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中心小学等7所学校电子班牌系统采购的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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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采购TAICANG PROCUREMENT GOVERNMENT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SZHZ-TC-G-

采购内容:太仓市实验小学等所学校电子班牌系统采购采购单位:太仓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招标服务单位: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前附表一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采购内容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审办法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编号:SZHZ-TC-G-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太仓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委托,就其所需的太仓市实验小学等所学校电子班牌系统采购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太仓市实验小学等所学校电子班牌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SZHZ-TC-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太仓市实验小学等所学校电子班牌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

、服务地点:太仓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伍仟元整(¥.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完成报名手续,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C、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登记:

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盖公章。只有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

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投标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投标授权委托人姓名、随身电话、单位电话;

、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报名不合格: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报名要求

.请申请人于年月日下午: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szhzzj_bm@.com进行报名报名。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企业简介;()经营业绩材料;()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投标授权委托人姓名、随身电话、单位电话;以上材料请用WORD文档编辑并制作压缩文件发送邮件,非电子邮件报名者不予接受,逾期报名者无效,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如下:“太仓市实验小学等所学校电子班牌系统采购—***公司”。邮件报名完成稍后将会收到邮件回复,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报名通过的单位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前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号联合大厦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元/份,售后不退。完成报名手续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资格。

五、答疑

各投标单位如有提疑请于年月日:前以把答疑内容发送到szhzzj_bm@.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方,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提疑事宜。

六、投标文件提交、接收、截止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开标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仓市郑和中路号联合大厦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太仓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联系人:何立新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号联合大厦楼

联系人:罗来山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szhzzj@.com

八、监督部门: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 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采购活

动。

.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词语释义

.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的法人或由法人企业授权的分公司。

.投标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招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响应: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招标的行为。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天:日历日。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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