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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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2篇)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2篇)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提升志愿者服务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执行组织安排的任务,发挥良好的志愿服务作用。

第四条组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服务要求,并向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志愿者基本职责第五条志愿者的基本职责是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以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为原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志愿者应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尊重他人,不歧视任何群体和个人。

第七条志愿者应保守工作秘密,严守志愿者组织的内部信息,不得泄露。

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志愿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志愿服务项目和工作时间,享受志愿服务所获得的荣誉和社会认可。

第九条志愿者有义务听从志愿服务组织的安排和指导,服从组织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做到工作到岗、时间到岗。

第十条志愿者有义务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第四章志愿服务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尊重受助人的人权和尊严,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性骚扰等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尊重工作团队中的每个成员,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爱护志愿服务场地和设备,妥善使用志愿组织所提供的工具和物资。

第十四条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以志愿服务为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章志愿者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志愿者工作出色,表现突出者,组织方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志愿者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正常进行的,将受到警告、记过、解除合作等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志愿者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组织方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志愿服务组织所有,并适用于青年志愿者活动中的所有志愿者。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需要由组织方进行调整和完善。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范文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管理,发展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是指年龄在16到35周岁的自愿参加志愿者服务的青年人员。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委参与管理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指由志愿者自愿参加,为社区、学校、社会组织或相关机关所组织的服务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指导第四条团委是本单位对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服务活动的安排和指导。

第五条团委应当定期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青年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志愿者队伍进行管理和评估。

第六条团委应当制定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公布志愿者活动的信息和招募要求。

第七条团委应当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志愿者服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注册第八条团委应当根据相关活动的需求,制定招募志愿者的计划,并通过宣传渠道广泛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自愿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四)愿意遵守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根据提供的招募信息,向团委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志愿者服务责任书。

第十一条团委应当对拟录用的志愿者进行面试和考核,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志愿者的录用名单。

第十二条录用的志愿者应当向团委缴纳志愿者管理费,并领取志愿者服务证。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活动安排第十三条团委应当根据志愿者的意愿和能力,合理安排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并向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按照服务计划进行服务,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志愿者应当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并遵守志愿者服务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团委应当及时进行志愿者服务的评估,并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

青年志愿者服务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制度

青年志愿者服务制度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引导和促进青年志愿者的服务行为,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二、参与条件为成为青年志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1. 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表现;3. 具备一定的社会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相应的志愿服务技能和知识。

三、招募程序1. 广泛宣传:组织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招募信息,包括社交媒体、学校和社区等,吸引有意愿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

2. 简历筛选: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筛选出合适的候选人。

3. 面试评估:针对筛选出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对其志愿服务经历、技能和潜力进行评估。

4. 最终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最终的青年志愿者。

四、服务内容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社区服务: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文化活动、社区服务站点管理等;2. 教育支持:协助学校教育活动、辅导学生研究等;3. 公益活动:参与公益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如义卖、义演等;4. 紧急救援:在紧急情况下参与救援行动。

五、权利和义务1. 权利:青年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获得相关培训和指导的权利。

2. 义务: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服务规范,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协作和培训,保持团队合作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六、管理机制1. 指导教育:为青年志愿者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服务能力和素质。

2. 监督检查:定期对青年志愿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服务行为合规。

3. 激励机制:设立激励机制,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服务期限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期限根据具体项目和需求确定,可灵活调整。

八、纪律处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青年志愿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者终止志愿者资格等。

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变更或解释,将通过组织官方渠道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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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参与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范围内的所有青年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助残等各类公益活动。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应遵循“自愿、无偿、服务、文明”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志愿者的主体性和自主性。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透明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组织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的招募与注册第六条组织应当通过网络、校园、社区等多种途径公开广泛招募青年志愿者。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志愿者进行歧视。

第八条志愿者在招募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因故无法完成招募任务需要提前告知组织,在确认报名后开始履行志愿者义务。

