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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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
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0.10.30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86号
•【施行日期】2020.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港口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年第8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
的公告
《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程》)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176—2020,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规范》施行后,新建集装箱码头原则上应配套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

《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syportal/sybz)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30日。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三篇)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三篇)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集装箱堆场依据货物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立了针对性的管理区域与措施。

一般而言,集装箱在水下能够维持____小时的水密状态,因此,面对一般的风雨天气,其结构的稳定性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集装箱的设计使其在封闭状态下能够抵御雨水侵入,除非箱顶存在破损。

鉴于此,大多数集装箱港区和堆场均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箱顶的常规检查工作。

集装箱根据装载情况分为重箱(装有货物)与空箱(未装货物)。

通常,重箱的堆叠高度最多不超过____层,因此,无需担心其在风力作用下被吹落。

而空箱则可以堆叠到____层高,由于空箱无货物,自重较轻,在强风天气下有可能被吹落。

空箱通常会以超过百只的数量紧密排列,形成长方形阵列,相互之间产生足够的支撑力,以增强抗风能力,仅需采取简单的外围固定措施即可。

危险品集装箱必须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品堆场,此类堆场配备了监控系统、喷淋装置和巡检机制。

危险品箱的堆叠高度不得超过____层,且对于高风险的危险品,不得放置于上层,从而避免倾倒的风险。

危险品在送入集装箱前,必须进行外包装处理,通常采用密闭桶装后集中打包的方式,即便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也能有效防止损坏或泄漏。

而用于存储气态、液态等危险品的集装罐,其外层充填惰性气体,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性。

对于特种箱,如危险品箱,设有专门的堆放区域。

这些区域一般位于特设的仓库中,配备有专业的消防和安全设备,用于检测危险品货物。

在风力不超过6级的条件下,____层至____层的集装箱堆叠不会轻易被吹倒。

如遇必要,可在箱子底部安装底锁进行固定。

面对强风天气,如台风等,则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例如建立档风墙和设置固定锁,以确保安全。

2024年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定(二)集装箱堆场依据货物类别的差异,制定了针对性的管理分区及措施。

一般而言,集装箱在水下能维持____小时的水密状态,因此,通常情况下的风雨对集装箱并无影响。

集装箱具备良好的防雨性能,由于处于密封状态,除非箱顶出现损坏,否则不会受雨水侵入。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171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设施规范: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建造规范及标准,经所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港口有关危险货物作业的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3、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必须包括防火、防高温、防风、防泄漏等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必须到位。

4、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要有隔离设施。

5、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6、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立“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及注意事项”宣传标牌和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20年9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内容的论据 (5)三、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23)四、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说明 (24)五、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24)六、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 (24)七、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的政策措施 (25)八、需要对外通报的建议及理由 (25)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25)十、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 (25)十一、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 (25)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26)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和调整<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等6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8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1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审查的函》(交办科技函〔2019〕337号)的要求,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的制定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委托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和技术审查,标准计划编号为20183404-Q-348,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承担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标准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2007年颁布施行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7)对于规范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保障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十年来,《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继进行了制修订,《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需要做好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的衔接。

装卸工艺技术的创新,科技装备的提高,以及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在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所暴露出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也迫切需要对现有《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修改,补充完善安全要求,并形成国家标准以替代现有的交通行业标准,从而进一步提升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水平,保障港口安全运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12.19•【文号】交办水〔2016〕178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交办水〔2016〕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指导各地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现予印发。

使用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部水运局反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年12月19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第一条为了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隐患治理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港口区域内危险货物作业,用于指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判定各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危险货物作业工艺设备设施不满足危险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的安全防范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三)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应急设备的配备不能满足要求,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使用的;(四)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或装卸储运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间距)不符合规定的;(五)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的。

第四条“存在超范围、超能力、超期限作业情况,或者危险货物存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和有效期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二)仓储设施(堆场、仓库、储罐,下同)超设计能力、超容量储存危险货物,或者储罐未按规定检验、检测评估的;(三)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储存,管道超温、超压、超流速输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要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的;(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设备设施超期限服役且无法出具检测或检验合格证明、无法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五)装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1项、1.2项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未按照规定实行直装直取作业的;(六)装载《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1类爆炸品(除1.1项、1.2项以外)、2类气体和7类放射性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超时、超量等违规存放的;(七)危险货物未根据理化特性和灭火方式分区、分类和分库储存隔离,或者储存隔离间距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禁忌物违规混存情况的。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2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2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是储存、管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场所,具有高风险和复杂性。

