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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装修手册
(电子行业企业管理)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装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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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泛海城市广场一期项目是集酒店、办公、商业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总建筑面积为30.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0.5万平方米,地下10万平方米。

由两栋塔楼及商业裙房组成,其中酒店36 层,总高度约153.45米,为超高层;办公22 层,高度99.15米;裙房共六层,为商业功能,高31.35米,超过24米;地下共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为商业及仓储,地下二、三层为停车库,可停车1187 辆。

整个综合体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机电系统介绍如下:
1.商业供配电系统(设计总负荷16000KVA,单位供电100W/㎡,有三种供电方式,分别为
主供电源、备供电源以及第三电源即发电机供电);
2.商业暖通系统(总冷负荷19600KW,单位冷量为157W/㎡,总热负荷6918KW,单位55W/
㎡,送风方式为风柜送风和风盘送风两种形式);
3.商业给排水系统(B3-2F为市政直供水,3F至6F为变频加压供水;排水采用污水、废
水分流);
4.商业弱电系统(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BA系统、安保报警系统等);
5.商业电扶梯系统(扶梯、观光梯、客梯、货梯);
6.商业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等)。

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B1至6F)装修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旨在向本购物中心内的各商铺租户及其设计师、装修单位等提供装修手册服务,所有租户均须按照本手册的有关内容和规定进行设计、装修,以维护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整体利益和形象。

如遇特殊情况,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手册内容进行修订或补充,并及时通知租户。

望各租户及设计、装修单位等有关各方保持积极、紧密且有效地合作,切实落实《手册》各项规定。

注:1.“业主”指的是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
2.“职能部门”指的是招商部、运营部、营销部、财务部、物业部、工程部;
3. “天”指的是工作日
4. 业主在交房时,向租户提供一套与租赁铺位有关的电气、管道的平面示意图,提供的
资料仅供租户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作参考,租户在设计及施工前应安排装修设计单位实地勘测。

目录
一、进场装修流程(常规装修)·3
1.合同协议签署··5
2.资料移交··5
3.装修设计协调会··5
4.装修场地移交(可与装修设计协调、图纸审批并行)·5
5.装修图纸审批··5
6.费用交纳··6
7.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7
8.装修现场管控··9
9.装修工程验收和工程整改··9
10.开业协调会··10
11.二装退场和退场手续办理··10
二、装修要求··10
1.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相关建筑参数··10
2.机电管线情况··11
3.方案设计要求··12
4.施工图要求··13
5.竣工图要求··18
三、附件资料··18
1.承诺书··19
2.租户接场授权委托书··20
3.商铺装修申请表··21
4.商铺接场验收登记表··22
5.安全施工协议··24
6.消防报审承诺书··30
7.装修期管理承诺书··31
8.装修用水用电申请表··33
9.装修施工许可证··34
10.装修管理规定··35
11.商铺装修标准··40
12.商铺围挡制作标准··45
13.租户装修消防安全技术规范··47
14.动火作业指引··52
15.动火作业申请表··53
16.动火作业许可证··54
17.室内装修违章处罚通知单··55
18.装修工程申请验收单(存根联)·56
19.商铺开业申请表··58
一、进场装修流程(常规装修)
流程图
1.1. 合同协议签署:
与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签署租赁合同,与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1.2.
资料移交:
2.1.招商部、运营部与租户进行人员对接,初步沟通进场装修程序,并向租户提供《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装修手册》。

1.
3. 装修设计协调
1.3.1 在签署租赁合同后,业主与租户、租户设计单位和装修单位等召开协调会,进行说明与答疑,包括图纸设计、装修进场程序、装修进场需提供资料、与业主相关职能部门等事宜的沟通;
1.3.2 业主提供进场相关资料:
1) 租户需了解的资料:《装修管理规定》、《商铺装修标准》、《商铺围挡制作标准》; 2) 租户需填写的资料:《商铺装修申请表》、《安全施工协议》、《装修施工授权委托书》、《消
防报审承诺书》、《装修施工许可证》、《商铺接场验收登记表》、《租户商铺开业申请表》、
《动火证》等。

1.4. 装修场地移交(可与装修设计协调会、图纸审核同时并行)
1.4.1 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租赁场地于租户。

