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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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

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交易双方的利益和风险分担。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包括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和跟单托运结算,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结算方式。

1. 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结算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买方与银行签署一个信用证,要求银行根据卖方的要求向其开立该信用证所规定的金额。

卖方可以在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前提下交货,并将提供的发运单据提交给银行。

银行在核对单据后,将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保障双方利益:买方在支付货款之前,可以确保卖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交付了货物,并且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发运单据。

•提高支付能力:有信用证支持的结算方式可以帮助买方在境内和境外提高其支付能力,得到更好的信誉和支持。

•降低交易风险:信用证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的介入,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减少了交易风险。

2. 托收结算托收结算是另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买方将支付货款的责任委托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要求交付货物和相关单据。

卖方根据银行的要求交付货物,并向银行提交相关的单据。

银行将对单据进行核查,核实后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如下:•灵活操作:与信用证结算方式相比,托收结算方式的操作较为简单和灵活。

对于信用信誉较好的买卖双方来说,可以直接与银行协商决定使用托收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广:托收结算方式适用于交易规模较小、买卖双方信誉良好的国际贸易。

•更低的成本:托收结算方式不需要买方支付信用证费用,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更为经济实惠。

3. 跟单托运结算跟单托运结算是国际贸易中的另一种常用结算方式,尤其在海运贸易中广泛应用。

在跟单托运结算方式下,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运输公司,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提单等单证。

