采购、技术研发等方面,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等提供资金支持。

2. 人才培养: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的人才,需要加强对农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浅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策略

浅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策略

浅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策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当前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涉及政策支持、产业引导、人才培养等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将从政策导向、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浅谈,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策略。

一、政策导向政策导向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当借助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手段,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和倾斜。

应当建立健全的财政扶持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接的经济支持,鼓励其投入农业生产和技术创新。

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营收益。

金融政策方面,可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息贷款、担保、信用等金融服务,帮助其解决资金难题,促进其发展壮大。

政府应当制定一揽子的政策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供有力支持,激发其创业激情和发展动力。

二、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关键环节。

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涌现,如何将这些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需要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大技术推广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将先进的农业技术传授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他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可以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观学习,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理念和技术方法,提高其农业生产水平。

可以加大农业科研力度,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和支持,不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技术创新支持。

技术支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保障,需要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大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产业的发展。

三、人才培养。

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农民增收

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农民增收

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传统的农村经营模式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土地资源有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了当下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探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概念、作用以及如何助力农民增收。

一、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概念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新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个体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

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整合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农产品销售等方式,促使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1. 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推动农业由传统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变。

2.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自身的同时,还会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如农产品加工、农资销售等,进一步推动乡村经济的腾飞。

3. 提高农民收入。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可以带动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4. 保护生态环境。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倡导绿色农业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方式,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

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助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1. 政策扶持。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如提供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

2. 资金支持。

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支持,降低其融资成本,推动其发展壮大。

3. 技术培训。

组织农民参加培训班、技术交流会等,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使其更好地参与到新型经营主体中。

4. 市场拓展。

加强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与大型企业、超市、电商平台等进行合作,拓宽农产品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5. 农业合作社发展。

鼓励农民组建合作社,集中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实现规模效应,增加农民收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对科技的需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对科技的需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对科技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过去的家庭承包制到现在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这些变化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这些经营主体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农业的转型升级,同时也带来了对科技的新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对科技的需求。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自愿组成的农民或其家庭成员、农业生产经营者、专业合作社等组成的法人或非法人社会组织。

其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农业生产、加强农民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管理和服务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增加农业收入和农民福利,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 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是一种新兴的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资金实力较强、对农产品营销渠道有很强优势的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与推广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之一,其强大的市场开发和管理能力可以帮助农村增加财富,促进乡村振兴。

3. 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在农村居民自有集体土地或者经纪合同土地、农村闲置土地上,个人或家庭自愿投入劳动、财力、物力、技术等资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自主经营管理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其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改善生活质量,同时也可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科技的需求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一些新的需求和挑战也随之而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科技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新型种植技术的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掌握新型种植技术,包括种植技术、育种技术、施肥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等。

积极应用新型种植技术可以增加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减少病虫害的发生,提高农作物的市场竞争力。

2. 智能化、自动化及信息化技术的需求随着信息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了解智能化、自动化以及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农村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合作模式

农村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合作模式

农村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合作模式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合作模式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合作模式的推动下,农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为农村地区增加了更多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那些采用现代化管理和经营方式的农业生产组织单位,例如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为特点,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设备,通过标准化生产、品牌推广和市场化运作,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民合作社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

在农民合作社中,农民通过合作组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劳动协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共同协作,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村发展的另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这些企业往往控制着一定的农产品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金、技术等,通过与农户合作、合作社等形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优势如下:(1)资源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整合农村的资源,包括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等,实现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

(2)技术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了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使得农民能够享受到现代农业发展的红利。

(3)市场化运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标准化生产、品牌推广和市场化运作,将农产品推向市场,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同时也缩短了农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

(4)提供就业机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地区的就业增长,吸纳了大量农民就业,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

3. 合作模式除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农村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向是推进合作模式的发展。

合作模式通过农户之间的组织合作和社会资本的参与,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合作协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成为当今农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关乎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也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展开讨论。

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传统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个体农户为主,由于规模小、效率低,面临诸多问题。