1.4.2 业主在合同约定的场地移交时间内与租户进行现场交接手续,双方签订移交凭据《商铺接场验收登记表》,登载场地硬件情况及移交日期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1.4.3 租户接场人员须持有租户公司的委托函/授权书方可接场。

1.4.4 业主根据场地移交之日起核算免租期。

1.5 装修图纸审批
1.5.1. 设计图纸审批
租户进场装修前15天,应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图、图纸说明书及其电子文件。

在收到初步方案图纸的5个工作日之内,业主对此提出审核意见。

如未获业主批准,或业主提出修改方案,租户需在3个工作日之内重新提交新方案,再由业主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直到最终审核通过。

1.5.
2. 施工图纸审批
租户进场装修前15天,应向业主提交装修施工图、图纸说明书及其电子文件,而这些资料应严格依照设计准则和业主要求准备,且应当是对业主认可的初步设计方案的的深化设计。

在收到装修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之后,业主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租户审核结果。

如未获业主批准,或业主提出修改方案,租户需在5个工作日之内重新提交新方案,再由业主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直到最终审核通过。

1.6.费用交纳
租户在完成接场手续后应该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及管理方交纳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租金、租赁保证金、管理费、装修押金及垃圾清运费等,这些费用交纳凭证也将成为租户装修进场的前置条件,装修相关费用如下表:
装修费用表
1.7.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1.7.1. 租户及装修公司填写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商铺装修申请表》,加盖双方公章,向业主提交;
1.7.
2. 租户及租户装修施工方准备下述材料:
《商铺接场验收登记表》、《安全施工协议》、《商铺装修施工授权委托书》、“装修公司资质”、“装修公司营业执照”、“施工保险单”、“施工进度表”、《消防审核意见书》或《消防报审承诺书》、“全套合格施工图”、“图纸最终审核意见”,并提交业主审核,审核要求如下:
1)《接场验收登记表》一式四份,由管理方、租户方签署;
2)《安全施工协议》一式三份,由管理方、租户方、租户装修施工方三方签署,并加盖公
章;
3)《商铺装修施工授权委托书》由租户签署,并加盖公章;
4)“装修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装修公司公章,且装修公司资质须达到国家规定二级或以
5)“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装修公司公章;
6)“施工进度表”注明具体的施工时间安排、细项工程安排,加盖装修公司公章;
7)“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加盖租户公章;或由租户、租户的装修施工方签署《消防报
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全套合格施工图”两套打印版及其电子版,加盖租户方公章(每页盖公章并盖骑缝章);
9)“图纸最终审核意见”由业主致函租户,租户备份;
10)“施工保险单”对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第三
者责任险保额根据工程项目规模购买,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办妥以上手续后,租户从工程部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文件列表如下:
1.7.3. 装修施工许可证
1.7.4.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1)租户或租户装修施工方需准备的材料:《装修施工许可证》、建工团意险保险单、施工人
员1寸彩色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上述材料准备好后,提交工程部审核,审核要求见下表:
《施工人员出入证》办理所需文件列表
1.8. 租户装修现场管控
1.8.1. 业主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施工人员的自律性、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成品保护、货梯使用、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管理,并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治,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等处理方式;
1.8.
2. 业主结合租户施工进度对施工核心环节进行分项验收。

1.9. 开业验收和工程整改
1.9.1. 租户根据装修施工情况向业主申请开业,确定开业验收时间。

1.9.
2. 验收范围:各项装修施工到位,包括机电、空调、装饰、消防、网络等施工的落实,经业主检查具备开业条件并同意开业后,租户可准备开业事宜;
1.9.3. 业主根据租户申请开业需求进行的开业验收检查仅从装修施工角度开展,租户开业还需结合国家政府的相关要求,确认是否落实燃气开户、消防验收、经营相关证照领取等工作。

对此,如租户需业主配合相关事宜,可联系业主协调配合,涉及相关费用,由租户自行负责。

1.9.4. 装修工程整改:业主工程验收完成后,业主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租户发出开业验收函,反馈验收意见,租户需依照业主意见进行整改。