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汇款Remittance: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托收Collection: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以银行信用为基础,70%以上用此方式汇款一、汇款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三种方式信汇M/T, Mail Transfer票汇D/D, 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1、电汇T/T——汇款人Remitter委托汇出行Remitting Bank采用电报、电传等方式普遍使用电传通知汇入行Paying Bank将货款付给收款人Payee的方式;收款人汇款人货款①进口商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付款;②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电文中加注“密押”通知汇入行;③汇入行通知出口商;④出口商到汇入行取款并出具收据;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和收据寄交汇出行;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2、信汇M/T①进口商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付款;②汇出行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③~⑥与电汇相同3、票汇D/D——汇款人从汇出行出票人购进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将汇票寄给收款人或携带出境亲自交与收款人的结算方式;②①①进口商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付款;②汇出行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给出口商;③进口商将汇票Bill of Exchange寄给或出境交给出口商;④出口商持汇票到汇入行换取票款或将汇票卖给汇出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或将汇票转让出去以抵偿债务;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寄交汇出行;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汇款按时间先后可分为: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进口商风险大出口商拖延交货甚至取款逃走;出口商占用进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出口商风险大进口商拖延付款甚至提货逃走;进口商占用出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汇款方式下,进出口双方完全凭借商业信用来进行贸易,因此它的使用受到限制;一般只用于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贸易从属费用的支付,货款则用其他方式;托收二、托收委托收款——出口商通过本地银行委托进口地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方式;1、结算程序⑥②⑦④⑤进口商付款人Payer货款①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开具一张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或远期汇票;②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并将汇票、提单、发票、保险单等单据交给托收行;③托收行将“托收委托书”及出口商的单据寄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提示Presentation——汇票持有人向汇票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付款或承兑承诺付款的行为;⑤进口商审查单据无误后付款赎单或承兑交单;付款赎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对即期汇票付款即可取得单据;对远期汇票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然后取得单据;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对远期汇票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汇票到期日再付款;⑥代收行向托收行发出“收妥贷记通知”;⑦托收银行将票款记入出口商帐户;2、托收的特点(1)相对安全些:进口商要提货必须先付款;D/A除外(2)出口商风险大进口商若拒不付款,出口商也无可奈何;D/A时若进口商提货后一走了之,则出口商货款两失; (3)出口商资金负担重,收款时间较长;进口商在D/A方式下可做无本生意; (4)出口商应争取采用CIF成交;即由出口商来办理运输保险,否则,如果货物在途中受损而进口商又拒不付款,出口商就无法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因进口商一般不会将保险单交给出口商;3、托收中的进出口押汇(1)托收出口押汇:托收行向出口商融通资金在步骤②的同时,托收行将汇票金额扣除从买入汇票日到预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及手续费后的余款付给出口商,托收行因此承担了收不到货款的风险;(2)托收进口押汇:代收行向进口商融通资金在步骤⑤付款赎单D/P的情况下,代收行凭进口商出具的一份保函——信托收据T/R, Trust Receipt,即将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提货后售得货款再归还代收行,代收行因此承担了收不回货款的风险;此种做法称做“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提货D/PT/R”;4、托收方式下货物先于单据到达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在近洋运输中,货已到港而单据还未到代收行时,进口商可办理担保提货手续,步骤如下:(1)进口商向代收行出具一式两份保证书;(2)代收行留存一份,会签一份,进口商凭会签保证书向承运人提货;(3)单据到达后,进口商付款赎单,并用提单向承运人换回会签保证书;(4)进口商将会签保证书交给代收行,同时取回留底的另一份保证书;信用证三、信用证——银行开给受益人的只要受益人呈交000000000………………………………………………………………………………符合规定的货运单据就保证付款的文件;1、结算程序⑩Confirming Bank Baneficiary Applicant, Opener⑥⑦⒀接受开证行的请求偿付行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向对信用证进行保兑Reimbursing Bank付款行或议付行偿付第三国①贸易双方订立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买卖合同;②进口商交纳占货款一定比例的押金往往较少,填写“开证申请书”;③开证行开证并将一份正本、若干份副本航寄给通知行“信开”将信用证条款用电报或电传传达给通知行“电开”④开证行将一份信用证副本交给进口商;⑤通知或转递信用证;⑥出口商审查、修改、接受信用证;⑦出口商备货、装船、取得提单;⑧出口商持信用证、自己签发的汇票及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一般为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等向付款行换取货款即期付款、远期付款、承兑或议付;★议付Negotiation——银行在审核汇票单据无误后,将汇票金额扣除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后把余款交给受益人; ★不符点Discrepancies——单据与信用证不符之处;⑨付款行或议付行将单据和“索汇证明书”寄给开证行;⑩开证行三天内偿付付款行;⑾开证行通知进口商;⑿进口商审核单据、付款赎单;⒀进口商提货;2、性质:银行信用,对买卖双方进行保证对卖方受益人的保证:只要受益人交来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一定能得到货款;对买方开证人的保证:只要开证人付款就一定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3、特点(1)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性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契约,银行只受信用证约束;(3)信用证业务的处理以单据为准:单证是否相符是各当事人是否履行义务的依据;4、作用(1)基本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2)对进口商的好处:付款后肯定能取得代表货权的单据;通过信用证条款约束卖方交货的数量、质量和时间;一般只须交少量押金即可开证,资金负担轻;(3)对出口商的好处:交付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可取得货款;通过议付获得资金融通;避免进口国家限制进口或限制外汇转移产生的风险;(4)对银行的好处:收取开证、通知、议付等的手续费;向进出口商融通资金收取利息;开证行可通过控制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和收取开证押金来降低风险;5、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开证人与开证行:契约开证申请书关系(2)通知行转递行与开证行: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3)开证行与受益人:契约信用证关系(4)开证人与受益人:契约合同、信用证关系A.若进口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申请开立信用证,出口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进口商索赔;B.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有义务在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期内交付货物并提交正确单据;C.若开证行倒闭而信用证尚未被利用,出口商有权要求进口商在其他银行重新开证;6、种类(1)光票信用证Clean L/C——受益人向付款行索取票款时仅凭光票Clean Draft即可,而不必随附货运单据的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受益人向付款行索取票款时除了要提供汇票外,还必须随附货运单据的信用证;贸易中的信用证皆指跟单信用证(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在出口地银行对受益人作出付款、承兑或议付之前,开证行无须事先通知受益人便可随时修改信用证内容或将其取消的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信用证一旦开出并通知受益人,开证行便不能修改或取消的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被广为使用,信用证中若无注明是否可撤销,视为不可撤销(3)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除了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以外,还有另外一家银行保兑行作了付款保证的信用证;(4)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受益人凭即期跟单汇票或只凭单据向付款行收取货款的信用证;迟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受益人不需汇票,仅凭合格单据就可要求付款行在信用证规定的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或付款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银行将汇票金额扣除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后把余款交给受益人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又分为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L/C和公开议付信用证Free Negotiable L/C,前者只能由指定银行议付,后者任何银行都有权办理议付;(5)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指定银行通常是通知行,允许受益人在发运货物前可凭汇票支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6)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将进口和出口联系起来的信用证,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称回头证的开证人,第一张信用证的开证人就是第二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多用于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或易货贸易;(7)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受益人可以要求有权办理转让的银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三者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转让过一次的信用证不能再作第二次转让(8)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中间商在实际买主开来以他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后,以该信用证作担保,委托其往来银行开立一份以其本人为开证人以供货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此新证称为对背信用证或从属信用证;(9)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信用证金额全部或部分用完后可以恢复原金额再次使用的信用证;开证人一次开证,受益人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交货;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问题:初在外企做出纳,想知道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都有哪些呢?解答: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收款人、汇出行和汇入行。

