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清算组备案提交规范

合集下载

事业单位的清算与撤销流程

事业单位的清算与撤销流程

事业单位的清算与撤销流程
事业单位决定暂时撤销或者终止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清算与撤销。

1. 撤销决定
事业单位需要由主管部门或者监事会等决定权机构作出正式决定撤销单位。

决定须包含撤销的依据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2. 组建清算组
根据决定,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负责后续的清算与资产处理工作。

3. 停止业务
在决定生效后,事业单位需要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包括银行账户的转入与划转等。

4. 资产清点
清算组需要对单位内资产如房产、机器设备、存货、银行存款等进行全面清点和确认。

5. 债务清理
清查单位内外待清理和交收的各项费用、债务等,并按期限确保清偿。

6. 资产变现与处理
对无需保留的资产实施变现或处理以回收资金,主要用于偿清债务。

7. 提交清算报告
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需向主管部门提交详细的清算报告和决算表等文件结案。

8. 注销登记
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後,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注销登记,标志单位正式完成清算与撤销程序。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清算与撤销的主要流程,保证依法有序展开各项工作。

撤销机构名单申请书模板

撤销机构名单申请书模板

撤销机构名单申请书模板如下:尊敬的XX部门:您好!我是XX机构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特此向贵部门提交关于撤销我公司/机构在贵部门公布的名单中的申请。

一、基本情况我公司/机构名称为:XX有限公司/XX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住所地为:XX市XX区XX路XX号。

二、申请撤销名单的理由1. 我公司/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在贵部门的名单公布前,我们并未收到任何关于违法违规的指控或通知。

2. 近日,我们发现我公司/机构被列入了贵部门的名单,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客户信任度下降,业务受到很大损失。

经过认真调查,我们发现此次列入名单系误操作/信息录入错误。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贵部门应当依法对我公司/机构进行审查,确保名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现我公司/机构正式向贵部门申请,请求贵部门依法撤销/纠正名单中的错误信息。

三、申请撤销名单的具体要求1. 请贵部门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法撤销/纠正我公司/机构在贵部门公布的名单中的错误信息。

2. 请贵部门在撤销/纠正名单信息后,及时对外公布,消除对我公司/机构的负面影响。

3. 如贵部门需要我公司/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们愿意积极配合,确保贵部门能够尽快核实情况,作出正确决定。

四、法律责任承诺我公司/机构承诺,如因贵部门撤销/纠正名单信息导致我公司/机构遭受损失,我公司/机构将不追究贵部门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公司/机构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五、申请日期及联系方式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特此申请!敬请予以关注并尽快回复。

申请人:(签名/盖章)XX有限公司/XX社会组织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的通知-银发[1999]13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的通知-银发[1999]13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的通知(银发〔1999〕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为规范外国银行撤销其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或情况及时向总行报告。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为规范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

一、本指引适用于外国银行撤销其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

二、外国银行撤销其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二)营业性分支机构撤销的善后处理方案,包括债权债务清单及清偿计划、财产清单及处理安排、员工安排计划等;(三)申请机构母国监管当局的确认书;(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的申请,应当在自行终止业务活动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中国人民银行在接到撤销申请的30日内给予批复。

四、申请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的外国银行在正式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之日起,应当停止吸收客户的定期存款,并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提示性公告。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我公司决定自即日起撤销清算组备案,并向债权人发布公告,特此通告如下:一、撤销清算组备案根据我公司股东会决议,我公司决定撤销已备案的清算组,并取消清算委托书的效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清算组成员不再具有代表公司进行清算和处置公司财产的职权和责任。

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职能部门将直接履行与公司清算相关的法律义务。

二、债权人公告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我公司以书面形式申报其对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包括债权的种类、金额、成立时间、到期时间、担保方式等相关信息。

债权人的债权为合法、真实的,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债权人应在公告布告之日起的45个自然日内向我公司提交其债权申报书,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债权人请将债权申报书寄至以下地址:[公司通信地址]。

我公司将在收到债权申报书之日起,尽快依法核准和清理债权关系,并妥善处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申报的先后顺序,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顺序依次清偿债权。

三、联系方式如债权人对我公司清算事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号码]邮箱:[联系人邮箱]以上联系方式为公司负责清算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请勿向其他人员咨询。