涉及遗留问题,业主安排复验,并就复验问题发出验收函。

如租户多次复验后整改不到位,业主有权处以扣留、扣除租户装修押金等违约处理。

1.10. 开业协调会
1.10.1. 租户根据装修施工情况向业主申请开业,并填写《租户商铺开业申请表》,业主与租户联系开业前15天左右召开开业协调会;
1.10.
2. 双方与会人员包括:业主方的招商部、营销部、运营部、财务部、物业部、工程部相关人员,以及租户方营运经理、企划经理、商铺店长;
1.10.3. 会议议题主要包括:整体运作情况、商铺日常营运守则、商铺开业活动安排、商铺开业相关需求等,通过会议双方的深入沟通,为商铺开业、日常营运做好充分准备。

1.11. 二装退场及退装修押金
1.11.1. 二装退场
1)开业后60天内根据开业验收通知完成工程整改;
2)整改期内完成公共区域破坏的修复工作;
3)装修施工完毕,租户应向业主提供2套竣工图以及1套电子文件(Auto CAD格式*.dwg
的光盘拷贝),图中应包括所有更改的隐藏管路等,以便于维护和存档备查,图纸加盖装修公司公章(每页加盖公章并盖骑缝章);
4)给物业部提交日常经营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由租户加盖公章;
5)给运营部和物业部提交消防合格意见书及相关经营证照复印件(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许
可证等)。

1.11.
2. 退装修押金
租户落实以上要求后,提出装修押金退还申请,业主退还装修押金(期限为一般开业后三个月内)。

二、装修要求
2.1. 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相关建筑参数
2.1.1. 楼面设计活荷载如下表:
2.2. 机电管线情况
2.2.1. 电力:
1)租户分电表(预付费式)由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提供,设置于租户铺内;
2)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已提供供电电缆至指定位置,租户室内以隔离开关即主电源开关
为终端。

2.2.2. 通风:
整个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均以全空气送风和风机盘管加新风送风两种形式提供通风。

2.2.
3. 消防:
1)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设有给排水系统,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窗喷灭火系统,
消防炮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消防防排烟和正压送风系统;
2)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设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现场设有消防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公共区应急照明、消火栓报警按钮和警铃;
3)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在公共区域设有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

上述设施设备均应通过消防局的检验。

2.2.4. 公共广播系统:
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设有吸顶式广播(即喇叭)
2.2.5. 网络通讯:
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设有电话及网络通讯系统预留,由商家自行报装。

2.2.6. 天花:
1)天花板上有各类照明灯、紧急照明灯、出风口、回风口、烟感、喷淋、排烟风口、广播
喇叭、监控摄像机等设备,均不得擅自增加、移位;
2)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内部天花上卖场已统一规划并施装,均不得加装灯具,确有需要
(经工程部审核确认后)方可加装。

现有天花不可加装任何东西及悬吊物。

以上技术资料将有助您及您所雇的设计师及时有效设计店面:
2.2.7. 图纸:
楼层平面图、设备布置图。

(注意:上述图纸中的资料只反映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之完成情况,但如有资料与现场不符,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管理团队将不会负任何责任。

您及受雇于您的设计师及承造商应在现场核实所有图纸中的资料及尺寸。


2.3. 方案设计要求
2.3.1. 租户需向业主提供2套A3图册及1套电子文件,提交资料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平、立、剖面图(包括店面、橱窗和标牌);
2)必要的透视效果图,至少有从外看店面及表达室内装修效果两个视角,最好同时提供租
户现有的橱窗标志照片;
3)主要材料和颜色的样品清单;
4)装饰吊顶平面图;
5)装饰墙身图;
6)装饰地面图。

2.4. 施工图要求
设计图纸获业主认可后,租户进入装修施工图设计阶段。

装修施工图设计必须忠实于业主认可的方案设计,并应将业主和政府部门的审查要求贯彻落实于设计图中;
图纸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武汉市有关规定,租户需向业主提供A1设计图和资料6套以及2套电子文件(Auto CAD 格式*.dwg的光盘拷贝)。

审核后,业主会反馈一份有批示意见的施工图给租户。

2.4.1. 租户提交的资料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
2)天花布置图;
3)地面布置图;
4)商铺门面及标志设计图;
5)空调通风平面图;
6)电力照明及插座平面图;
7)弱电平面图;
8)消防平面图;
9)给排水图(给排水平面图);
10)厨房排油烟图(提供井道位置图);
11)燃气管道及报警装置图。