其中付款人与汇出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委托人,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得结算方式1、汇付(remittance)2、托收(collection)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一、汇付汇付就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她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就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与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得款项汇交给卖方。

1、1 汇付得当事人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就是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就是出口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得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得银行。

通常就是进口方当地得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得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就是出口方当地得银行。

1、2 汇付得种类汇付得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与票汇(remittan ce by banker’s draft,D/D)。

信汇就是汇出行应汇款人得申请,用航空信函得形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得款项给收款人得汇款方式。

电汇就是汇出行应汇款人得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得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就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得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得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得汇款方式。

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与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

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得主要方式。

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1、3 汇付得业务程序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与电汇得业务程序相同,只就是传递委托书与支付通知书得方式不同,信汇就是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电汇就是电讯传递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见外贸结算方式及使用

国际贸易中常见外贸结算方式及使用

国际贸易中常见外贸结算方式及使用来源:互联网一、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1)、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

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2)、托收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REVOCABLE L/C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开证行责任 IRREVOCABLE L/C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DOCUMENTARY CREDIT 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 付款时间 假远期信用证 USANCE L/C远期信用证
UNTRANSFERABLE L/C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跟单信用证
定义: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 (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 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 逆汇法。 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作为出口人的受托人行事,既没 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 付款的责任。出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如果遭到进口人拒绝付款,除非另外有规定,银行没有代管货物的义 务,出口人仍然应该关心货物的安全,直到对方付清货款为止。
光票托收多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等。
信用证
信用证:L/C:LETTER OF CREDIT 定义: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 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分类: L/C
有无货运单据
CLEAN CREDIT:光票信用证(不随附货运单据如提单等)
汇票的分类
DRAFT
即期汇票 SIGHT BILL
付 款 时 间
远期汇票 USANCE BILL
银行汇票 BANKER’S DRAFT 商业汇票 COMMERCIAL DRAFT
国内汇票
流通地域
有 无 附 属
出票人
货 运 单 据
国际汇票(一式二份)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国际贸易结算是指跨国经济合作中进行货币结算的一种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因为涉及不同国家的货币和法律制度的差异,因此需要通过一种统一的方式来进行货币结算。

目前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现金支付、跨境转账、信用证以及托收等方式。

以下将对这些结算方式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现金支付是最简单和直接的结算方式之一。

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在交易结束后以现金的形式进行结算。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快捷方便,减少了中间环节的复杂性,可以直接获得货款。

