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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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树立车队良好形象,维护车队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车队工作安全有序,结合车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车队全体人员。
第三条门禁须知
1、车队职工进、出车队时,必须按要求从车队正门口出入,大门口正常上下班放行时间为:早7:00至8:00,16:30至17:30;其他时间进出车队时,需另行登记。
2、外来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公司,应先到值班门卫室登记,值班保安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谢绝,请其外出。
3、职工车辆,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出车队。
4、进入车队车辆,必须按照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规定方位内。
5、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车队时,必须推行。
6、供应商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组或收货人员接洽后,方可进入车队。
7、快递、信件、报刊、文件等小物品,由值班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做好收发工作,必要时进行登记。
8、物品出厂,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开具的出门票,严禁携带未经审核的任何车队物品出厂。
9、保安员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
关人员并加以确认。
10、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车队: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 非洽谈业务人员或是洽谈业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4)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5)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11、进出车队人员,包括职工、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配合保安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并听从指挥。
第四条罚款考核
门禁制度相关考核罚款条款,由办公室制定并记入《瑞通车队管理考核细则》,并由警卫室人员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