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分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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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辨析

企业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辨析

根据财税 [0 9 5 2 0 ]9号文 的规定 , 业债务重组 , 企 相关 交易应 按以下规定处理 :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 , 当分解为转 让相关非 应 货币性 资产 、 按非货币性 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 , 确认相 关资产的所 得或损失 ; 发生债权转股权的 , 当分解为债务清偿 和 应 股权投资两项业务 , 确认 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 失 ; 债务人应 当按 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 ,确认债务重组所
率为 5 , %) 双方协商 :1免除 5万 元利 息 ;2 本金降至 9 () () 0万元 ; ( ) 长归还期限一年 ;4 两年 的年利率降为 4 3延 () %。 借: 短期借款
预提费用
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 的人账价值之间的差额 , 入当期损益 。 计 [ 1 甲企业欠 乙企 业贷款 10万元 , 例 ] 0 双方协议 甲企业 以 2 0
借: 所得税费用 贷: 应交税 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
乙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
13 5 070 820 15 15 0 20 200 000 500 000
10 0 0 00 15 0 00 1
借: 库存 现金 库存商品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
得 税管理办法 的公告》就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相关程序等 问题
企业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辨析
吉林财 经大学税务 学院 马丽佳
财政部 、 国家税务 总局 发布 的财税 [0 9 5 2 0 ]9号文《 关于 企业 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 若干问题 的通知》 首次明确 了《 业所 , 企
得税法》 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 并根据债务重组 的不 同情形 , 分别 明确 了一般性税 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 1 0 0年第 4号《 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

【税会实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税会实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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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债务重组产生的背景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种不确定因素经常使得企业面临经营失败,而经营失败的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偿债困难。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得不在两种权力之间进行选择,要么依法尽可能收回债务,采取法律等手段,要求债务人破产,以求的债务的清偿;另一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给债务人一定的让步,增强其财务能力,助其重整事业。

这样就设的债权人及债务人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在某些债务问题上达成共识,以尽可能地求得双赢。

(二)债务重组的定义及方式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从我国的会计实践及会计准则中,我们可以将债务重组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和债权人“未作让步”的债务重组。

“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直接或通过修改偿还条件间接放弃部分债权,以换取债务人能够及时或延期偿还部分债务。

但无论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企业均要遵循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也就是说,债务重组不仅包括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权人未做出让步的债务处理。

具体讲,债务重组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方式:(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属于作出让步的重组(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即通常所说的债转股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延期,延期加息延期减本金或减息)。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务
偿付能力等进行评估后,以减免债务、改变债务条件等形式对债务进行调
整的行为。

在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以下
几个方面。

1.会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可以被视为是一种丧失经济资源的交易,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债务重组的减免部分应被记录为非经常性损益。

具体
而言,债务重组的减免金额会计处理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债务重组协
议达成之前,将减免金额记录为负债,同时将其确认为债务重组准备费用;其次,在债务重组协议达成之后,将减免金额转化为资本收益。

2.税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被认为是债务减免所带来的潜
在利益。

根据税法规定,债务减免视为债务人收入的一部分,因此应纳税。

同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债务减免被视为收入的部分重置其资产基础。

然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减免符合免税或减免税的条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
税收优惠。

总体而言,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会计和税务处理相对于旧准则有
所变化。

根据新准则,债务重组的减免部分会计处理被明确定义,并且需
要将其分阶段进行记录。

在税务处理方面,债务减免仍然被视为收入,但
对于符合免税或减免税条件的债务减免,可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对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简要介绍,并不涵盖所有相关内容。

具体情况应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

财会实操-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pptx

财会实操-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pptx
投资收益300 贷:应收账款5000 ②乙持A30%即长期股权投资,合同生效日公允4700,受让日公允4600
甲借:长期股权投资4800(非金融资产放弃债权的公允) 投资收益200(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4800-5000 贷:应收账款5000
甲应收账款余100。,坏账200,当日该应收账款公允价值750(弃公),乙于两项资产清偿债务,一项公允100的 其他债权投资,一项公允600的固定资产。
财会实操-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财税做账 会计实操财会实操-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甲应收乙5司债权账面 5000,公允4800o
①乙持Al0%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合同生效日公允4800,受让日公允4700 甲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成本4700(金融资产受让日的公允)
借:其他债权投资100
固定资产650(弃公-签订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坏账准备200 投资收益50(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750-(1000-200) 贷:应收账款100。 若有多项资产分摊,同样分配占比也是用签订日各资产的公允 甲应收账款余Il。,坏账200,债务重组合同生效日应收公允1000,乙以处置组清偿债务,处置组公允:其他债权投 资200,固资600,无资400,短期借款100 固资入账金额=(弃权公1000+短借100-金融公200)×600∕(600÷400) 无资入账金额=(弃权公1000+短借100-金融公200)×400/(600+400) 借:其他债权投资200 固定资产540 无形资产360 坏账准备200 贷:应收账款Iloo 短期借款100
投资收益100