为了确保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供参考。

一、安全管理体制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场地规划和设计1. 划定场地边界并设立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设置入口和出口,并安装监控设备。

2. 设计合理的集装箱堆放区域,确保通风良好、防火安全和易于疏散。

3. 设置危险货物储存区域,并根据危险类别进行分类和标识。

三、消防安全1.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制定消防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3. 定期清理危险货物堆放区域,防止杂物积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四、安全设施和设备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警示标识、防爆器材等。

2. 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保证24小时监控并存档记录。

3. 设立应急救援中心,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并建立应急救援预案。

五、人员安全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危险货物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知识。

2. 设立安全守则,要求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禁止吸烟等。

3. 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应急能力。

六、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1. 进行危险货物堆场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出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如气体监测仪、温度计等,随时监测危险货物的环境状况。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七、应急处置1.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部门。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药品,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港口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设计

港口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设计

港口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设计作者:苗青肖笋来源:《中国水运》2013年第08期摘要:由于危险品集装箱具有的危险特性,因此需对预防港口危险品集装箱装卸和堆存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措施进行专门的设计,以确保港区安全。

本文将从码头和堆场两个部分探讨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和堆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的设计。

关键词:危险品集装箱风险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能源和化工产品的需求也急速增长,危险品的品种和数量日益增加,水路运输已成为危险品运输的重要方式。

通常,运输普通集装箱的码头也运输危险品集装箱,虽然危险品集装箱运量相对较少,但是危险品集装箱在运输或堆存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将会对港口运营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在科学规划和布置港口集装箱运输的同时,加强港区危险品集装箱的风险防范措施设计对减少集装箱码头的安全隐患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码头风险防范设计1、码头风险防范的设计范围危险品集装箱在装卸的过程中,如果产生少量危险品的泄漏,若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遇到降雨时,码头面的污染物将被雨水冲刷进入周边水体,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由于集装箱码头多采用集装箱装卸桥进行装卸作业,无法像石油、化工码头一样进行小面积围堰的污水收集,因此如果产生初期雨污水和事故泄漏,需进行全码头面的污水收集。

2、污水收集池容积的确定由于码头结构的限制,集装箱码头污水收集池容积主要考虑初期雨污水量和一个集装箱事故泄漏量,暂不考虑消防水的储存。

污水收集池统计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采用设计暴雨强度计算,按降雨开始后一定时间内降雨量作为初期雨水量,将降雨前10~15分钟雨水量作为初期雨水。

方法二:参考当地暴雨强度资料,采用历年统计资料中的一小时最大降雨量,取降雨前10~15分钟雨水量作为初期雨水。

两种方法计算得到的初期雨水量相当,因此设计中取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污水收集池的容积。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附录B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1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流程1.1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流程见图1。

图 1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流程1.2 涉及第1类爆炸品的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应采用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1.3 涉及有第2.1项易燃气体或第2.4项毒气体的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应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货物堆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1.4 本附录1.2及1.3规定以外的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2 事故后果法2.1 计算程序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流程见图2。

图 2 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流程2.2 基础资料收集2.2.1 与爆炸品有关的工艺过程资料,包括爆炸品资料、堆场平面布置图、工艺过程描述等。

2.2.2 堆场外部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情况,包括周边土地使用状况、地形状况、居民与人口分布统计资料等。

2.3 最严重事故情景确定2.3.1 辨识堆场中涉及爆炸品的单元,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 50089)规定,确定该堆场内能够发生同时爆炸的最大爆炸品数量,并将该数量爆炸品同时发生爆炸的情景作为最严重事故情景。

2.4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2.4.1 根据最严重事故情景以及表1给出的空气冲击波超压安全阈值,按式(1)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R Q .R Q .R Q P 312323113414++=∆ (1)式中:ΔP ——空气冲击波超压值,单位为105帕斯卡(Pa);Q ——一次爆炸的梯恩梯炸药当量,单位为千克(kg);R ——爆炸点距防护目标的距离,单位为米(m)。

表 1 不同类型防护目标的空气冲击波超压阈值单位:帕斯卡2.4.2 因地形条件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造成的影响可参照GB 50089-2018附录A,对计算得到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调整。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正式)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890-40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设施规范:1、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建造规范及标准,经所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港口有关危险货物作业的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