然而,现金支付存在一定的风险。

首先,现金易被偷盗和假币所替代,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现金支付可能导致资金难以跨境流通和监管困难。

因此,现金支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相对有限。

跨境转账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买卖双方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电子资金转移。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便捷,资金可以快速到账,可以避免现金支付的风险。

然而,跨境转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涉及跨国支付,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

其次,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的不同,跨境转账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和监管,导致交易流程的复杂和延迟。

因此,在选择跨境转账方式时,需要充分考虑成本和效率的平衡。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开具的担保文件,用于保证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

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出口商向买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买方银行担保支付款项给出口商。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确保了出口商的付款,降低了付款风险。

信用证的作用在于出口商无需担心进口商的付款情况,而可以直接向自己的银行获得货款。

然而,信用证的使用相对繁琐,需要双方银行的参与和审核,会增加整个交易流程的时间和成本。

托收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出口商将货物发运给买方,并委托自己的银行对货款进行收取。

然后,出口商的银行将货款转交给出口商。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直接,少了信用证的繁琐程序,适用于信誉良好的买卖双方。

然而,托收方式也存在一些风险。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经典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国际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

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结算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结算方式指的是,商家或买卖双方在交易结束后,以何种方式进行交易款项的支付和收款。

在国际贸易中,经典的结算方式有四种,分别是:先汇款后发货(TT)、信用证、跨境支付以及托收。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几种经典的结算方式。

1、先汇款后发货(TT)先汇款后发货的方式是指,在双方达成协议后,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向卖方汇款,当卖方收到买方汇款后才会给买方发货。

这种结算方式的好处是卖方可以在交货之前就收到货款,这样可以避免交货后发生付款风险。

同时,对于买方而言,先付款再收货也可以更好地保证整个交易的安全性。

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也显而易见,例如对于买方而言,如果在付款后卖方却故意迟迟不发货,那么就会造成买方的损失。

另外,如果卖方在货物发出后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较为安全的结算方式之一。

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开出一份信用证,并要求卖方向指定的银行提交单证以及符合信用证条件的货物或服务,银行在收到单证和货物后,会向卖方支付货款。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货款和货物之间的风险,同时也可以促进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任建立。

但是,这种方式的费用较高,并且对于卖方而言,需要在交货前准备大量的单证,如果相关文件出现了错误或者不符合规定,就有可能导致整个交易的失败。

3、跨境支付跨境支付方式是指,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支付,并且在支付机构的指引下,交货和收货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完成。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支付的及时性和操作的便捷性都比较高,并且对于跨境贸易的中小企业而言,跨境支付可以更好的保障其交易的顺利性。

但是对于跨境支付而言,存在诸多风险,例如支付机构的服务质量、费用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需要相关人员提前了解。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货款结算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涉及到双方的资金流动和风险控制。

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包括汇付、托收、信用证等。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是最常见的结算方式之一。

汇付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直接进行货款结算,出口商通常会向进口商提供发票和其他相关结算单据,进口商则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汇入出口商的银行账户。

这种货款结算方式的优点是直接快捷,成本较低,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汇款延迟、拒付等问题。

托收是指出口商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如发票、提单、保险单等,要求进口商接受交单,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

银行根据出口商的委托,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并在收到货款后将货款划归给出口商。

托收的优点是相对于汇付而言,对出口商更加安全可靠,但也存在一定的操作复杂度和时间周期较长的缺点。

信用证是银行在进口商的委托下,向出口商开具的一种结算保证,出口商在交货后,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可以向银行要求支付货款。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结算方式,它可以保障出口商的付款安全,同时也可保障进口商货物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但信用证的开具手续繁琐,成本较高,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

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是三种最常见的货款结算方式,其选择取决于交易双方的信任度、交易规模和风险偏好。

出口商和进口商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并加强合作,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汇付托收信用证是结合了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一种综合性货款结算方式。