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显得尤为重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形式,其发展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还能带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带动效应。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来引导和推动。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出台政策法规,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业成本。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积极投资农业产业,与农民合作成立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的增值。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模式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保障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其次,要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再次,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最后,要加强与周边农业企业、合作社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防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各类风险。

其次,要加强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

再次,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竞争分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最后,要加强法律意识和合规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避免法律风险。

关于培育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培育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培育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们采取实地调研方式,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县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代,全面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举措来抓,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休闲农庄得到迅速发展,涌现出了伟利食品、健安米业、大三湘油茶、绿叶茶叶、绿贝生物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产品档次较高的农业龙头企业;东冠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六三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有效促进粮食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多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其发展模式可分为四类:一是政府主导型。

为以点带面促进粮食生产,县里统一规划在洲市、相市、江口、宝盖等乡镇搞万亩高产示范片,各乡镇搞千亩粮食生产示范片,在实践中,探索出“1+2”发展模式,即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农技农机两项技术,发展种粮农技农机合作社30个。

二是产业带动型。

我县的烟叶、白果、蔬菜、食用菌、水果、油茶、养殖产业不断扩大规模,实现产业化经营,都成立了多个合作社。

三是招商借力型。

通过招商引资,有12家客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引进资金2.78亿元。

四是土地入股型。

全县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8.81万亩。

休闲农庄按其发展模式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自然资源型。

二是农业园区型。

三是休闲度假型。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与普通农户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他们能够瞄准市场来经营,立足规模出效益。

2012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个人成员46312人,带动农户93276户,成员出资总额3.6亿元,产值达13.96亿元;合作组织向社员返还赢余11259.8万元,返还红利6824万元,社员比非社员年均多增收44.3%以上。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探讨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探讨

近年来, 商水 县 积极 推进 农 业生 产 经营 组 织建 设 , 引导
农 民 通 过 土地 流 转 实现 农 业 生 产 的规 模 化 种植 、 规 模 化 养
社4 0 5个 . 其 中 省级 农民 专业 合作 社 示范 社 4个 , 市级 示 范 社3 6个 。 社 员总 数 4 1 8 9 0户 , 社均 1 2 2 . 8户 , 辐 射带 动 农 户 5万余 户 。 注 册 资金 1 1 . 8 9亿元 , 社均 8 5万 元 。 从 事粮 食 、 蔬 菜等 种植 业 的专业 合 作社 1 8 9家 , 占5 1 . 9 %; 从 事养 殖 业 的 1 7 4家 , 占3 5 . 7 %; 从 事农 机 等服 务业 的 2 5家 , 占6 . 7 %; 从事 渔业 的 4家 , 从 事林 业及 其他 行 业 1 3家 。 农 民 专业 合作 社 主要 以转 包 、 租 赁 的土 地流 转形 式 。 共 流转土地逾 3 0 6 6 . 6 7 h m 2 , 占全 县 土地 流 转 总 面 积 的 2 0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社 组 织 机 构 、 章 程 制度 、 财 务 管理 、 利 益 分 配 等机 制 逐 步 完善 , 内部 运行 不 断规 范 。 通 过 组织 农 户 , 发挥
新 型农 业生 产经1 新 型 农 业 生 产 经 营 组 织 基 本 情 况
1 . 1 专 业大 户 、 家庭 农 场 商 水县 辖 2 1 个 乡镇 , 3个 办事 处 , 耕地 8 . 1 3万h m , 2 0 1 2 年小麦种植面积 8 . 0 0万 h m2 o 通过调查 , 目前全县承包 6 . 6 7 h m
大户3 1 6户 , 2 0 . 0 0 - 3 3 2 7 h m 的种粮大 户 7 2户 , 3 3 . 3 3 - 6 6 . 6 0 h m 的 种粮 大户 4户 , 6 6 。 6 7 ~ 1 3 3 . 2 7 h m 2 的种粮 大 户 2户 , 1 3 3 . 3 3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调研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概述本报告主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调研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涌现出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引入了现代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采用科技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注重生态环保、提升农产品质量。