2.4.2.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相关要求:
1)标明装修完成后的各种装置、家具、陈列柜、办公家具等的平面布置;
2)如商铺需要加置隔墙(采用内隔墙的形式),需标明隔墙的位置、基层和面层的材料、厚
度及高度,同时须报相应的荷载技术条件,且不得阻碍通往安全走道或消防通道的布局设计;
3)如设计需要内门,则应标明门扇的材料,旋转方向及门洞位置;
4)任何装饰、装修设施不得阻碍紧急逃生门及其周围通道的畅通;
5)原则上不得在结构墙、柱、梁及楼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钻孔等作业,如必须进行此
类作业,需提交相关结构图并经业主同意;
6)租户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武汉市消防规范要求及相关的环保法规(如无毒、无异味等
要求);
7)租户如对隔音有特殊要求,须在设计时予以考虑。

(特别说明:如租户确需在户内设置楼梯经营,楼梯在结构板面改造开洞、补洞专业设计方案需报项目公司审核批复后,需具有资质能力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完工后需通过项目公司及设计单位竣工验收)
2.4.
3. 天花布置图及相关要求:
1)不允许采用木制吊顶;
2)吊顶上必须预留可开启的检修口(检修口尺寸为450mm×450mm),原则上没有吊顶设
计一般不获批准;
3)标明天花各造型距离地面完成面的标高;
4)吊顶内不允许作为储藏物品的空间,不可设置可燃物;
5)租户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武汉市消防规范要求及相关的环保法规(如无毒、无异味等
要求)。

2.4.4. 地面布置图相关要求:
1)商铺地面铺装完成后,其完成面标高必须与室外公共区域精装完成面标高一致;
2)未经批准,不允许剔凿现有商铺内结构地面;
3)标明地面铺装材料的材质及规格,以及完成面的相对标高,如需抬高地面,应标明其填料
的材质及密度;
4)如需摆放重型设备,如保险箱,鱼缸,防盗文件柜等,需标明设备的位置,底部面积和
重量等参数;(本项目各层楼板允许承重值请参照楼面设计荷载中的要求,若超出此数量范围需经项目公司和设计院签署确认适合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楼层允许荷载重量的证明及审批文件。


5)如需铺装地毯、地板等材质,应标明防火等级和铺装方式,其材料应满足国家及地方防
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6)租户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武汉市消防规范要求及相关的环保法规(如无毒、无异味等
要求)。

2.4.5. 商铺门面、标志设计图及相关要求:
1)商铺门面应按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统一的风格,禁止对商铺门面进行任何修改,也不
允许对商铺门面外部进行任何修改;
2)租户商铺门面外部如需安装读卡器、门禁系统,应采用泛海武汉公司统一的规格,并安
装在统一指定的位置上,租户不得安装任何用声响报警的装置;
3)商铺门面上的门牌标志是统一的,任何在商铺门面之上的内面或外面的装饰或广告都是
不允许的;
4)装修单位应给出商铺门面方向的效果图,业主有权拒绝商铺门面内附近安装的显示屏、
扬声器、展示设备及影响公共视线的灯光及声响等;
标明商铺门面内公司标志的装饰和颜色;
5)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防盗卷帘,若采用防盗卷帘,款式及材质需由业主审核。

2.4.5.1. 围挡画面设计:
1)平面设计内中文字体不可以使用“繁体”,均须使用“简体”;
2)除品牌LOGO外,英文(或其他任何语言)不能单独出现,须配合相应中文翻译,特别
设计效果须提前报备,批准后方可使用;
3)围挡画面设计仅可做为开业提示,不可当作广告位使用,画面内容不得出现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人员招骋等信息,也不得出现过多介绍性文字等内容;
4)审核用设计稿要求:租户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供大小在5MB以内的电子版效果图,格
式为JPG或GIF,并在图上注明画面实际制作尺寸、材制(写真、喷绘等)、安装方式(背胶、钉装),效果图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制作(未通过则需修改后重新提交)。

2.4.5.2. 各类别围挡具体要求如下:
2.4.5.
3. 围挡画面安装:
1)围挡画面须满幅覆盖于围板、玻璃隔墙或橱窗上;
2)画面须与围档基础结构同一天内施工安装完成,不可分日期进行安装;
3)画面安装要求表面平整、牢固、无气泡、无破损、无缺边或残角,不可露出木板、胶带、
铁钉等安装物料或基材;
4)不得在围档画面上粘贴任何附属物,围档在整个装修期内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须及
时修复;若无法修复,须重新制作。