特此公告!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附:债权申报书示例(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债权人:【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人全称】住所地:【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人住所或营业场所地址】债权种类:【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种类,如借款、货款等】债权金额:【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债权成立时间:【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成立的准确日期】债权到期时间:【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的到期时间】担保方式:【请债权人在此填写债权的担保方式,如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债权证明材料:【请债权人在此提供债权证明材料的清单及数量,如合同、票据、财务报表等】债权人(盖章):年月日--------------------------------------------------------------------------------------------------------------------。

事业单位清算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清算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清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清算工作,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事业单位基金和财产管理,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事业单位清算工作是指事业单位撤销、结束或者改制的过程,包括资产清产、负债清偿、资金结转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的清算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事业单位清算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其合规、有序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清算的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并纳入清算成本。

第二章事业单位清算的主体第八条事业单位清算的主体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清算工作。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应当对事业单位的清算工作负有主体责任,确保清算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法定代表人对事业单位清算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委托的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委托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清算的参与者包括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监事会、清算组成员等。

第三章事业单位清算的程序第十三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包括立案、组建清算组、备案审查、清产核资、清偿债务、结转资金等环节。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向工作人员、监事会、相关部门进行公布。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清算程序应当注重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清算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清算工作的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清算完成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结转验收,并公布结转结果。

第四章事业单位清算的资产处置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清算涉及的资产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合法、公平、有序。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向有关单位备案。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清算涉及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保证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5.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6。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事业单位解散撤销财务清算流程和主要内容(案例)

事业单位解散撤销财务清算流程和主要内容(案例)

事业单位解散撤销财务清算流程和主要内容(案例)⼤家对事业单位解散、撤销或吊销法⼈证书等情形如何进⾏财务清算不太清楚,我们搜集温州市财政局2020年9⽉印发的《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暂⾏办法》(温财资〔2020〕42号)⽂件,对清算范围、流程、内容及要求等事项都予以了清晰明确的规范,现摘录供⼤家学习和了解。

我们将继续对⼤家实践⼯作中所产⽣的问题,查阅相关内容进⾏分享和探讨,以丰富和增加⼯作经验和业务知识⾯,同时也会在备份公众号“司会之家”进⾏发布差异化内容,敬请关注!附件: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暂⾏办法第⼀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清算⾏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温州市市级⾏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5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市级事业单位的财务清算⾏为。

市级⾏政单位,以及市委市政府为履⾏某项特定⼯作职责⽽设⽴、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常设机构的财务清算,参照本办法执⾏。

第三条事业单位发⽣解散、撤销或者被吊销法⼈证书等情形的,应当在其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成⽴清算组,完成财务清算⼯作。

其中,对因合并、分⽴解散以及存在其他规定情形,其权利义务由合并、分⽴后的单位或其他单位承接的,⽆需进⾏财务清算。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清算组,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全⾯清理,编制财产⽬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发⽣解散、撤销或者被吊销法⼈证书等情形之⽇起15⽇内,成⽴清算组,并抄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3.08•【字号】浙市监直〔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市监直〔2021〕1号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已经2021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直属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的精神,为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以下简称冒名登记)的行为,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以下商事主体冒名登记(备案)的撤销:公司(含分公司,下同)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中,被冒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中,被冒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人、出资人、经营者等情形的。

公司备案中,被冒用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的。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一、决策阶段1.决定解散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通过决议解散公司。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在解散决议中指定清算组成员。

2.补充清算组成员: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由公司股东中的代表和监事组成。

如果没有监事,可以任命独立财务顾问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担任清算组成员。

二、清算组织阶段1.提交清算组织申请:清算组成员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清算组,并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清算决定书、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的委托书、解散证明等。

2.成立清算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批准设立清算组,并发给《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3.制定清算报告:清算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制定清算方案,内容包括清偿债务的方法、清偿债务的期限、开始清算的日期等。

4.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向公司债权人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债权人递交,通知债权人行使其权利。

5.驳回债权登记:债权人应在清算通告发布后60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申报,申报期满后,清算组将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并对未登记的债权予以驳回。

三、财产清偿阶段1.清偿债务:清算组按照清算方案规定的清偿债务的方法和期限,依次清偿债务。

2.处置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将清算取得的资产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处置,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和支付相关费用。

如有剩余资产,清算组应按照股东权益比例分配或者进行其他合理安排。

四、报告备案阶段1.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应当于公告期满后60日内完成财产清偿工作,并将清算报告编制出具。

2.拟定报告: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解散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企业财产清算情况、清偿债务情况、剩余财产处理情况等。

3.报告审查:报告编制完成后,清算组成员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报送注册机关:清算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必要修改后,将解散清算报告、审查意见以及与财产清算、债务清偿等相关的材料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机关备案。