它的出现是为了兼顾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利益,既能确保货款的及时到位,又能兼顾双方的风险和成本。

汇付托收信用证也考虑到了交易双方的成本和风险,它简化了结算流程和操作步骤,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

银行的介入也可以帮助双方减少一些结算风险,提高了结算的安全性。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为:免修版模板范本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为:免修版模板范本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买卖双方进行货款支付的方式。

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对于有效管理风险、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都非常重要。

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它是一个由银行保证的支付承诺,买卖双方在信用证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买方在国内银行发出开证申请,并向银行支付货款,同时要求银行以信用证的形式发给卖方。

通过信用证,卖方可以获得银行的担保,确保买方在交货后按照合同支付货款。

信用证通常由国际知名银行开具,这也为卖方提供了更高的交易保障,尤其是涉及到高风险国家或买方信用不足的情况下。

2. 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托收是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它是在银行的介入下进行。

卖方将货物的单据交给自己的银行,银行将单据发送给买方的银行。

买方在付款或接受汇票后,银行将货权单据发送给买方,以完成交割。

托收相对于信用证而言,更加灵活,并且手续费用较低。

然而,托收的风险更高,因为买方可以在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接收货物。

3.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是一种通过银行进行货款支付的方式。

买方通过自己的银行向卖方的银行发送电汇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货款。

电汇是一种便捷和快速的支付方式,减少了支付过程中的中间环节。

然而,电汇需要买卖双方互相信任,并确保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免出现支付错误。

结论介绍了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信用证、托收和电汇。

每种结算方式都各有优劣势,并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风险考虑进行选择。

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可以确保支付的安全性、简化支付过程,同时降低了风险和成本。

当然,在选择结算方式时,还应考虑到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交易规模和国家间的法律要求等因素。

一个合理的结算方式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因此,在进行贸易时应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优缺点,以达到最佳的支付效果。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利益和风险。

了解并掌握不同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之一,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电汇是汇付中最常用的方式。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向汇出行交款付费,汇出行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等方式将款项汇给汇入行,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其特点是速度快、安全性高,但费用相对较高。

2、信汇(Mail Transfer,M/T)信汇是指汇款人向汇出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信汇的速度相对较慢,且安全性不如电汇。

3、票汇(Demand Draft,D/D)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收款人凭票向汇入行取款。

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通常用于小额交易、预付款、货到付款等情况。

对于出口商来说,采用汇付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如果进口商违约不付款,出口商可能会遭受损失。

二、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付款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托收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等小额款项。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托收方式。

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为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为

国际贸易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简介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的货币和法律体系,买卖双方需要通过一种结算方式来完成交易。

结算方式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包括货到付款、信用证和托收三种方式。

本文将介绍这三种结算方式的特点、适用场景以及优缺点。

1. 货到付款货到付款是指在货物交付给买方后,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小额交易或买卖双方长期合作的情况下。

特点•交易安全性较低:卖方在交付货物前需要信任买方,因为货物交付后买方可能违约或无法支付货款。

•买方风险较低:买方在支付货款前能够验证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适用于货物交付后无需支付其他费用的情况,如小额商品销售、国内贸易等。

优点•买卖双方无需银行或第三方的介入,交易过程简单快捷。

•对于买家而言,可以在收到货物并确认质量后再支付货款,减少了经济风险。

缺点•对于卖家而言,风险较大,容易遭遇不诚信买家的欺骗。

•对于买家而言,可能需要提前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增加了经济压力。

2. 信用证信用证是指由银行代替买卖双方承担付款义务,确保卖方在交付货物后能够得到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涉及高额交易或买卖双方信任度较低的情况下。

特点•交易安全性较高:通过信用证,买卖双方都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减少交易风险。

•买方风险较高:买方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或支付相关费用给银行,以确保信用证的有效性。

