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支行党务公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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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东宁县支行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中国人民银行东宁县支行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支行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党务公开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行,落实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面,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管理好,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力量,为加强支行党的建设,提高基层行履职水平,推动央行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依纪依规,科学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的基层组织应该公开的事项,依照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增强党内民主,促进团结和谐,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行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县支行可结合实际,将党务公开和行务公开工作合并开展。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总体目标:通过稳步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再上水平,党员民主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作用更加彰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使得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主要内容及确定

(一)实行党务公开的主体:支行党组。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上级行党委方针政策,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和改革创新等情况;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重要决策及执行,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基层行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专项治理、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内容的确定:按照党务公开分类指导原则,由相应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单位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执行统一制定的党组及党支部公开目录。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严格按照统一制定的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开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1.制定目录。按照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在辖区统一制定的公开目录执行。

2.实施公开。公开前,集体磋商制订周密的实施方案。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由支行党组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实行党务公开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人民银行相关的保密法规。

3.收集反馈。建立专门渠道、专人负责收集反馈工作,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建立专门的内联网邮箱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公开事项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同时要做好公开工作的总结分析。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合理确定公开的方法、形式和时限,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及时有效。

1.党组织的重大方针政策、规章,“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部署、决策,主要领导的讲话等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公开;党组织常规性、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及活动,党内有关通知、告知事项、非重要临时性、应急性工作等,主要通过设立内联网党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

2.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在每次党组织全体党员大会上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3.不定期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将党员问询的答复和评议情况,及时通报到每一名党员。

4.按照规定可以向党外和社会公开的,通过公示栏、媒体、网站等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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