2.4.6. 空调通风系统图及相关要求:
1)提供空调系统设计计算书,标明空调冷热负荷,冷冻水流量及送风量计算数值;
2)标明空调通风设备(空调箱、风机盘管)的技术参数及安装位置,租户新增的空调设备
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和防火规范要求;
3)标明空调通风、供回水管路阀门的位置、型号和数量;
4)标明空调风管、水管选材及管径,保温材料规格和参数;
5)标明空调通风设备的减震措施和安装方式;
6)对业主预留的风管不允许进行天花内无组织送风和排风。

2.4.7. 电力照明及插座系统图及相关要求:
1)提供电气系统图,并标明各用电设备的电压、功率等参数;
2)独立配置户内电源配电箱,其总开关的电流等级应低于上级预留开关电流等级;
3)电源配电箱的单线系统图应注明每个回路不同的用途和使用负荷,电线电缆的规格;租
户新增的电气设备及元器件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配电箱内张贴系统图;
4)配电系统设计时,应注意三相负荷分布平衡,单相用电超过30A应采用三相供电;
5)租户如使用不可中断供电的电气设备(如电脑终端),须自备UPS(不间断电源)设施;
6)标明室内照明灯具平面位置,线管、线槽和桥架的型号规格及敷设方式和走向;
7)商铺招牌照明与展示橱窗内的照明灯具应并入同一回路,以便纳入公共照明系统中,由
管理方统一控制;
8)标明距商铺门面三米之内所有灯饰的说明及光强度;
9)租户区域内不允许有裸露灯泡;
10)必须设置火灾应急照明、门口疏散指示照明;
11)租户内开关控制设备不允许遮挡。

2.4.8. 弱电系统图及相关要求:
1)提供电话、电视、电脑网络、保安监控、广播、门禁、收银系统等相关图纸资料,并明
确标注各系统的位置;
2)如有线路延长,需采用与商场同规格、同样式的优质导线或线缆;
3)弱电面板及控制箱不允许遮挡。

2.4.9. 消防系统图及相关要求:
1)标明各种管道、管材和线路管径分布走向;
2)标明商铺内消防喷淋头位置和数量;
3)标明商铺内灭火器和消火栓的位置;
4)标明火灾报警探测器、消防扬声器的位置;
5)禁止有固定设备、储藏物品或经营活动阻挡消防设备的操作;
6)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不得进行违规装饰、装修;
7)租户不应自行安装任何用声响报警的装置;
8)租户新增的消防设备及元器件与泛海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系统一致。

2.4.10. 给排水系统图及相关要求:
1)标明商铺内给排水设施、设备的位置;
2)标明给排水管道的管材、管径和走向;
3)标明地面防水的做法和工艺;
4)不同用途的排水管道应按其类别接入预留的管道;
5)原则上,所有给水管道均不应埋地铺设;
6)厨房、卫生间、垃圾间等区域的地面防水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施工;
7)所有洗涤槽、盆和特殊卫生装置安装单独的过滤网,以防堵塞;
8)厨房区应设置两级隔油装置,不得直接将油污排放至下水管道;
9)污水、废水接驳口由业主现场指定。

2.4.11. 餐饮单位另需考虑下述图纸及相关要求:
1)提供排风系统设计计算书,详细说明排风量、补风量的设计参数;
2)排风处理装置(如设置排风机、活性炭过滤器等),排风及补风设备要达到标准,保证餐
厅及厨房气味不向公共区域蔓延;
3)标明油烟净化装置(如喷水烟罩、空气净化过滤器、静电除尘器等)的技术参数和安装
位置,要求符合环保及消防要求;
4)标明排风机和补风机的技术参数和安装位置;
5)油烟排放应设置单独管道排至管理方指定的系统中;
6)厨房排油烟风管推荐选用2mm以上厚度之不锈钢板制作;
7)业主预留的排风管应接入租户的排风设备或者用风管引入商铺营业区内,不允许采取无
组织排风方式;
8)厨房、食品贮藏、装运等区域须做地面防水;
9)厨房、餐厅等与公共区域相连的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10)燃气的设计需满足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并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事故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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