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发展状况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式收集了相关数据和信息。

调研对象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1. 规模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具有较大规模,能够集中资源、整合产业链,提高生产效益。

2. 技术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决策效果。

3. 生态环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生态环保,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

4. 品牌塑造:借助市场营销手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1. 规模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其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2. 经济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增长。

3. 市场需求:受国内消费升级和对绿色食品的追求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4. 机遇与挑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面临着市场竞争、资金压力、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市场机遇和政策扶持的有利条件。

五、发展建议1. 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税收和土地政策支持,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新型农业经营。

2. 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研发支持,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的普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步伐和农村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指培育出具有现代化经营理念、科学技术水平较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的步伐,因此有必要对其中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对策,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稳步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政策环境不够友好当前我国的农业政策环境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多年来一直以来政府主导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导致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不足。

一些相关的政策条款和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2.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中,由于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意识薄弱,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对市场需求的反应能力不足。

3.科技水平不高由于农业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水平不高,无法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

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限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的使用率较低,导致其生产效率和品质无法有效提升。

4.人才储备不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和科技水平的专业人才,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导致农业经营管理不够科学化和专业化。

二、对策探究1.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政府应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与引导力度,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扶持措施,鼓励农户组织成专业合作社,发挥集体组织的优势。

2.深化农村改革为了充分调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活力,完善土地制度、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经营。

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土地抵押贷款、信用担保贷款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农村经济发展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是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培育策略以及发展路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涌现出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这些新型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注重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策略1. 完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农村创业者和农民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

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2. 强化人才培养:加强农村人才培训,提升农民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引进专业人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3. 推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同时,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 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相关产业进行合作,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协同效应。

通过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和销售渠道的拓展。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路径1. 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积极引进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规模化经营。

通过整合资源,提高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2. 专业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专注于某一特定农产品或农业产业链的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通过专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的差异化竞争。

3. 产业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将农业生产与加工、销售相结合,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增值。

通过产业化经营,提高附加值和利润空间。

4. 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积极引进科技创新成果,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通过创新驱动,实现农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4)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6)二、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6)2.1 农户家庭经营 (7)2.2 农民合作社 (9)2.3 农业企业 (10)2.4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2)三、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13)3.1 农户家庭经营存在的问题 (14)3.2 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5)3.3 农业企业存在的问题 (16)3.4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 (17)四、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策 (18)4.1 加强政策支持 (20)4.2 提高农民素质 (21)4.3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2)4.4 创新金融制度 (24)五、结论与展望 (25)5.1 研究结论 (26)5.2 研究展望 (27)一、内容简述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特征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本文档将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文将对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包括各类主体的数量、分布、经营规模等方面的数据统计。

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可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剖析,主要涉及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市场准入等方面。

通过对问题的深入剖析,可以找出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因素,为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提供依据。

本文将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拓宽市场渠道等方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及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及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及对策【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包括市场准入难度大、资金压力大、技术水平有待提升、政策支持不足以及培训缺乏等问题。

对策建议包括加强市场准入管理,降低进入门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财政支持,提升技术培训水平,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将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能减轻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压力,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提升技术培训水平将使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更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产量和品质。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展障碍,市场准入,资金压力,技术水平,政策支持,培训,市场准入管理,资金支持,技术培训水平。

1. 引言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传统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形式逐渐增多。

在农村改革政策的推动下,不少农民选择转型升级,从传统的种养殖模式转变为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具有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管理水平较高、生产效率较高等特点。

特别是一些农业企业,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了农产品加工、远程销售等多元化发展。

与此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农业领域,他们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活力。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农民增加了就业机会,推动了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仍面临一些障碍和挑战。

资金、技术、市场等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有必要深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1.2 问题意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准入难度大。

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对传统农业经营主体来说规模较小、资金实力有限,很难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进入市场的门槛较高,使得他们难以立足和发展。

农业生产经营(3篇)