会计操作技能教案掌握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会计操作技能教案掌握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会计操作技能教案掌握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债务重组是企业在面临资金困难或债务问题时采取的一种重组债务的方式。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掌握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会计操作技能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正确地进行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与背景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的归还方式、利率、期限等条件进行重新谈判并达成一致的过程。

债务重组通常发生在企业遇到资金困难、债务过多或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

通过债务重组,企业可以减轻负债压力,恢复经营活动,并为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在进行债务重组时,会计人员需要掌握以下财务处理技巧: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采取减少债务的方式,此时会计人员需要评估企业的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准备计提。

如果企业的资产价值下降,那么在重组前就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抵消资产价值的下降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2. 债务重组费用的确认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会产生一些与债务重组相关的费用,如法律费用、顾问费用等。

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正确确认这些费用。

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应当在债务重组完成后,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摊到未来几个会计期间。

3. 利息支出的重新计算债务重组可能会导致企业负债利息的变化。

在进行债务重组后,会计人员需要重新计算企业的负债利息,以确保准确记录企业的财务状况。

同时,会计人员还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并确定新的利息支付方式和利率。

4. 资产负债表的调整债务重组完成后,会计人员还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

首先,应当调整长期负债的金额,反映新的债务重组协议。

其次,需要调整相关的利息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最后,会计人员还需要将债务重组相关的费用列入债务重组费用,并按照合理的比例分摊到未来几个会计期间。

通过掌握上述会计操作技能,会计人员可以在债务重组中正确处理与财务有关的问题,提高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总结:债务重组是企业面临困难时采取的一种债务处理方式。

【税会实务】债务重组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税会实务】债务重组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税会实务】债务重组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某稽查局对甲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资本公积”增加了215000元。

审核“资本公积”明细账,增加是由于债务重组业务引起的。

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所欠乙公司的债务70万元,该库存商品账面成本为40万元,市场价格(不含税)为50万元。

此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70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85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15000
特殊处理规定:
企业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①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
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债务重组时的账务处理流程

债务重组时的账务处理流程

债务重组时的账务处理流程债务重组时的账务处理呀,这可有点小复杂,但别怕,咱慢慢唠。

一、什么是债务重组呢?简单来说呀,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了新的协议,对债务的偿还方式、金额或者时间啥的做了调整。

就好比两个人之前说好的事儿,现在换个法子来做,重新商量一下怎么把这事儿解决喽。

比如说,债务人可能之前欠了很多钱,一下子还不上,债权人呢,也不想把债务人逼得太狠,就商量着看能不能少还点,或者延长还款期限之类的。

二、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流程开始喽。

1. 以资产清偿债务的账务处理。

- 债务人这边呢,如果用存货清偿债务。

比如说债务人有一批货物,用来抵偿债务。

这时候要把存货视同销售哦。

要按照存货的公允价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这就跟正常卖东西差不多,但是又有点不一样,毕竟是抵债嘛。

借:应付账款(债务的账面价值),贷:主营业务收入(存货的公允价值),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外收入 - 债务重组利得(差额)。

然后还要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这一通操作下来,就把用存货抵债的账务处理好了。

- 如果是用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呢。

要先把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状态,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然后按照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来抵债,借:应付账款(债务的账面价值),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业外收入 - 债务重组利得(差额)。

如果固定资产清理有余额,再根据情况结转到营业外收支里。

2. 债务转为资本的账务处理。

- 债务人这边要把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比如说,债务人欠了债权人100万,现在债权人说不要钱了,要债务人公司的股份。

假设债务人给了债权人价值80万的股份,股份面值是50万。

那债务人就要做账务处理啦,借:应付账款100万,贷:股本50万,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30万,营业外收入 - 债务重组利得20万。