•适用于高额交易或买卖双方信任度较低、经常跨国贸易的情况。

优点•使得买卖双方对交易的安全性更有信心,增加了合作的可能性。

•对于卖家而言,信用证的存在可以确保交付货物后能够及时收到货款。

缺点•买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担保金或手续费给银行,增加了交易成本。

•对于买家而言,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文件材料,增加了操作难度。

3. 托收托收是指买卖双方委托银行作为中介,协助完成交易款项的支付和货物的交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中等金额的交易或买卖双方信任度较高的情况下。

6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6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6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6种:汇款、托收、信用证、汇票、本票、支票。

一、汇款汇款,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国际汇款业务中,当事人共有四个:汇款人、收款人或者受益人、汇出行、汇入行。

汇款人在办理汇款时,需要向所在的银行提交汇款申请书,以及证明汇款用途的证明文件、收款人的相关信息、收款银行的相关信息。

汇款行在接收到汇款人的指令并核查合格后,按照汇款指示进行汇款。

汇款可分为预付款以及货到付款,属于商业信用。

二、托收托收,是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者商业单据或者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在托收业务中,涉及到的当事人,主要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贸易项下的托收业务,主要流程是:委托人即出口方,与进口方约定以托收方式结算后,在货物发运后,持发货单据到银行,填写托收业务申请书,托收行受理后,将货运单据及汇票寄往国外代收行,也就是进口方所在的银行。

代收行收到单据后,在达到相应的条件时(例如:进口方必须用钱赎单)将单据提交给进口方,也就是付款人,付款人付出了货款,收到了货运单据,从而可以凭提单提货。

三、信用证货物贸易项下,经常使用的信用证为跟单信用证。

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即: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业日期承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不同于汇款和托收方式,信用证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是有银行参与到结算环节中的。

主要流程如下:进出口双方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

进口方向其所在银行提交开证申请,进口方所在银行根据双方约定,开立信用证。

并通过SWIFT系统传送给出口方所在的银行。

出口方所在的银行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及时把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由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备货、组织装船,并拿到货运单据。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有哪些问题:初在外企做出纳,想知道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都有哪些呢?解答: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

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在进行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时候,有多种结算方式。

主要包括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

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

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1. 汇付(remittance)2. 托收(collection)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一、汇付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的款项汇交给卖方。

汇付的当事人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

通常是进口方当地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当地的银行。

汇付的种类汇付的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和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raft,D/D)。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汇入行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的银行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

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的主要方式。

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汇付的业务程序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与电汇的业务程序相同,只是传递委托书与支付通知书的方式不同,信汇是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电汇是电讯传递方式。

国际贸易支付的四种方式

国际贸易支付的四种方式

国际贸易支付的四种方式汇付、托收、国际保理和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中最为常见的贸易结算方式,每一种支付方式都各有优势和劣势,通过详细分析这四种结算方式的内涵、特点和意义,我们可以得出在相同支付环境下,哪一种支付方式的优势最大,但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只有四种支付方式合理的综合应用,才能更好的应对多变的金融市场并获得最大的收益。

汇付又称汇款,是国际结算方式中最基础最常见的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是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钱款汇入收款人的账户,银行对汇付业务只提供类似于转账的服务。

因此,汇付对银行的信用无任何影响,该支付方式的交易过程完全由收款人和付款人自行约定。

汇付最常用于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贷款结算或各种贸易之间的从属费结算中。

汇付的风险对于提前付款的卖方或预付贷款的买方来说,贸易往来的信用约束在付款和发货后完全消失,最终贸易是否能顺利完成,主要取决于贸易双方是否言而有信,如果遇到不良贸易方,就很容易造成货财两空的后果,提前发货或提前付款的一方往往承受着很大的资金压力,整个贸易过程一旦出现问题,所有的资金损失都将由他们承担。

托收是指出口商将货物全部运出后,将有效汇票交付给出口地的银行,再由银行为进口商收取相应贷款的一种结算方式,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是最主要的两种托收模式,跟单托收即出口商根据事先与进口商签订好的贸易合同进行发货,然后开示汇票或有效单据并委托给出口地银行对进口地的进口商收取相应的货款,跟单托收也被称为无证托收。