农业生产经营(3篇)

第1篇一、农业生产经营的背景1. 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三农”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2.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新兴领域逐渐兴起。

3. 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涌现,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农业生产经营的现状1. 农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农业生产总值不断增长。

据统计,2019年全国农业总产值达到6.61万亿元,同比增长3.1%。

2. 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粮食、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等产业比例逐渐趋于合理。

其中,粮食产业稳居农业主导地位,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等产业发展迅速。

3. 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步伐加快。

例如,转基因技术、智能化农业、物联网等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

4.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

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三、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趋势1. 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随着农业科技创新和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进,农业生产将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这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力。

2. 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未来,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将更加合理,粮食、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等产业比例将进一步优化。

同时,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新兴领域将得到快速发展。

3.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将不断提升,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将不断涌现。

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

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

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农村面貌也在发生着重大变化。

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方案。

一、发展现代农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类型之一。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为其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参与合作社的运营管理。

同时,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提高农民的经营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培养专业大户专业大户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代表,其规模经营和现代化技术引领着农村的发展。

政府可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成为专业大户,推动新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推广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合理配置和劳动力就业的新模式,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组建家庭农场,提供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之一。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供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推动其发展壮大。

五、引进外部投资吸引外部投资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农业投资基金、举办农业投资推介会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促进新农业经济的发展。

六、加强产业集聚发展将相关农业产业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对于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应加大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力度,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吸引农业企业和农民共同参与进来。

七、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提供科技创新支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创新发展。

八、完善农业金融体系农业金融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力度,提供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完善农业金融体系,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特点、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面临的挑战进行探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与传统的农民个体经营形式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以下特点:1. 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以规模经营为特点,通过集约化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

2. 产业链延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仅关注农产品的生产,还积极拓展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环节,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延伸。

3. 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引进现代农业科技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农业产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规模化经营为基础,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有效满足了市场需求,推动了农业产值的增加。

2. 拓宽就业岗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有效减少农民的就业压力。

3. 推动农民增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生产和产品增值,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 促进农村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先进的农业科技与管理模式,创新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村现代农业的发展,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挑战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1. 资金和技术难题: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许多农民在这方面存在困难,需要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 市场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面临市场风险时,如市场需求波动、价格波动等,需要具备强大的市场洞察力和灵活的经营策略。

3. 生态环境保护: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长远利益。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河南农业 2018年第4期(中)包翠荣(河套学院经济管理系,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000)摘 要:随着现代化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在承包农户的基础上,大力培养农业大户,建立农场与农民的合作模式,这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

但是,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并初步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支农政策、金融、社会服务等多方面支持。

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组织的保障机制,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价标准,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普及化的关键所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及特征(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被提到,所谓的“新型”,是相对于传统经营方式而言,是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具有相对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生产设施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而且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1]。

专业大户是指专门从事农业中某一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主要包括家庭副业自营户和承包经营户,其经营领域较为集中、生产规模较大[2]。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从事适度规模、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并销售品牌农产品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销一体化的经营。

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是指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的经济组 织[3]。

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已成为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困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难点与扶持措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难点与扶持措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难点与扶持措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旅游等农业相关产业的组织和个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大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依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与扶持。

本文将主要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难点以及相应的扶持措施。

1. 资金难题大多数农业从业者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自农村地区,他们的资金实力相对较弱,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发展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土地流转费、农业生产资金、技术改造费用等。

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扩大规模,提高产量和品质,从而影响了其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2. 技术难题现代农业生产越来越依赖于科技支撑,涉及到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等方方面面。

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产品陈旧,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特别是在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存在技术滞后、品牌落后的问题。

3. 市场难题农产品的销售一直是农业经营的难点之一。

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产量不足以形成规模化生产,难以直接参与市场竞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品销售中也容易碰到价格波动、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导致销售收入不稳定,甚至出现销售困难的情况。

4. 政策难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支持性政策和制度安排。

一些地方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尚未完善,包括对土地流转、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足,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1. 资金扶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等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政支持。

