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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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中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2.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2.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3.事故风险分析

3.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3.2.危害分析

测厚仪装置装有Sr-90放射源(单位活度3.7E+8Bq),用于生产车间拉浆线上精密测厚用,有相应的防护、防盗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装置故障、破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现象,造成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超剂量辐射事故。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公司应急辐射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事故状态下批准调用备有应急物资,必要时批准向友邻单位申请支援;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5.处置程序

5.1.预防与预警

5.1.1.危险源监控

安全技术措施

a)现场放射源都有铅箱、防盗锁,围栏,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

b)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c)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剂定期检测辐射值。

现场管理措施

a)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b)岗位巡检人员每班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c)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年度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5.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值班室和本车间领导汇报,车间主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发出预警信息。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全厂范围发出预警信息。

5.2.信息报告

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辐射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当班组长长,班长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和生产部、设备部领导。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严重性,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其它人员和相关部门。报告时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严重程度、拟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大小,决定是否上报环保局、安监局、消防支队和上级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处理情况;现场人员状态,伤亡及撤离情况;事故影响及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请求协调和支持的事项;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时,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的对外联系人,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通报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等。

5.3.应急响应

5.3.1.响应分级

根据放射源种类及性质,公司的放射源应急事故只属于一般辐射事故。

当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应急响应:

放射源丢失、被盗;

放射源破损、防护实施故障、设备异常等原因引起的放射源超剂量辐射;

5.3.2.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分为: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内容。

6.处置措施

6.1.接警与报警

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按照公司报告程序要求进行上报。相关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清发生事故的地点和部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并迅速按照公司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各单位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

6.2.紧急疏散

建立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放射源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

6.3.紧急疏散

事故发生后,现场救援人员要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6.4.撤离路线

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组织人员撤离至指定地点清点人数。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选择合适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清点人数。

6.5.应急措施

(1)如现场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相关环保、安全部门汇报情况,配合公安部门配合调查,全力追回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

(2)如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按专业分工开展救援工作,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汇报情况,请求支援。

(4)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未到达现场时,当班调度应组织组成临时指挥部,指挥对现场进行初期应急处理,并及时将现场情况进行上报,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到场后进行交接。

(5)生产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做出局部或全部停线的决定。若需紧急停线,则按紧急停线程序作处理。

(6)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视情况对现场安排进行警戒,同时协调各部门,配合外机构对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处理;

(7)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理善后工作。

7.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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