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摘要】修订了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发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些新的要求、新的规定,认真学习,烂熟于胸,深刻领会新《规则》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监督
2012年2月7日,财政部发布修订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原《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15年间未进行任何修订,已成为我国会计制度体系中最滞后的一环。
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它的服务对象、服务方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进一步适应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以及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修订《规则》势在必行。
修订了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发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实践,认为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具有以下几大变化。
增加了一章二十一条款,建立财务监督体系
此次修订,在基本维持原《规则》十一章四十七条结构的基础上,增设了第十一章“财务监督”,增加了二十一条,共分十二章
六十八条,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等方面,简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财务管理内容,强化财务管理措施,严格财务管理权限,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向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新规则”打破原有结构,增加一章“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作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重要内容。
该章节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一,进一步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要素,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全面进行监督。
第二,从时间上来说,对财务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第三,借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提倡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四,依法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增加的二十一条分别为:
1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决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2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3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4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5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6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7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8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9 第二十九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0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11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新规则》对资产的四大规范:
一使用.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新《准则》
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和定义,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配置.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三对外投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
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同时,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12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13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14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15第五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16第五十三条:(五)分立的事业单位,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事业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17第五十八条: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18第五十九条: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19第六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20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21第六十三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新规则》六大创新:
1.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打破了原《规则》收支计量与确认的局限性,原《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其经营性业务的会计核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对非营利性业务采取收付实现制。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既要接受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的价值管理,也要对自身预算资金的价值与实物双重管理,而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性,采取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法,造成会计事项的不配比。
另外,随着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资金使用方面日益注重绩效考核,因此,《规则》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并用,则可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负债,有助于更好地加强财务管理,如实反映单位的业务收支及结余情况,有助于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考核业务成果、制订收费标准、筹划资金来源、进行经营决策,反映单位的资金运行全貌,有利于对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2.固定资产确认与后续计量有了历史性突破。
《规则》第四十条将固定资产的确认从原来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提高到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普遍提高,原《规则》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标准明显偏低,使得一些具有明显的低值易耗品特征的物品由于单位价值达到了规定金额而要求必须在固定资产中核算,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因此,提高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标准符合当前市场经济的价值要求。
《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
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
《规则》虽只在此处提到了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相关的字眼。
在固定资产管理条款中并未提及折旧事宜。
但无论如何,这较原《规则》有了历史性的转折,应该说在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及折旧确认与计量问题上,相关部门开始考虑和引用企业会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本做法,使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不再背离,并使其向市场化的方向更进一步。
3.投资管理更加严格。
为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则》明确规定,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4.加强了财务监督。
目前,事业单位监督审核程序不完善,监督力度薄弱,事业单位内、外部财务监督部门执法不严,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特别松散无力,直接导致财务管理的低效能和国有资产的侵蚀流失。
《规则》新设“财务监督”一章,明确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并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5.财务分析多元化。
新颁布的《规则》打破了原《规则》财务
分析的片面性,新增了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分析,用于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还新增了资产负债率指标分析,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
新增的财务分析指标丰富了财务分析内容,较全面、完整地披露了事业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如科研、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绩效目标、效果、影响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共财政重大投入(支出)管理目标不明、责任不清、效率不高、浪费严重等后果。
6.结合医疗制度改革,适时取消医疗基金管理
“新规则”取消了医疗基金管理要求,不再要求事业单位计提医疗基金,不对医疗基金进行管理。
因此,“新规则”规范事业单位的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其他基金。
不再包含医疗基金。
这与我国公费医疗改革要求趋于一致。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这样,事业单位再计提医疗基金就显得重复,也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内容相悖。
所以,“新规则”适时取消了医疗基金管理要求,重新规范事业单位专用基金非常必要。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在对原规则涉及管理的条款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增加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条款,强化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规范了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管理,完善了事业单位结
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加强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事业单位管理中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在部分行业(如医院、高校)引进了权责发生制,将事业单位的决算管理、在建工程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增加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绩效管理等等与财政预算管理相匹配的内容。
今后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些新的要求、新的规定,认真学习,烂熟于胸,深刻领会新《规则》的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