债务重组会税差异分析之一——基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分析

债务重组会税差异分析之一——基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分析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一)会计与税务规定 1会计处理。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重组原 理为:按公允价值出售非现金资产,确认出售损益,应收款抵 债,剩余的债务减免,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的重组 原理为:按公允价值购入非现金资产,以债权抵购货款,差额 减免。 2税务规定。债 务 人:(1)应 当 分 解 为 两 项 业 务,即 按 公允价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确认转让所得;以非货币性资产 公允价值还债,确认重组损益。(2)企业以非货币资产用于 还债的,应视同销售(另有规定的除外),转让所得为公允价 与计税基础的差额。(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
理论探讨
债务重组会税差异分析之一
———基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分析
赵同剪
摘要:债务重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不同,并且税务处理 区别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于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 务处理规定,因此债务重组的会税差异必然因税务处理不同 有不同的结果,本文主要针对适用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债务 重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所界定的债务重 组方式有四种: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换为资本、修改其 他债务条件和以上方式的 组合。根 据财 税 〔2009〕59号 规 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规定条件(五个条件)的,适用特殊性 税务处理,除此之外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一)会计与税法规定 1会计处理。债务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低于债务 余额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减免的债务)。债权人在 债务重组过程中所收现金低于债权余额的差额确认为债务 重组损失,但是已经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超过坏账准备部 分才确认重 组 损 失,差 额 低 于 坏 账 准 备 的 为 坏 账 准 备 多 提 数,应冲回。 2税务规定。债务人:(1)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 债务人应按其所偿还现金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 务重组所得。(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 19号文 件,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或者债务重组收入等,除另有 规定外,均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年度的应税所得。债权人: 财税〔2009〕59号 规 定,债 权 人 应 当 按 其 所 收 到 现 金 低 于 债 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重组损失。 (二)差异分析、纳税调整及所得税会计处理 1债务人。根据上述会计与税务处理,以现金清偿债务 的重组过程中产生的损益为:债务重组会计利得 =债务的账 面价值 -支付的现金;债务重组税法所得 =债务的计税基础 -支付的现金。一般情况下,债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一 致,为账面余额,所以在现金清偿债务的重组方式下债务人 不存在会税差异。 2债权人。债权人在重组过程中产生的会计与税法损 益为:会计重组损益 =债权的账面价值 -收到的现金,税法 重组损失 =债权的计税基础 -收到的现金,其会税差异为应 收债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由于债权的账面价值 为应收款的余额减去其坏账准备余额,计税基础一般为应收

债务重组的方式与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的方式与会计处理
n 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应当以其公允 价值入账。
P353【例15-4】
(1)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利得:450000-380000=+70000 转让股票损益: 380000-400000= - 20000
借:应付账款—甲公司
450 000
投资收益
2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 000
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 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
n 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 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损失)。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n 债权人应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 价值计量。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 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 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n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 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 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 债务。
n 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 人减免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 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
【例15-3】
甲公司于2005年1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材料,价值 400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按购销合同 约定,乙公司应于2005年10月31日前支付货款,但至 2006年1月31日乙公司尚未支付货款。由于乙公司发生 财务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2006年2月3日,经 过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台设备偿还债务。该设 备的账面原价为350000元,已提折旧50000元,设备的 公允价值为360000元。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 账准备20000元。设备已于2006年3月10日运抵甲公司 。假定不考虑与该项债务重组相关的税费。

会计实务:债务重组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比较

会计实务:债务重组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比较

债务重组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比较债务重组的概念: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通常指广义债务,既包括企业借款发生的债务,也包括以赊销等销售行为未支付款项方式体现的债务。

)按照债务重组的方式分,债务重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2)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3)以债务转增资本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债转股)也就是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发行新股。

(4)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

(5)上述四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财税[2009]59号文还规定了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情况:第一,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债务人来讲,■虽有账面“所得”但并没有获得实际收入;■债务重组通常是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困境中的不得已而为,此时,他通常没有实际负税能力。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债务利得。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 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吹,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 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 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 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 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 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 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 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5.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 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在这种方式下,债 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 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余额与将来应 付金额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 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非现金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于当期确认。 债权人应先以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 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余额与将来应收
金额进行比较,据此计算债务重组损失。
【例】20x9年 1 月 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价款 1300000元(包括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至 20x9年 12月 31日,乙公司 对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8000元。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

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债转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债转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债转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将债务转为股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债务人根据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将债务转换为非股权的其他资本形式,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为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权。