第三章青年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青年志愿者有权根据自身兴趣和时间选择参与志愿者活动。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有权向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组织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有义务遵守组织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二条青年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志愿者活动的相关纪律和要求。

第四章青年志愿者的管理与指导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志愿者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志愿者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接受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青年志愿者的保障与奖励第十六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情况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青年志愿者的退出与解散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根据个人原因向组织提出退出申请,在组织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九条组织可因活动需要对志愿者进行暂停或者解散。

第七章青年志愿者的监督第二十条组织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监督。

泉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管理制度

泉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管理制度

泉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管理制度一、活动审批1、各团体成员、各高校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志愿者活动须事先向泉州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市青协”)上报,并在市青协秘书处领取一份《泉州青年志愿者活动登记表》。

在活动开展三个工作日前,应将填好的《泉州青年志愿者活动登记表》交市青协秘书处进行审批。

2、市青协秘书处应以“合法,合理,可行,有效,手续齐全”(其中有效指对被服务单位和志愿者都有一定意义和效果)为原则把握较宽松的尺度,控制较高的通过比例。

如对活动立项开展确有异议,应请示相关领导,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及申请人协商解决。

3、活动审批应实行权限分级制度,小规模活动可不用报市青协秘书处审批,比较大规模活动需上报市青协秘书处进行审批,做出统一安排、协调。

各高校志愿者协会校外活动,参加人员达到10人以上都需向市青协秘书处上报。

二、活动执行1、通过活动审批,市青协秘书处将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安排专人对活动上报团体执行情况进行指导、观察、监督、记录。

2、活动组织团体或志愿者协会应至少为活动执行的整体情况及每名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具体工作成果、与他人合作情况保留记录,如有可能还应向被服务团体要求对每位人员的评价,以便活动总结阶段进行活动审核和星级评定。

3、活动原则上应按照计划执行,如遇实际情况与计划相悖的,活动负责人以最大程度地适应实际情况为原则对计划执行进行调整,如需进行重大调整可咨询市青协会秘书处。

三、活动总结1、各志愿者团体,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将《泉州青年志愿者活动审核表》和相关的图片文字材料交到市青协秘书处备案,市青协统一组织开展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活动负责人应将相关材料交到秘书处备案,作为活动审核和星级评定之用。

2、秘书处应将上报材料整理后纳入相应活动档案和志愿者个人档案。

四、注意事项1、参加活动的所有志愿者,都必须统一穿着青年志愿者服装(服装可为红色志愿者马甲或红色志愿者T恤,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帽子统一为红色的志愿者帽)。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青年志愿者组织成员,包括志愿者服务团队、各类志愿者工作组织机构等。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组织成员应本着自愿、无偿服务的精神,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当建立并健全组织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及时将所属青年志愿者组织成员的行为纳入管理之中。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志愿者的工作秩序。

第六条组织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定期召开组织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条组织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并向组织成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遵守制度规范。

第八条组织负责人应制定志愿者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合理安排志愿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并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九条组织负责人要根据组织的需求和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工作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条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建立清晰的志愿者值班制度,确保服务能够全天候提供,并统一安排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负责人应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参与服务的项目和时长,定期对志愿者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组织负责人应根据志愿者的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组织负责人应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志愿者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第三章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参加组织进行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5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5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组织目标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年轻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旨在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提高成员的公益意识和公益能力。

第二条组织原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公益为宗旨,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无偿奉献。

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成员资格1. 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大学生、研究生、青年工作者等具备良好文明素质的青年人,有志于参与公益事业的;2. 承认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管理规定;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有一定的公益志愿服务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第四条组织结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结构分为会长团、理事会、秘书处及工作小组等。

会长团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整体规划。

理事会包括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等,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内部的事务管理和对外事务协调。

第五条工作流程1. 协会成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报名参与志愿者活动;2. 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活动实施和志愿者的分工;3. 活动完成后,协会会员需要填写活动心得和总结报告,并提交给秘书处。

