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赴浙江学习考察结束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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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赴浙江学习考察结束时的
讲话
这次,我们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先后到乐清、奉化、萧山、义乌四个市(区)进行了考察学习。应当说,这四个地方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一路的所见所闻让我们领悟到了四个市区
的繁荣、发展、经验、思想和理念,这些奇迹确实让人振奋、惊叹、服气。大家既有体会和感悟,又有启发、教育和鼓舞,既增
加了压力和责任感,也激发了发展的激情和动力。刚才,各乡镇
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企业家、县级领导们都谈了自己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以及下步打算和措施,我感到大家谈得都很全面、很实在,也很深刻,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在这里,我谈
几点想法和体会。
一、通过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
迫感和使命感
浙江四市(区)无论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改制、规模经济的发展,还是招商引资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充分发挥了自己
的比较优势,发挥了最大的潜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我们树
立了学习的榜样。通过学习浙江四市(区)的经验,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座的每一位干部、
每一位企业家,都处在领导的平台上。这个平台就赋予了我们加
快发展的权力、责任和使命。发展是实践“****”重要思想的具
体要求。“****”重要思想中,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思
想汇报专题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些都体现了发展的思想。发展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就
是要把蛋糕分匀。但是,要把蛋糕分匀前提是要把蛋糕做大。没
有发展就没有和谐社会,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发
展还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作为我们县级领导、
乡镇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主要工作就是抓发展,
就是抓工业经济,就是抓招商引资。所以,大家一定要树立“大
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原创:大困难;不发展,更困难”的理念,在思想上想着发展,在脑子里思考发展,在工作上敢于发展,把发展作为我们最大的政治。工业经济发展不上去,就要“食不
甘味,寝不能寐”。
二、通过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增强敢为人先、敢于吃苦、
努力奋斗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三、通过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和
发展意识
四、通过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加大创新投资环境的力度
从这四个市(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一、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各
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
任制。
第二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通过考察,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第四条:干部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政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派出考察组的组织(政工)部门和干部考察工作人员。
二、考察分工
第六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干部考察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县委直接管理及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其组织、政工干部负责考察。
第七条: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主管方负责,
会同协管方进行考察。
三、考察程序
第八条:考察对象确定后,原创:按考察分工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
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思想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
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换届或届中全面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科级干部担任考察组组长。
第九条:考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谈话范围和时限要求等。考察工作由组织(政工)部门提出,党委(党组)审定。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政工)部门汇报,经组织(政工)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必要时,党委(党组)领导成员可直接听取考察情况汇报。7、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人选后,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没有问题或有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提拔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
四、责任和权利
第十条:党委(党组)组织(政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具体指导干部考察工作,提出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
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使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考察组负责落实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客
观公正的考察意见,形成规范的考察材料。
在干部考察中,考察组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政工)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考察中发现干部重大
情况或反映,有的可以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情况,有的可以委托所
在单位党委(党组)了解清楚并作出结论。
要注意对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情况的了解,加强对其生活圈
和社交圈的考察,逐步采用以下做法:⑴延伸考察。通过发放问
卷或走访的方式,向考察对象的亲属、街坊邻居、平时交往较多
的人员及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了解对考察对象的反映及其遵纪
守法情况。⑵家庭访问。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重点了解其家庭
关系、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家属子女从业情况、对家属子女的
管理等。⑶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群众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和看
法。
考察工作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