3、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内的安全设施应齐全,必须包括防火、防高温、防风、防泄漏等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必须到位。

4、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要有隔离设施。

5、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6、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立“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及注意事项”宣传标牌和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

7、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并附上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

8、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必须设立逃生路线牌,明确指示逃生路线。

二、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作业规范:1、高温季节高温时段应安排喷淋降温。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2020版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2020版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一般要求、作业准备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堆存作业要求、应急要求以及安全信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11602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XXXX(JT 672)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货物集装箱 dangerous goods container从装入危险货物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止,并带有危险货物标志的集装箱。

3.2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 port oper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container在港区范围内码头、库、场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储存等作业。

3.3 直装 direct lift up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而不在码头或港区堆场存放的作业方式。

3.4 直取 direct lift down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港区堆场存放的作业方式。

3.5 易燃易爆危险货物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dangerous goodsGB 6944中第1类爆炸品、第2.1项易燃气体和第2.3项中毒性气体中兼有易燃气体、第3类包装类别Ⅰ和Ⅱ的易燃液体、第4.1项包装类别Ⅰ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第4.2项易自燃物质、第4.3项中包装类别Ⅰ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1项中包装类别Ⅰ的氧化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等。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

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规模版一、引言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是现代物流行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管理和监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规模,以确保集装箱堆场的安全运营。

二、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管理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安全意识应贯穿于堆场各个环节。

2. 法规合规原则堆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确保运营合规。

3. 分级负责原则堆场管理应建立科学、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负责。

4. 预防为主原则堆场应提前进行安全评估,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堆场的安全运营。

5. 综合治理原则堆场安全管理应当兼顾保安、消防、环保等多个方面,形成全方位的综合治理。

三、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安全管理制度1. 堆场入口监控制度(1)实行道闸、摄像头等设备的安装,监控堆场入口的来往车辆和人员。

(2)建立来往车辆和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每个进出堆场的人员和车辆有明确身份和目的。

2. 堆场货物堆放规范(1)根据危险货物特性,分类堆放,避免不同性质的货物混放。

(2)合理规划货物堆放的空间和路径,确保货物的稳定和顺畅出入。

3. 危险货物堆场防火措施(1)建立完善的堆场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火灾报警系统等,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

(2)定期对堆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 危险货物堆场安全教育(1)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危险货物的识别与处理、应急救援等方面。

(2)建立安全意识教育制度,每个员工上岗之前都需要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5. 堆场巡查制度(1)建立巡查制度,明确巡查的频率和范围。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应急处置措施1. 危险品泄漏应急预案(1)建立完善的危险品泄漏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流程。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1 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的基本要求、前期准备、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等相关要求,以规范指导安全评价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活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

2.2 事故危险性评价运用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法,预测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事故状态下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泄漏扩散、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的程度。

2.3 港口安全设施在港口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3 基本要求3.1 评价程序安全预评价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安全预评价程序框图见图1。

3.2 评价范围3.2.1 安全预评价范围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项目实施情况等确定。

3.2.2 安全预评价范围应明确评价对象的具体作业范围、作业方式和作业货种范围(集装箱和包装危险货物载明到类别和项别、其他危险货物载明到品名)、联合国危规号(UN号)、包装方式等。

3.2.3 安全预评价的地域范围包括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所含陆域和水域。

陆域范围包括码头、引桥及项目建成后的其他陆域部分。

水域范围包括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

3.3 评价内容和评价单元3.3.1 安全预评价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辨识与分析,建设方案安全评价,事故危险性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价结论等。

3.3.2 安全预评价单元根据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危险因素类别及安全特点等划分。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范本(2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范本(2篇)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要求。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第九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委员会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

第十条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章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安全控制第十一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正确的分类、包装、标识和装卸操作。

第十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现场的安全告知制度,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信息。

第十五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验收。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应当储存在专用设施内,严禁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十七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应当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

第四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十八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知识考核。