第六条纪律规定1.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从事非法活动;2. 志愿者应服从协会领导的指挥,按时参加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3. 志愿者应保护个人隐私和活动中涉及的机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他人隐私信息;4. 志愿者应尊重被服务对象和其他志愿者的权利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言语或行为上的辱骂、歧视等行为;5. 志愿者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不得进行破坏和浪费等行为;6. 志愿者应遵守协会的的纪律和规定,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七条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协会规定的志愿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除志愿者活动时长、取消参与资格等。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三篇篇一: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会计系青年志愿者是本着“为他人服务,为同学们服务,为学院服务”的宗旨而成立的。

以“奉献爱心心连心,服务社会人与人”为目的,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进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大局稳定,服务人民安康,服务青年健康成长成才。

自成立初到现在我们开展了很多丰富而有深刻意义的活动。

青年志愿者们在奉献与付出中,在关爱他人与享受施与的快乐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为了鼓励先进,引入竞争,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员工;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企业、社会、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学校的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二、队伍建设:1、有队伍标志(如队旗、队员证、帽子、臂章等),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如例会、部门、干事、及考核制度等)。

2、建立激励机制,定期进行志愿者工作总结和个人的表彰。

三、基本工作:1、我系青年志愿者采取考核制,最高为五分。

2、完成校团委,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3分),活动中表现积极,圆满完成任务+1分/次。

无故推迟或未完成任务-2分/次,学校校区爱心区评分不合格-1分/次。

3、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长会议和青年志愿者会议,不得,迟到、缺席、早退-1分/次,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无故缺席-2分/次(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

四、其他:1、志愿者积极向实践部提供稿件或意见、建议,被采用+1分/篇。

2、因志愿服务,个人或集体受表彰,校级+1分/次,市级+2分/次,省级+3分/次,国家级+5分/次,有重复获奖者,采取记最高分原则。

3、由校团委、系团委确定优秀青年志愿者总名额,并按比例分配到我部,有我部按志愿者表现情况授予。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举止,提升志愿服务的效果和质量,营造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为指导,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以服务为宗旨,尊重被服务群体的权益和尊严,不得从中谋取私利。

第五条志愿者须以团队合作的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遵守组织的分工和安排,协助完成任务。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为组织和服务对象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遵守服务活动的安全规定,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组织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的保密规定,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注重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志愿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的考勤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组织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尊重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互相帮助,共同进步,保持团结友爱的关系,传播正能量。

第二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篇章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确保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真实有效,不得虚假宣传或夸大事实。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尽力保证服务对象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披露或滥用他人的信息。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当遵守服务对象的规定和要求,查找并解决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第十七条志愿者应当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培养他们的自信和独立性。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定期反馈服务情况,接受组织的评估和指导,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未经他们同意,不得在公开场合公开使用他们的姓名和照片。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3篇)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3篇)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志愿者团队的正常运作和志愿者个人的权益,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和责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范例:1. 组织和管理- 志愿者团队由负责人统一组织,成立志愿者委员会或小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活动安排等工作。

- 志愿者需按时参加组织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 志愿者需遵守组织内部规章制度,服从负责人和组织领导的安排。

2.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有权享受公平、公正、公开的机会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权获得组织的必要培训和支持。

- 志愿者有义务认真履行志愿服务工作,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尊重受助者的权益,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志愿者需保守受助者和组织的秘密,妥善保管和使用获得的相关信息。

3. 志愿服务行为准则- 志愿者需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非法、有害、不道德的活动。

- 志愿者需遵守组织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 志愿者需保持团队合作精神,尊重队友和协助团队的工作。

4. 志愿服务活动报销和奖励- 志愿者根据组织规定,可以申请合理的交通、餐饮等费用报销。

- 志愿组织会根据志愿者的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5. 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组织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与活动等。

以上仅为一份示例性的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具体规定根据组织的情况和需求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2)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____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基本条件和要求(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____,____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____,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____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的规章制度一、基本原则1.青年志愿者应当自愿、无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法活动或利用志愿服务谋取个人私利;2.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规范、纪律要求和活动流程;3.青年志愿者应当团结互助、相互尊重、关心支持、倡导公益、传递正能量;4.青年志愿者应当积极主动、用心服务、尽责尽职、敬业奉献、共建和谐社会。

