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防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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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编制目的 (2)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2)

三、适用范围 (3)

四、工程概况 (3)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4)

一、项目组织机构 (4)

二、职责 (5)

第三章车辆安全保证措施 (9)

一、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0)

二、工作原则 (11)

三、车辆起火事件应急预案 (11)

四、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3)

五、车辆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14)

六、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落实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14)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5)

八、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6)

九、应急响应中遵循的原则 (17)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8)

十一、应急救援值班表、相关联系单位、设备及物资 (19)

防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车辆安全工作管理,及时有效的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特制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xxxx施工第十三标段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1、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车辆伤害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车辆伤害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车辆伤害事故,要加强车辆伤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我们要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车辆伤害原理及车辆安全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车辆伤害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车辆安全意识。

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

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的区间盾构、基坑开挖的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管理任务。

四、工程概况

xxx是xxx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外调水(南水北调来水)、本市地表水(密云水库)、地下水联合调度的必要条件,是保证北京市中心城和新城主要水厂具备双水源供水的重要条件,对于保障首都的供水安全和支撑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位于北京市东部朝阳区及大兴区境内。工程分为东干渠输水隧洞工程以及亦庄调节池工程两大部分。东干渠输水隧洞起点位于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工程末端(关西庄泵站北)预留分水口,沿北五环向东,至广顺桥向南折向东五环,其后沿东五环向南,至亦庄桥与五环路分离,其后穿越凉水河,沿凉水河南(右)岸至荣京西街向南至亦庄镇工程终点与南干渠工程相接,总长44.7km。输水隧洞近期采用一条内径4.6m钢筋砼圆涵(双层衬砌结构)重力流输水,隧洞一衬全部采用盾构法施工,隧洞二衬全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沿线布

置有分水口、排气阀井、排空井、调压井、建设管理站等。

本工程为xxxxxx(输水隧洞)施工第十三个标段,输水洞线桩号40+817.22~44+722.04,全长3904.82米。主要工程量包括: 标段内的输水盾构隧洞和现浇隧洞、3#盾构接收井(南干渠工程已建),18#盾构两台双始发井,37~38号二衬施工竖井、56~58#排气阀井、亦庄水厂分水口、第五管理站房屋建筑工程、水机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自动化系统土建工程、防护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永久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组织机构

为加强施工现场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的组织领导和车辆伤害抢险指挥,使车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车辆伤害抢险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XX项目部

二、职责

(一)组织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技术支持组:

现场抢险组:

物机保障组:

报警保护组:

医疗救护组:

(二)组织机构图及职责

1、总指挥()

(1)、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及抢救工作。

(2)、及时上报监理、业主、建委及安监局,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

(3)、视事故严重程度,要求报警保护组向相邻标段、医院求援。

(4)、组织技术支持组视察现场,分析险情,立即确定抢险设施方案。

(5)、督促现场综合保护组作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防止围观和人为破坏事故现场。

(6)、督促物机保障组按技术支持组要求迅速运送应急物资至事故现场。

(7)、指挥现场抢险组按照技术指导组确立的方案,迅速实施应急抢险。

(8)、保障医疗救护组所需车辆,器具和救护资金。

(9)、协助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

(10)、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演练所暴露出的预案缺陷,不断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副总指挥()

(1)、在总指挥领导下,协助总指挥开展各项工作。

(2)、根据总指挥的安排,对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和监督。

(3)、当总指挥不在场,无法联络或处于被困状态时,代行总指挥全部职责。

3、技术支持组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及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2)、通知现场抢险组和物机保障组,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险,并派人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对应急预案编制的修订完善。

4、现场抢修组

(1)、负责对被困人员的抢救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减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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