第二十条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及给排水设计研究

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及给排水设计研究

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及给排水设计研究郑瑞东1㊀李学东2㊀张㊀劢31㊀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3㊀中交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㊀㊀摘㊀要:针对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消防㊁给排水设计相关技术规范不健全问题,根据危险货物滚装码头装卸作业特点,结合作业货种危险特性和码头项目实例,给出了消防设计㊁给排水设计规范建议,可为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消防设计㊁给排水设计提供参考㊂㊀㊀关键词: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给排水Design Research on Fire Protection and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of Hazardous Goods Ro-Ro TerminalZheng Ruidong1㊀Li Xuedong2㊀Zhang Mai31㊀CCCC Third Harbor Consultants Co.,Ltd.2㊀China Waterborne Transport Research Institute3CCCC Shanghai Harbor Engineering Design&Research Institute Co.,Ltd.㊀㊀Abstract:Aiming at the problem of incomplet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ire protection and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of hazardous goods ro-ro terminal,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andling operations at hazardous goods ro-ro terminal,combined with the hazardous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argo type and dock project examples,suggestions for fire protection and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specifications are provided.This design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fire protection and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of hazardous goods ro-ro terminal.㊀㊀Key words:hazardous goods;ro-ro terminal;fire protection;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1㊀引言近年来,我国沿海和内河危险化学品种类和运输量呈持续上升趋势,危险货物滚装码头安全管理愈发重要㊂由于危险货物的特殊性质,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消防和环保要求更加严格㊂但由于缺乏滚装危险货物方面的设计规范,装卸危险货物的码头消防及环保设施的配置在针对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开展危险品滚装作业的风险较高㊂因此,如何明确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及环保设计成为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㊂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危险货物定义,危险货物是指具有但不限于爆炸㊁易燃㊁毒害㊁感染㊁腐蚀㊁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㊁储存㊁生产㊁经营㊁使用和处置中,易造成人身伤亡㊁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㊂危险货物滚装作业是运输危险品的单元在码头接岸设施与船舶之间,通过其自身的车轮或其他滚动系统进行装卸的作业方式[1]㊂危险货物滚装码头与普通货物滚装码头的装卸工艺类似,区别在于车辆运输的是危险货物,对安全和消防要求较高,但国内目前针对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相关技术规范不健全[2]㊂目前设计单位在进行消防设计时主要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㊁‘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㊁‘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和‘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等规范,导致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消防设施配置在经济与合理性方面有所欠缺㊂2㊀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为某港口滚装泊位(兼顾危险货物作业)应急改造工程,泊位长度79m,使用陆域面积为2.72万m2,滚装货物吞吐量为165万t/a(核3.2万辆次/年),其中危险货物吞吐量为85万t/a(核1.7万辆次/年);泊位年通过能力为4.2万辆次㊂86Port Operation㊀2024.No.2(Serial No.275)应急滚装码头布置在该港区码头已建的3000t 级通用泊位处,通过对现有斜坡道改造而成,对危险货物车辆采取直装直取的作业方式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指定的临时专用通道顺序㊁安全驶入或驶离码头,车辆之间需满足不小于5m的间隔要求,且不在港区内停留㊂在进出港大门以外疏港道路上设置危险货物车辆临时待渡区,在此区域进行滚装车辆的查验和调度㊂3㊀消防设计危险货物运输主要包括航行㊁停泊和装卸作业3个环节,其中危险系数最高的环节是船舶码头装卸作业㊂针对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特殊性,其消防设计主要涉及码头作业区㊁待渡停车场㊁临时待渡区㊁车辆疏散通道等区域㊂3.1㊀消防介质选择本工程项目拟装卸的货物包括危险货物第1~9类,因此选择最常见㊁适应最广泛的3种消防灭火剂,即抗溶性水成膜泡沫㊁雾状水和干粉,小型灭火器采用泡沫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㊂3.2㊀消防介质用量根据‘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JTS158-2019),码头消防用水流量为冷却水系统用水㊁泡沫混合液用水㊁水幕系统用水㊁水枪用水㊁泡沫枪用水总流量之和㊂冷却水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h㊂根据‘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设计规范“(JTS176-2020),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40L/s㊂消防延续时间按3h 计算㊂根据‘危险货物滚装作业码头安全技术要求“(T/CAWS0011-2023),危险货物滚装作业码头1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40L/s,火灾延续时间按不小于3h计㊂参考以上规范并结合物料的特性,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取值为10.2L/(min㊃m2),供给时间3h;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12L/(min㊃m2),供给时间为30min㊂火灾主要由滚装作业过程中危险货物泄漏引发㊂运输槽罐车尺寸为:长16m㊁宽2.55m㊁高4.2m,表面积约122.4m2㊂港区内严格控制车流,限定车速和间隔距离,按1辆车着火㊁周围无临近罐车进行消防设计,计算各消防介质用量㊂(1)消防冷却水量㊂计算单台车罐体着火时所需冷却水用水流量为q1=122.4ˑ10.2/60= 20.81L/s㊂因此选用32L/s的移动式直流喷雾两用炮,连续供给时间t=3h,则计算冷却用水量Q1=345.6m3㊂(2)泡沫用水量(泡沫混合比3%计)㊂所需泡沫用水流量为q2=0.97ˑ122.4ˑ12/60=23.75L/s㊂因此选用32L/s的移动式泡沫炮,连续供给时间t= 