一、债务转为股本的会计处理将债务转为股本,是债务转为资本的组成部分。

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应当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

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债务转为股本的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中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会计实操经验】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会计实操经验】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会计实操经验】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 即《收入明细表》第23行“债务重组收益”, 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纳税人(债务人)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获取的债权人的让步, 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会计利润, 同时属于所得税应税收益, 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致。

但财政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会计部函[2009]60号)规定, 上市公司由于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这和新会计准则规定有所不同。

本文就非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会计和税务处理作一分析。

会计准则规定, 债务重组, 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如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其他原因), 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 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权人作出让步, 即同意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 如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 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实际上, 债务重组是一种典型的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 按照公允价值模式下非货币资产交换有关规则进行损益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主要包括以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种形式)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重组收益)。

【例】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0万元。

2008年, 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 经与乙公司协商, 双方同意债务重组, 豁免甲公司债务70万元。

甲公司于2008年11月支付乙公司130万元, 双方结清债务。

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0贷:银行存款13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乙公司)70将“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70万元填入《收入明细表》第23行。

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涉税问题分析(税务处理)债务重组: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一)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一般性税务处理——关键点:公允价值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在这一交易中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增值税处理中,应该按照债务人转让相应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2.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3.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案例1】A公司欠B公司货款300000元。

由于A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11年5月1日到期的货款。

2011年7月1日,经双方协商,B公司同意A公司以其产品偿还债务。

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0000元,实际成本为120000元。

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B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收到A公司抵债的产品,并作为库存商品入库。

分析上述事项对A公司、B公司的影响。

【解析】(1)债务人:A公司的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①业务分解a.销售产品——产品公允价值2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元b.按其公允价值偿还债务,并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3000000减: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 200000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 34000债务重组利得300000-200000-34000=66000②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3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66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贷:库存商品120000③计算企业所得税因该债务重组事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销售产品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20000)+债务清偿利得66000=146000(元)应纳所得税:146000×25%=36500(元)(2)债权人:B公司的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①业务分解: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购入库存商品和债务重组损失两项业务。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浅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浅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贷:周定资产清理 资本公积 100000
甲公司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坏账准备 资本公积 300000
20000 80000 400000
贷:应收账款
二、交易双方是非美联方的会计处理 作为债务人,债务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是企业非日 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流入,满足利得确认的条件,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 时:债务重组收益额较小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较小,可全额计入当 期的“营业外收入”账户。债务重组收益额较大时,笔者认为应当分期 计入。在具体操作上,分期计入的金额可以根据债务重组业务的实际情 况来判断,可参照重组应付款项与企业应付款项的比率、债务重组收益 本身的金额,也可参照债务重组收益与其他部分财务指标(如当期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资产总额等)所形成的比
率,来划定是否分期计量的界限和分期计量的金额。具体处理方法是: 重组时先贷记“递延收益” ,每期确认收益时,再从该账户转至“营业外 收入”账户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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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企业重组中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重组中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债务重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2.重整制度 重整制度,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 有挽救希望的法人企业,在法院主持下,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挽救企业、避免破产 的法律制度。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实践中一般适用于大型 企业,中小型企业则适用和解程序。其特点: 重整申请时间提前、启动主体多元化。提出破产与和解申请,以债务 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 能时即可提出。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出资人 也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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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重整程序适用优先。在同时存在破产、和解与重整申请的情况下,重
整申请优先受理。重整程序启动后,所有执行程序、清算程序和和解程 序均中止或终结,重整程序优先适用。
参与重整活动的主体多元化、重整措施多样化。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 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各利害关系人均参与重整程序的 进行。在重整期限内,重整企业可以采取改善经营、财产出让、企业兼 并、资本变更等措施,在债务重组的同时,实现企业再建。
一般来讲,对重整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债务人有无重 整能力;二是债务人是否具备规定的重整原因;三是申请人是否有破产 申请权;四是是否提交重整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五是接受重整申请的法 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六是债务是否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为了逃避 债务而申请重整的或者是债权人借重整申请意图损害公平竞争情况的。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要根据未来某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 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 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会计实务解析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会计实务解析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

会计实务解析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债务重组是指企业为了解决债务问题而进行的一种财务安排和调整。

对于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会计实务上存在一些特定的步骤和要求。

本文将对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进行解析,详细介绍其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处理方法。