具体包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财政补贴,减免其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费用,为其提供低息贷款和担保服务,降低其生产经营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及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及对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障碍及对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农村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诸多障碍,需要及时采取对策加以解决。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障碍1. 资金困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土地流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技术培训费用等,而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农业主体很难获得足够的启动资金。

2. 人才短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具备现代化管理和经营理念的专业人才,但农村地区人才培养和留存问题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

3. 市场不畅农产品销售一直是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规模小、销售渠道少,往往面临市场销售不畅的问题,导致农产品价格低、利润微薄。

4. 政策支持不足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政策的落实和支持力度仍然不足,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上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支持。

二、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1.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难度,提高融资效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2. 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农村人才培训,鼓励专业人才回乡创业,引导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和输送更多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3. 拓宽销售渠道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市场的对接,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

4. 完善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更加精准的扶持政策和措施,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提高其盈利水平。

5. 促进产业融合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链、农副产品加工、农旅融合等,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农业产业链条延伸的产业发展模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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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探讨摘要介绍了新型农业生产组织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发挥的作用,分析了新型农业生产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作用;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4-0277-02近年来,商水县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种植、规模化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让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逐渐取代农民传统产销模式。

以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把分散弱小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

为了进一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充分激发农业生产的生机与潜力,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座谈,对商水县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

1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基本情况1.1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商水县辖21个乡镇,3个办事处,耕地8.13万hm2,2012年小麦种植面积8.00万hm2。

通过调查,目前全县承包6.67 hm2以上土地的种粮大户395户,其中,6.67~19.93 hm2的种粮大户316户,20.00~33.27 hm2的种粮大户72户,33.33~66.60 hm2的种粮大户4户,66.67~133.27 hm2的种粮大户2户,133.33~333.27hm2的种粮大户1户。

最大的户种植面积733.33 hm2。

规模养殖大户4 000户,其中:出栏50~499头(只)的生猪养殖大户2 083户;肉牛养殖大户30户;奶牛养殖大户1户;鸡养殖大户1 212户;羊养殖大户185户。

出栏500头(只)以上的生猪养殖场318个;肉牛养殖场1个;鸡养殖场157个;养羊场11个。

最大的生猪养殖场养殖生猪12 000头。

种、养专业大户多以转包和租赁的形式流转土地,流转面积3 066.67 hm2,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

经营情况以种植专业大户为例,魏集镇某农户种植面积733.33 hm2,夏、秋2季种植小麦、大豆。

种植成本:投入种子、农药、肥料及生产服务性支出、土地流转费用共计19 050元/hm2,总投入1 254万元。

经营收入:小麦平均产量7 500 kg/hm2,大豆平均产量2 250 kg/hm2,总产达7 150 t,按当年粮价计算,总收入1 980万元,净收益726万元。

在养殖业方面,据2012年调查统计,每出栏1头生猪(出栏体重按100 kg计)其饲料成本约1 200元,药物及防疫费用约60元,人工费用50元,其他成本费用约50元,出售价平均按16元/kg计算,每头猪纯利润为240元左右。

每出栏1头平均500 kg的育肥肉牛纯利润3 000元左右。

每只蛋鸡年纯利润为50元左右。

每出栏1只育肥肉羊纯利润在300元左右。

养殖业用地土地租赁费平均在1.8万元/hm2左右。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12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05个,其中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市级示范社36个。

社员总数41 890户,社均122.8户,辐射带动农户5万余户。

注册资金11.89亿元,社均85万元。

从事粮食、蔬菜等种植业的专业合作社189家,占51.9%;从事养殖业的174家,占35.7%;从事农机等服务业的25家,占6.7%;从事渔业的4家,从事林业及其他行业13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转包、租赁的土地流转形式,共流转土地逾3 066.67 hm2,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机制逐步完善,内部运行不断规范。

通过组织农户,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产生品牌效应,经营效果明显,示范带动能力日趋增强。