二、招募条件1.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之间,身心健康;2.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爱志愿服务;3.拥抱团队合作,勇于担当,愿意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作和组织能力;三、服从管理1.青年志愿者应当服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的规定和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或缺席;2.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循志愿服务活动的流程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害他人的行为;3.青年志愿者应当关注志愿服务活动的安全和保障,发现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志愿服务组织;4.青年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提供的工作时间和团队协调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告知组织者并获得许可。

四、保障措施1.青年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可以获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在具体服务中可得到相应的支持和、保护;2.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应为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休息、饮食和安全保障,如有必要还可为志愿者投保保险;3.青年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若遭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组织者或其他有关方面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4.青年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须遵循活动的身体要求和安全规定,如出现受伤等情况,活动组织者需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五、奖惩制度1.青年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积极、热心、负责的,可获得相关证书、荣誉称号和奖励;2.青年志愿者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及他人的行为,将被取消志愿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青年志愿者若无故缺席或迟到,将被扣除相应的志愿时数和评分;4.青年志愿者应当如实提交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和数据,并对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中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

中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

中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学生的爱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成立。

第二条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宗旨,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活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

第三条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的成员应当具备积极向上的态度,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责任感,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表现良好,不得损害团队和学校的形象。

第五条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成员应当认真学习相关的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设立团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团队的各项活动,指导团队成员的学习和工作。

第七条团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热爱志愿服务事业,能够激励团队成员,团结协作,完成团队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团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开展团队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第九条团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反馈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对表现出色的成员进行奖励,对出现问题的成员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条中学青年志愿者团队的活动主要包括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团队成员应当积极参与,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一条团队成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认真听从组织和活动负责人的安排,严格遵守活动规章制度,保持团结合作,共同完成活动任务。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在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得随意冒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三条团队成员应当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利,不得在活动中产生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净化团队的环境氛围,共同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

第四章备勤纪律第十四条团队成员应当按照团队的值日表,认真履行值日任务,保持团队的整洁和秩序,共同维护团队的形象。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

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

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

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青年志愿者人员管理制度

青年志愿者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1.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可注册成为志愿者。

2. 志愿者注册需通过“志愿汇”APP进行,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加入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志愿汇”APP加入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导致后续时长未能成功发放的,将不给予补签到。

四、志愿服务时长1. 四年制本科毕业前需达到15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2. 三年制专科毕业前需达到8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3. 专升本毕业前需达到4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4. 全体学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学年参加志愿活动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五、志愿服务认定1. 参加校外志愿活动,志愿时长发放到“志愿汇”APP上后,由学生本人、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工作机构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照片等证明,经学院团委审核,给予认定。

2. 校外志愿活动认定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所有。

3. 校内志愿者组织发放的志愿时长可直接作为该学年评奖评优的志愿时长条件;校外组织所发放的时长需经学院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作为该学年评奖评优时长要求。

六、志愿服务管理1. 志愿者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志愿者协会章程。

2. 志愿者需积极参加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志愿者需服从志愿者协会的管理,接受志愿者协会的监督。

4. 志愿者需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七、奖励与处罚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志愿者协会章程、损害志愿者形象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 毕业前未达到相关志愿时长要求的,将影响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年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____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

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青年志愿志愿者管理制度2

青年志愿志愿者管理制度2

青年志愿志愿者管理制度2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对青年志愿者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接受组织安排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组织为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者服务的机会,使志愿者能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服从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志愿者服务的职责。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和录用第五条志愿者组织通过互联网、媒体宣传、学校推荐等形式招募志愿者。

第六条拟录用的志愿者需填写申请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意向、组织活动经验等。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工作由专人负责,经过初审后,拟录用的志愿者需进行面试。