一、债务重组的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需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债务重组》和《财务报告编制解释第3号——债务重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被定义为企业为了解决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进行的一种安排和调整。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应满足以下要求:1. 物质性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必须是物质性的,即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重大影响。

2. 权益重组和债务重组的区分:债务重组与权益重组是两种不同的财务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和处理。

3.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企业在债务重组中可以选择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以清偿债务为基础的会计处理和以重组债务为基础的会计处理。

二、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方法针对债务重组的财务处理,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常见的方法:1. 以清偿债务为基础的会计处理:在这种处理方法中,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资产来清偿债务。

企业应将清偿债务产生的费用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2. 以重组债务为基础的会计处理:在这种处理方法中,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通过改变债权的利率、期限或其他条件等方式来重组债务。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会计处理,可能需要进行债务减记或债务重估,并相应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3. 产权转移的会计处理: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可能会发生产权转移,即以非货币性资产置换债务。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并计入相关会计科目。

4. 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可能会产生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债务重组损益应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确认,并进行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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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0.4
0.4。
2.以后年度丙公司会计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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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年度,无论丙公司是否实现盈利,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都将 转回。 (1)如果 2009年实现盈利,则需支付利息 40×5%=2(万元),其中 包括或有应付金额 0.8万元。 借:财务费用 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 0.8 2。 1.2
认。附或有条件时,债权人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或有应收金额不予确认,
其会计与税务处理与不附或有条件时一致;债务人的或有应付金额若符 合或有事项准则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而税 法上,由于只有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才可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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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计提减值准备 5 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
税税率 17%,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1.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1)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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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60 10.2 29.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5 60。 55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税法上应确认债务重组所得 51.25-40=11.2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 所得额 11.25-9.65=1.6(万元)。 预计负债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1.6万元-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 定可予扣除额 1.6万元=0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未来期间很可能 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5%=0.4(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5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4.8
贷:应收账款
100。
债务重组前,该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为 5 万元,计税基础为 0,如果以前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万元(5×25%),结转该项坏账 准备后应转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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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 2.税务处理
1.25
(1)甲公司:由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因此税法上 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与会计一致,均为 29.8万元;转让库存商品的计税 基础为 60万元,税法上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 60-60=0,而会计上确认 的资产转让收益 60-55=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 万元。 (2)乙公司:重组债权计税基础为 100万元,税法上应确认债务重组 损失 100-60-10.2=29.8(万元),而会计上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 24.8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 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第 4 号公告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 的债务重组适用一般税务处理时,当事各方应注意保留签订的清偿债务 的协议或合同,以及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确认的合法证据,以备税务 机关检查。 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时,根据是否附或有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 会计与税务处理也会存在差异。不附或有条件时,一般情况下,会计与 税务处理基本一致,如果重组后应收、应付金额超过了正常信用期,会 计上的公允价值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进行折现,而税法上仍应按终值确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预计负债确认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 2:丙公司 2008年 6 月购买乙公司产品,价款 50万元,丙公司签发 一张期限为 6 个月、票面年利率为 5%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日,本 息合计 51.25万元。由于丙公司无法偿还票据本息,2009年 1 月经协 定,延长偿还期限至 2010年 12月 31日,本金降为 40万元,免除已欠 利息,利率降至 3%,但如果丙公司 2009年盈利,则利率仍为 5%。丙公 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1.债务重组日丙公司会计与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日,丙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 40×(5%-3%)×2=1.6(万 元)。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预计负债 1.6 9.65。 51.25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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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分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首次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 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方法,并根据债务重组的不同情形,分别明确 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 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 4 号)就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相关程序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强调 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按一般性或 特殊性税务处理。债务重组业务适用不同的所得税处理政策,其与会计 处理也存在差异。本文就债务重组业务一般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 异进行分析。 一、重组债权、债务以及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时, 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将出现差异。这是因为债权人、债务 人的债务重组损失或利得以及资产转让收益在会计上是以重组债权、债 务及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而税法上以重组债权、债务及相 关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计量。 例 1: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100万元。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经协 商,甲公司以其自产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账面价值 55万元(账面余额 6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5 万元),公允价值 60万元。乙公司已对该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甲公司用于偿债的产品账面价值 55万元,计税基础 60万元,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0-55=5(万元),如果当时已确 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万元(5×25%),结转存货跌价准备时应予转 回。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 (2)乙公司 借:库存商品 60 10.2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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