银行对以上两种托收方式只提供服务而不涉及信用,整个过程银行只看有效的金融票据,贸易双方之间需要自行达成协议,不同的贸易使用托收支付的风险是不同的,仅凭有效金融单据进行收款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托收的风险托收与汇付一样,整个贸易过程均已贸易双方自行达成的信用协议为主,结算钱款的银行机构不承担任何的信用风险或经济风险,这种支付方式最大的风险方是出口商,因为有很多进口商无法一次性付清货款,或进口商因国际经济市场的变动而拖延付款时间,由此可见,进口商在贸易中有绝对的主动权。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首先,最常见的结算方式是电汇。

电汇是通过国际银行间结算系统进行货款支付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货款直接转账到卖方的银行账户中。

这种方式快捷方便,成本相对较低,通常在现货交易中使用。

第二,信用证结算是一种买卖双方都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

买方在国内银行开立信用证,并要求银行对卖方进行付款担保。

当卖方完成货物交付后,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提交必要的单据,买方的银行才会支付货款给卖方。

这种方式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但要求卖方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可能会增加卖方的操作成本和时间。

第三,托收结算是指买方通过自己的银行委托其境内或境外银行向卖方收款的一种方式。

买方将单据和提示银行收付款的指示提交给自己的银行,由该银行转交给卖方的银行进行收款。

托收方式相对于信用证结算较为灵活,而且可以与双方信任的银行合作,对于一些更加简单的交易可以选择使用。

第四,票据结算是指利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票据包括汇票和承兑汇票。

买方可以委托自己的银行开立票据,并将其转交给卖方,卖方持票到买方银行进行兑票并收款。

票据结算方式在一些长期合作关系中常被使用,可以为卖方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结算方式,如账期结算、保函结算等。

账期结算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商品交付后,按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给了买方一定的信用,但也增加了卖方的收款风险。

保函结算是指买方向卖方的银行开立担保函,承诺在一定情况下按时支付货款给卖方。

总的来说,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涵盖了多种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方式来平衡风险和效益。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双方需要考虑交易的规模、信任程度、风险承担等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同时,双方也应根据市场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灵活调整结算方式,以适应国际贸易的变化和需求。

另外,结算方式的选择还受到国际贸易的特殊性和制约性的影响。

例如,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某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可能有特殊的结算要求,此时买卖双方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在结算方式上有一定的限制。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汇款(Remittance):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托收(Collection):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以银行信用为基础,70%以上用此方式汇款一、汇款(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三种方式信汇(M/T, Mail Transfer)票汇(D/D, Remittan 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1、电汇(T/T)——汇款人(Remitter)委托汇出行(Remitting Bank)采用电报、电传等方式(普遍使用电传)通知汇入行(Paying Bank)将货款付给收款人(Payee)的方式。

①进口商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电文中加注“密押”)通知汇入行。

③汇入行通知出口商。

④出口商到汇入行取款并出具收据。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和收据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2、信汇(M/T)①进口商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

③~⑥与电汇相同3、票汇(D/D)——汇款人从汇出行(出票人)购进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将汇票①进口商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给出口商。

③进口商将汇票(Bill of Exchange)寄给或出境交给出口商。

④出口商持汇票到汇入行换取票款(或将汇票卖给汇出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或将汇票转让出去以抵偿债务)。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汇款按时间先后可分为: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进口商风险大(出口商拖延交货甚至取款逃走);出口商占用进口商资金,甚至可做无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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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1. 汇付(remittance)2. 托收(collection)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4.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5.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一、汇付汇付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额汇交给收款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由买方按约定时间和条件通过银行将约定的款项汇交给卖方。

汇付的当事人汇付通常有如下当事人:(1)汇款人(remitter),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方。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银行。