0.5h,则泡沫用水流量q2=31.04L/s,计算泡沫用水量Q2=55.87m3㊂综上消防用水总流量q=q1+q2 =63.04L/s,总用水量Q=Q1+Q2=401.47m3㊂(3)泡沫液用量㊂泡沫混合液设计流量:q=32 L/s,持续供给时间30min㊂泡沫液用量为移动泡沫炮的泡沫用量与充满泡沫混合液管道的泡沫含量之和,计算得q P=3.81m3㊂(4)干粉储量㊂在干粉的供给强度上,磷酸铵盐不应少于3.6kg/m2㊁碳酸氢钠不应少于8.8kg/m2,保护面积应至少按照2辆典型的危险货物车辆的垂直投影面积之和确定,且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60s㊂3.3㊀消防水源消防水源应根据码头的地理位置和规模,合理选择消防水池㊁消防水枪㊁消防水带等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充足的消防用水㊂同时应考虑水源的补给和储存问题,确保水源的可持续利用㊂消防用水应优先选择淡水㊂以海水作为消防水源或应急水源时,消防设备及管路系统应采取防腐蚀措施㊂3.4㊀消防设施选型(1)码头作业区㊂危险货物滚装船作业的码头作业区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火栓,并配置移动式消防炮㊂危险货物滚装船作业码头应配备干粉灭火系统,宜采用机动性强的移动式灭火系统㊂(2)待渡停车场㊂待渡停车场是指用于停放等待登船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场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港内或港外㊂目前的规范对待渡停车场配置消防设施没有规定,可根据车辆装载的危险货物类型,参考‘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CIF0050-2020),设置移动消防炮㊁干粉灭火器㊁泡沫灭火器㊁灭火毯㊁沙池等㊂(3)临时待渡区㊂临时待渡区是指港区内设置的用于临时停放或办理车辆安检㊁登船手续,且停放时间较短的区域或通道,在实际作业中车辆临时待渡区是必须的㊂临时待渡区可参考码头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㊂(4)车辆疏散通道㊂车辆疏散通道是指供码头作业车辆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的陆上通道,设计时应确保作业期间其中1辆车发生火灾等安全96港口装卸㊀2024年第2期(总第275期)事故后其他车辆能够安全有序的进行撤离,可结合消防车道的要求,按照环形㊁双车道㊁多出口等原则进行设计㊂3.5㊀消火栓间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规定,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 m,间距不应大于120m㊂‘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JTS158-2019)第7.2.16条,油气化工码头引桥或引堤上应设消火栓或管牙接口,其间距不应大于60m㊂‘危险货物滚装作业码头安全技术“(T/ CAWS0011-2023)要求消火栓的数量及位置,应按其保护半径及被保护对象的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㊂沿港区车辆通行道路设置的消火栓间隔距离不应大于120m,码头作业区的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60m㊂本工程项目沿滚装码头斜坡道上方㊁港内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通道布置室外消防水栓和泡沫栓,间隔不大于60m;沿港内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通道设置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㊂4㊀给排水设计4.1㊀给水系统设计给水工程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㊂本工程项目生活给水系统给水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接管管径为DN200,接管点水压不小于0.25MPa;当港区给水压力不满足要求时,则由已建港区给水调节站内生活变频加压泵加压供给,供水压力0.3~0.35MPa㊂消防给水系统水源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由已建港区给水调节站内已建消火栓泵和新增消防泵分别供给低压和高压消防给水管网用水,供水压力分别为0.45MPa和1.0MPa㊂4.2㊀雨水本工程项目普货车辆待渡场地和待泊场地以及应急车辆疏散通道均位于已建港区散货堆场㊂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已建排水明沟,避免散货堆场雨污水和本工程区域内初期雨水相互串流,将采取如下措施:①经过本工程区域的部分散货排水明沟改为暗沟;②在本工程与散货堆场交接处设置2条平行明沟;③改建部分排水明沟㊂初期雨水均经现有排水沟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的排水明沟,汇集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内㊂经化验有污染物时,由槽车外运处理;无污染物时,则与后期雨水一并排入已建港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港区附近海域㊂4.3㊀污水在码头设明沟㊁集污池收集污水,再由潜水泵提升,经压力雨污水管送至厂区初期雨水管网,最终纳入厂区污水处理场处理㊂码头面明沟㊁集污池收集同时可以收集事故废水㊂事故废水质经化验后由槽罐车外运处理,或通过压力雨污水管纳入厂区污水处理场处理㊂4.3.1㊀废水量计算本工程项目污废水仅有危险货物可能产生的事故废水,无其他污废水产生㊂计算事故废水量为:V总=V1+V2+V3+V4+V5(1)式中,V总为事故废水量,m3;V1为发生事故的1辆罐车的有效容积,m3;V2为消防废水量,m3;V3为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设施的物料量,m3;V4为发生事故时进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㊂计算得V总=549.5m3㊂4.3.2㊀事故废水收集在码头作业区㊁待渡停车场场外沿设置宽度为400mm的排水沟,接至泄漏收集池㊂本工程设置危险货物应急处置场地,一旦危险货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刻移至应急处置场地㊂泄漏㊁灭火过程中产生的事故废水流入事故废水收集池,由槽车外运处理㊂5㊀结语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消防设计是保障人员和货物安全的重要环节,国内缺少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相关技术规范㊂在进行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设计时,不应简单照搬现行规范中关于危险货物码头的消防设施配置要求,应结合危险货物滚装码头作业特点和货物形式㊁货物特性等,区别危险货物滚装码头和油气化工等类型的码头在消防及安全方面的差异,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确保危险货物滚装码头的安全运行㊂参考文献[1]㊀T/CAWS0011-2023危险货物滚装作业码头安全技术要求[S].[2]㊀曹兆年.危险货物滚装码头消防及安全技术要求探索.珠江水运[J],2022(16):27-29.郑瑞东:200032,上海市肇嘉浜路831号收稿日期:2024-01-26DOI:10.3963/j.issn.1000-8969.2024.02.02307Port Operation㊀2024.No.2(Serial No.275)。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JT672-2006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JT672-2006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装箱安全基本要求、装箱前准备工作、危险货物装载操作规则、封箱操作、装箱后要求以及记录与单证等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是运输、仓储、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部门对装箱安全质量进行控制和检查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T 17271 集装箱运输术语中国船级社集装箱检验规范IMO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 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标准适用于本标准.3.1危险货物 dangerous cargo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等特性,在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或物品。