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总值6.29亿元,社员人均总收入比其他农户人均收入高20%以上。

1.3 龙头企业商水县有重点县级龙头企业4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12家,辐射带动农户逾12万户,吸纳就业人员近万人,现已形成8.13万hm2优质小麦生产基地,6万hm2优质饲用玉米生产基地,形成年存栏3万头牛、80万头猪、2 400万只鸡的畜禽产品养殖基地,按照“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集群培育取得很大进展,商水县已初步形成了两大产业化集群:商水县普爱饲料业集群,产值达25亿元。

商水县金裕面业产业化集群,产值达12.65亿元。

2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挥的作用2.1 加快劳动力转移,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农民逐步流转出土地经营权,使农民从土地里解放出来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不仅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同时也有效减少土地撂荒,提高土地利用率。

2.2 促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水平全县目前有18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4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农民的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种植、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2.3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规模化种植,有效地解决了保护农民利益与土地适度集中的矛盾,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种植效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1]。

2.4 加快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发挥带领一家一户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它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价格,规范成员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发挥了强大的组织支撑效能。

2.5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经营效益通过调查,加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户,人均总收入高出其他农户人均收入20%以上。

未加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农民每年一般可得到1.5万元/hm2左右的租金收入,和自己种植传统作物的收入基本持平或稍高。

同时,农民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依靠打工增加收入。

3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3.1 土地流转方面大多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要素获得方面仍然受到约束,在土地方面,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与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规模化生产依然存在矛盾,相当一部分农民根深蒂固的恋土情结,使他们还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业”的思想,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

流转渠道、流转程序、流转档案管理等机制不健全。

县、乡土地流转大厅还没有完整的土地流转信息库,缺少连结土地流转市场的纽带和桥梁。

县、乡、村3级土地流转服务与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地流转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渠道不畅。

使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难以和土地的转出者有效对接[2]。

3.2 经营方面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比较效益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大部分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也比较困难。

虽然国家出台了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金融贷款扶持的政策,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绝大多数银行都不愿意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贷款业务,影响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的积极性。

在技术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业主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文化程度相对不高,他们掌握的知识和应用新技术不多,品牌意识、抗风险意识不强,扩大再生产资金能力有限。

在营销问题上,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发展活力不强,产品缺乏竞争力、吸引力、带动力,销售渠道窄。

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创新能力不足,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市场竞争力不强[3]。

3.3 政策方面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缺乏相关政策扶持,难以做大做强。

目前,我国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补贴都是直接发放给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基本上拿不到或者只能拿到很少一部分。

国家在土地、资金、项目、税费等方面有一些扶持政策,具体操作中很多政策难以落实。

就项目而言,国家和省里的文件都要求涉农项目向农民合作组织倾斜,但事实上很多项目根本不以合作组织为申报主体。

4 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政策措施4.1 支持土地流转2010年5月,商水县出台了《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了要加强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流转程序明确要求。

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为迅速推进该县土地流转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县、乡、村3级流转服务体系尚不健全,2010年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已经建立,各乡镇依托便民服务大厅相继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基本没有土地流转服务站。

4.2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村土地从事农业生产。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33.33 hm2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土地用于建立农业生产基地的,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奖励标准:种植大宗农产品的以33.33 hm2为起点,每增加6.67 hm2,财政奖励资金增加10 000元,发展高效农业的以13.33 hm2为起点,每增加6.67 hm2,财政奖励资金增加10 000元。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农业补贴,具体补贴给谁,大多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自行合同约定。

4.3 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接支农项目近些年来,商水县相关部门积极地推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作为支农项目的主体,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支农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

4.4 支持提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人员经营管理每年利用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各类培训资源,不断加大对专业大户、合作组织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2012年,仅通过“阳光工程”,培训种、养专业大户、合作组织经营者等各类人才3 000多人。

5 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各级财政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组织兴建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等。

对获得驰名商标、名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的给予奖励。

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支农项目资金,优先扶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

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组织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和风险保障机制[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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