通常是进口方当地的银行。

(4)汇入行(paying bank),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方当地的银行。

汇付的种类汇付的方式包括信汇(mail transfer,M/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和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 r’s draft,D/D)。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的形式,指示汇入行一定金额的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汇入行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的银行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上述三种方式,付款速度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就付款速度,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最慢。

故电汇最受卖方欢迎,成为汇付的主要方式。

就收费而言,信汇、票汇较低,电汇费用较高。

汇付的业务程序信汇、电汇业务程序示意图信汇与电汇的业务程序相同,只是传递委托书与支付通知书的方式不同,信汇是以邮政航空信件方式,电汇是电讯传递方式。

票汇业务程序示意图采用票汇时,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者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凭票向付款银行取款。

二、托收托收(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方式一般都通过银行办理,所以又叫银行托收。

基本做法是:由出口商根据金额开出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向出口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或者往来行(代理行)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能否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资信的好处,故托收性质为商业信用。

托收的当事人(1)委托人 (Principal ),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客户,通常是出口商。

(2)托收银行 ( 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

(3)代收行 ( Collecting Bank ),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进口地银行。

通常是托收银行的国外分行或代理行。

(4)付款人或受票人(Drawee),根据托收指示做出指示的人,通常为进口商。

(5)提示行 ( Presenting Bank ),向付款人作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托收的种类托收分为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和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两种。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卖方开具托收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主要指货物装运单据)一起委托给托收行。

国际货款通过银行托收,一般都采用跟单托收。

根据交单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付款交单指出口商的交单是以出口商的付款为条件。

按支付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D/P at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fter sight)。

即期付款交单是银行提示远期汇票和单据,进口商见票时就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是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商在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在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取得货运单据。

承兑交单是指出口商的交单以出口商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出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托收的业务流程即期付款交单业务流程图(1)出口商按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寄托收申请书,开立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或不开汇票,仅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2)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或没有汇票)、货运单据寄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

(3)代收行按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商提示汇票与单据(或仅提示单据)。

(4)进口商审单无误后付款。

(5)代收行交付单据。

(6)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 7 ) 托收行向出口商交款。

远期付款交单业务流程图(1)出口商按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寄托收申请书,开立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2)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货运单据寄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

(3)代收行按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商提示汇票与单据,进口商经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与单据。

(4)进口商到期付款。

(5)代收行交付单据。

(6)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 7 ) 托收行向出口商交款。

承兑交单业务流程图(1)出口商按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寄托收申请书,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2)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货运单据寄交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

(3)代收行按委托书的指示向进口商提示汇票与单据,进口商经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并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付款。

(5)代收行办理转账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

(6)托收行向出口商交款。

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一定金额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它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的当事人与关系人(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

(2)开证行(issuing bank,opening bank),开证行是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该银行一般是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3)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使用和执行信用证并享受信用证所赋予的权益的人,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

(4)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行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它一般为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分行。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一般情况下,议付行由通知行兼任,或是由受益人在当地的往来银行充当议付行。

(6)保兑行(confirming bank),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

它一般为出口地信誉良好的银行,通常就是通知行。

(7)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

(8)受让人(transferee),受让人是接受第一受益人转让有权使用信用证的人(一般是出口商的实际供应商)。

信用证的种类(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开证行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指开证行仅凭受益人开具的汇票而无需附带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它主要用于贸易总公司与各地分公司间的货款清偿和贸易从属费用与非贸易费用的结算。

(3)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开证行、保兑行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5)即期信用证(sight payment credit):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6)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由某一指定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当受益人向指定的银行开具远期汇票并提示时,指定的银行即予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8)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经另一定银行加以保兑,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

(9)非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10)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是指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1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的要求下,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原证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须负责买卖合同上卖方的责任。

(12)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

(13)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是指允许受益人在货物出运前先凭光票向议付银行预支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14)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

(15)对立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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