国际海上运输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内海上运输执行GB 6944和GB 12268。

3。

2装箱 packing将包件和/或成组件或集合包件装入货物集装箱中。

3.3包件 packages经过包装的整个产品,包括包装和将要运输的内装物.3。

4积载 stowage危险货物包件在集装箱箱内的配置和堆装。

3.5检验合格标记 a satisfactory survey mark检验机构对集装箱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后,检验合格的集装箱给予签发集装箱检验证书,并授予相应标记,该标记应置于安全合格牌照上,或靠近安全合格牌照处。

4 危险货物装箱基本要求4。

1 集装箱4。

1。

1 集装箱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均应符合IMO《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或《集装箱检验规范》的规定,并持有相应的证书.4。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试行)》(沪交港〔2013〕71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经2015年3月2日第2次市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重新发布。

有效期至2020年2月28日止。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2013年2月6日沪交港〔2013〕71号文发布,根据2015年3月5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上海港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堆存作业管理规定>的通知》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20年2月28日)第一条为加强上海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范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内堆存作业,保障港口生产安全有序,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港口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上海港口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经常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的港口,应当建有存放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内专用堆场。

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和堆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

第三条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内专用堆场的堆存作业,应当严格按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作业品名”、“作业方式”、“作业区域范围”中所载明的作业品种、存放时间、存放数量等进行。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品种、超数量存放的,应当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核准。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堆场前,堆场管理人员应当对集装箱箱体四周进行检查,确认集装箱表面结构完好,危险货物标签、标记清晰可见,并与作业委托人做好交接工作。

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一、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

二、执行主体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由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本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及合格标准(一)考核方式。