第八条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动机、志愿服务经历、团队合作意识等。

第九条面试结果纳入录用预备名单,待志愿者组织安排志愿者培训后,正式录用。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和考核第十条志愿者培训是保证志愿者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十一条志愿者培训以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社交礼仪等。

第十三条培训期结束后,志愿者需通过考试,考核内容与培训内容相一致。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的安排和管理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由志愿者组织统一安排和管理,按照志愿者的特长和意愿合理分配任务。

第十五条志愿者需按照组织的安排准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组织批准。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志愿者的表现决定是否延长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志愿者需按照服务要求完成任务,积极与其他志愿者、服务对象和相关工作人员合作。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对象的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的奖励和考核第十九条志愿者根据服务表现有机会获得荣誉称号、证书、奖金、学分、推荐信、参观学习等奖励。

第二十条志愿者年度考核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表现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继续服务的重要依据。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青年志愿者是社会公益事业中非常重要的一支力量,他们通过自愿参与志愿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为了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保障志愿者和受助对象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参与条件1. 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的青年。

2. 健康状况: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

3. 志愿服务意愿:具备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的意愿。

4. 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三、志愿服务内容1. 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活动,如环境整治、文化宣传等。

2. 教育支持: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辅导和支持。

3. 环保行动:参与环保活动,如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等。

4. 志愿者培训:参与组织的志愿者培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

四、权益与义务1. 权益:a. 获得志愿服务证书,记录个人志愿服务经历。

b. 参与组织的志愿者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c. 获得志愿服务奖励和荣誉称号。

d. 获得志愿服务期间的保险保障。

2. 义务:a. 遵守组织的安排和要求,按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b. 尊重受助对象和其他志愿者,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c.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卫生。

d. 完成志愿服务工作后,及时向组织提交相关报告。

五、管理与监督1. 组织机构:设立青年志愿者组织,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志愿活动。

2. 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队伍,设立志愿者委员会,由志愿者代表组成,参与组织决策和管理。

3. 监督机制:建立志愿者工作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

4. 保障措施: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险,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权益。

六、违纪处罚1. 如发现志愿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与志愿活动等。

2. 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志愿者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由组织进行评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定义: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酬劳,鉴于良心、信念和责任,自觉为社会和别人供给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性质:青年志愿者是由青年中拥有奉献精神的先进分子所构成,青年志愿者活动时由志愿者自觉而进行的一系列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

是我中心流动团员、青年实践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

三、主旨:深入社会显身手、献爱心,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怕困难、坚强拼搏的精神。

使同学们健康、踊跃、向上地发展。

第二章:基本条件一、年满 14 周岁。

二、拥有奉献精神。

三、具备与全部参加的志愿服务队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四、依据自己梦想和条件起码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准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遵纪守纪。

第三章:原则一、青年志愿者活动一定坚持四项基来源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目标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遵纪守纪,恪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二、青年志愿者成员一定确实增强理论研究,仔细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要领悟精神,掌握实质,使活动能有正确的理论做指导。

三、青年志愿者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独立展开工作;一定听从中心团委的一致领导,不得从事违犯宪法、法律和工作纪律的活动。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一定按期展开。

活动要以医疗服务、科技下乡、社会公益性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团员青年的知识累积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主要目的。

五、活动要有计划、有举措、有落实。

活动以前一定提早递交书面申请,经中心团委社团结合会赞同后方可进行。

六、活动以后一定有总结,总结需真切地反应活动过程并实时报中心团委。

七、关于活动组织有效,成绩明显的优异志愿队,将进行表彰与奖赏。

第四章:权益一、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供给的培训。

二、要求获取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需保障。

三、申请成为基层志愿者协会的个人会员。

四、优先获取志愿者组织和其余志愿者供给的服务。

五、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讲和建议。

六、有关法律、法例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拟订的有关规定给予的其余权益。

学校青年志愿服务制度

学校青年志愿服务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提高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形成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机制。

