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

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赣府字[2018]9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22

【实施日期】2018.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

(赣府字〔2018〕9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方针,落实赣南

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进可持续发展。按照“红色故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闽边际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定位,把瑞金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逐步建成红色文化彰显、生态环境良好、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社会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三、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1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单核带三心,一轴带两翼”的城镇空间结构,完善城镇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中心城区与外围功能区规划建设,加强对镇、村的分类分级指导,建设特色小镇和示范中心村,保持乡村特色风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