港口危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通过理论知识考核的形式进行,采用闭卷方式。

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每套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两种类型,共100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各50题。

试题内容比例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知识题占50%、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知识题占50%。

(二)考核时间、分值及合格标准。

考核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每题1分,70分及以上合格。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一)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知识。

1.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3.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掌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5.掌握《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6.掌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7.掌握《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8.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9.熟悉《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10.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11.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2.熟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13.熟悉《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1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5.了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6.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17.了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18.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19.了解《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20.了解《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设计规范》标准全文

《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设计规范》标准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设计规范JTS ×××—2019主编单位:宁波市港航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年××月××日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北京制定说明随着我国港口集装箱码头的发展,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及作业量不断增大,安全环保等方面要求逐渐提高,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的设计、建设、施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集装箱码头危险货物堆场作业需要、安全环保要求等,总结近年来港口工程建设、运营实践经验,借鉴有关标准规范,并广泛征求港口工程设计单位、港口企业及地方港口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经反复修改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平面布置、堆场面层、消防、环保设施、其他配套设施、应急器材和个体防护用品等内容。

本规范第4.2.7、4.3.2、4.3.4、6.3.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编写组人员分工如下:1 总则:张武军谢天生2 术语:张武军周宝庆3 基本规定:赵铁卫徐连胜4 平面布置:赵铁卫李竣谢天生卓冰张晓磊徐连胜周宝庆林峰胡玉昌5 堆场面层:陈祎潘忆军6 消防:林峰徐连胜胡玉昌谢天生卓冰7 环保设施:张晓磊段晓瑞占小跳8 其他配套设施:林峰胡玉昌田晓洁陈晓峰任小波9 应急器材和个体防护用品:张晓磊周宝庆附录A:张晓磊周宝庆附录B:林峰张武军附录C:张武军谢天生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平面布置 (5)4.1堆场规模 (5)4.2堆场位置选择 (5)4.3防火间距 (6)4.4出入口通道及封闭要求 (8)4.5值班室设置 (8)4.6堆场布置和安全标志 (9)5 堆场面层 (11)5.1面层结构 (11)5.2防渗要求 (11)6 消防 (12)6.1消防给水 (12)6.2消防器材 (12)6.3消防车道 (13)7 环保设施 (14)8 其他配套设施 (15)8.1供电和照明 (15)8.2防雷防静电 (15)8.3视频监控 (15)8.4给排水 (16)8.5喷淋降温 (16)9 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器材 (17)附录A 应急器材最低配置要求 (18)附录B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19)附录C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25)附加说明 (26)条文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以色列海法港集装箱码头消防设计

以色列海法港集装箱码头消防设计

2 消防设计
消防设计以以色列规范和消防部门批复为基
准ꎬ 同时参考执行 NFPA 相关标准ꎬ 对港区的消
除配备消防泵外还需设置稳压泵、 稳压罐和高位
水箱ꎻ 而按照 NFPA20 1 和以色列当地规范要求ꎬ
消防泵站仅需配置消防泵和稳压泵ꎬ 因此本项目
火栓、 喷淋系统和消防炮等设施进行设计ꎮ
泵站设计中按照当地规范仅设置了消防泵和稳压
制室ꎬ 房间面积 84 4 m 2 ꎬ 设计强度 8 2 mm∕minꎬ
设计流量 1 850 L∕minꎮ
3) 根 据 HAZOP 分 析 ( 危 险 与 可 操 作 分 析) ꎬ
危险品堆场发生火灾时ꎬ 可以散发出氨气、 氯气
等有毒气体ꎬ 对综合办公楼内工作人员人身健康
第7期
产生一定威胁ꎮ 为此ꎬ 本项目对比多个阻隔办法ꎬ
paying attention to seawater utilization two independent fire water supply systems i e seawater firefighting and
freshwater firefighting are adopted in the fire water supply design. The water consumption of each fire scenario is
2.1 消防水源
泵ꎬ 未设置气压罐和高位水箱ꎮ
以色列作为一个缺水国家ꎬ 非常注重海水的
海水消防泵站位于 6 # 码头顶部ꎬ 泵站内设置
利用ꎮ 应当地政府要求ꎬ 本设计采用 2 个独立的
电动长轴深井消防泵 2 台(1 用 1 备) ꎬ 设计参数:
水系统ꎮ 海水给水系统主要供给集装箱区和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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