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黔西县莲城街道办事处八块小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记录

.

.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记录

. .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记录

.

.

.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记录

.

.

. .

. .

. .

. .

. .

三、标准的手消毒方法

清洗后的双手在消毒剂水溶液中浸泡或20-30秒,或涂擦消毒剂后充分揉搓20-30秒。

.

.

. .

. .

. .

. .

.

. .

.

.

.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训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剩余见培训资料)

.

. .

.

.

.

.

总则

编辑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设备环境

编辑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培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训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

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记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录(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

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剩余见培训资料)

.

.

.

.

. .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