2. 提高青年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

3. 培养一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志愿者,为学校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2. 设立校青年志愿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全校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3. 各院(系)成立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本单位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四、志愿者招募与培训1. 招募对象:全校在校师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2. 招募方式:通过宣传栏、网络平台、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招募。

3. 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团队协作、心理健康等。

4.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实践锻炼等。

五、志愿服务项目1. 社会公益类:关爱弱势群体、环保宣传、义务支教等。

2. 校园文化类:文明引导、文化传播、学术交流等。

3. 志愿者服务类:支教、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等。

六、志愿服务管理1. 制定志愿服务工作计划,明确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

2. 建立志愿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服务情况。

3. 实施志愿服务考核制度,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

4. 对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经费保障1. 学校设立青年志愿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志愿服务项目开展。

2. 鼓励各院(系)设立志愿服务基金,用于支持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

3. 积极争取社会捐赠,为志愿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八、监督与评价1.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监督机制,确保志愿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2. 定期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3. 建立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对志愿者、项目、组织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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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管理制度
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宗旨:以奉献扬青春,以文明树新风。

职责: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我院的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一、档案管理
(一)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校文件;
(二)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奖励、通报;
(三)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协会秘书或团委归档保存;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灵活的办事头脑以及积极的创新精神;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及部长反映;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直接向会长请假,经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五)如遇突发事情,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立即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六)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八)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一次缺席(失误),会长点名批评,达二次以上无故缺席作书面检讨,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席达三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九)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并扣掉个人量化分5分
(十)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次数,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十一)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及干事的工作成绩,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并
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十三)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特征:
(一)公益型:无偿奉献爱心,表现经院人关心公益的优秀品质。

(二)实践型:勇于开拓创新,体现经院人学以致用的务实作风。

(三)服务型:积极倾注热心,展现经院人热情洋溢的良好风貌。

活动策划:
(一)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要提前两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活动方案及时手写、打印,经协会会长审核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协特色。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 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负责,做到定时、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五)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
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六)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会长归档。

五、开会(例会)要求
(一)要随时留意黑板报上的通知,按照要求准时参加
(二)每次开会必须提前5——10分钟赶到会场,以便清查人数。

凡超过规定的时间才到者,一律作迟到处理。

(三)每次开会须带好纸和笔(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对每次开会的内容都要做好记录,以方便之后开展工作。

(四)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议室。

与会者在会上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该贯彻执行。

(五)凡是校青协要统一开会或参加较大人数较多会议时,各干事及部长应积极参加。

(六)每位干事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不当理由,不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

六、会议制度
(一)协会每周一晚22:00召开例会,遇有突发事情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内部活动,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不包括紧急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事件以及注意事项;
(四)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会议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并在
下次开会时与其所在的部门一起表演节目
七、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干事;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协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由会长及副会长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考核细则:本协会成员的基础分均为100分
加分:
(一)凡能提出好的可行建议和意见,加5—10分;
(二)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加10—15分;
(三)参加活动一次为5分,参与组织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加5—10分;
凡投稿发表者(关于青协活动的被校内刊物发表的)视稿子、刊物而定,加10—15分。

减分:
(一)青年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扣10分。

(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二)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扣20分,并照价赔偿。

(按连带责任制赔偿)
(三)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0分(口头警告)、20分(警告)、30分(劝退)。

注: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积分是评优的依据,退出的会员没有积分,学年末无评优资格。

八、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及平时表现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75%;
2、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3、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4、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85分;
(四)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给会长,经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向校青协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资格,经校青协批准,在动员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各类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五次无故迟到或三次无故缺席或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四)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九、干部管理制度
(一)协会工作受院团委及校青协的监督与指导;
(二)协会采用干部问责制、遇有事故直接找责任人负责,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三)协会干部因失职行为或志愿服务时有不良言行,受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责令其改正。

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档案;
(四)青协干部不得违反青协章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十、会员管理中心
(一)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工作证;
(二)会员必须按时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三)会员必须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

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协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会员审议、每学年进行一次会员评优;
(五)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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