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事证第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送件人:送件日期:收件人:收件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提交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自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见式样)。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事证第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证号。

2、单位名称:按照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封面上的单位名称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日期。

5、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

6、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7、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8、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审批机关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此栏不填。

9、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

(四)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式样。

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清算管理制度xx公司清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清算程序,保护债权人、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法律关系的行为。

公司清算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解散、破产等需要进行清算的情形。

第二章清算组织第四条公司清算组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应当指定负责人负责清算工作,并设立清算小组。

第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条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清算职责,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清算程序第七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应当依法停止经营活动,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九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债权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第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第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

清偿顺序为:支付公司解散后产生的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支付公司的税款、支付公司的债务。

第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当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分配顺序为:支付公司解散后产生的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支付公司的税款、支付公司的债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11.09•【字号】京高法发[2009]473号•【施行日期】2009.11.0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09]473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已于2009年9月1日经第14次(总第241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时,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坚持在程序正当的基础上实现清算结果的公正。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第14次(总第241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为规范我市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保证清算组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保护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经验,制定本规范。

总则第一条公司解散后未依法自行清算,债权人或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本规范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二条强制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区、县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及市级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强制清算案件。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债务人:XXX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备案机关: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务人于XX年XX月XX日向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进入清算程序,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于XX年XX月XX日取得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备案号为XXX。

根据债务人向清算组提供的清算财产清单和清算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调查核实后的初步清算意见,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撤销债务人清算组备案,并恢复债务人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一、清算组撤销备案事项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我公司决定撤销债务人清算组备案,解散债务人清算组。

清算组对债务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编制了清算财产清单,清算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规定,清算组已履行职责,撤销备案后,债务人将恢复正常经营。

二、债权人权益保障事项1. 债权人权益保护原则清算组及债务人承诺,撤销备案后,将全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人按照清算财产清单所载的比例获得清算分配。

2. 债权登记及申报要求债权人持有债务人的债权,应在本公告发布后XX个工作日内,向债务人提交债权登记及申报材料。

债权登记及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明(非法人);-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例如借款合同、供货合同、劳动合同等;- 债权人对应的债权证明文件,如债权凭证、账户对账单等。

3. 债权人债务核对及分配清算组将根据债权人的登记及申报材料,与债务人进行债务核对,确保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准确无误。

清算组将根据清算财产清单所载的债权顺序和比例进行清算分配,并将分配方案向债权人公示。

4. 债权人会议清算组将组织债权人会议,就清算组撤销备案及债务人清算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债权人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如有其他事项,将在债权人会议或另行通知中说明。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1.决议清算:公司股东(或合伙人)根据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在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上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决议通常需要获得股东或合伙人的绝大多数同意。

2.委员会组建:在清算过程中,通常需要组建一个清算委员会来负责公司清算事宜。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或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协助进行清算程序。

3.备案登记:在决议清算通过后,公司需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登记,提交解散申请书和其他必要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

完成备案后,公司将正式进入清算程序。

4.资产盘点:清算委员会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

资产盘点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5.债权登记:清算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告债务人,要求债权人向指定的地点申报债权,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债权核实和登记。

债权人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

6.资产变现:公司的资产需要变现为现金,以便偿还各类债权和支付清算费用。

资产变现可以采取出售、拍卖、抵债清偿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最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

7.清偿债务:当公司的资产变现后,清算委员会将按照优先顺序清偿各类债权。

优先得到清偿的债权包括税款、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等。

优先清偿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

8.清算结算:清偿完毕后,清算委员会应编制清算结算方案,对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金进行分配,其中包括利润分配、股东权益或合伙人权益清偿等。

9.公告注销:公司清算结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需委托报税机关发布清算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公告期满后,依法注销公司。

10.注销登记:根据清算公告期满后的情况,清算委员会将完成的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提交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完成法律注销手续,公司的法人资格终止。

11.其他手续:根据需要,公司可能需要解决其他一些相关事项,如解散后的工资发放、解散税务注销等。

总结:公司清算注销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决议、备案、资产盘点、债权登记、资产变现、清偿债务、清算结算、公告注销、注销登记等一系列步骤。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完整版)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完整版)

撤销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完整版)尊敬的债权人们:
我代表 xxx 公司,特此通知您,根据我公司的决议,xxx 公司拟撤销清算组备案,特此向各位债权人发布公告,将涉及的具体事项告知您。

一、关于撤销清算组备案的决定
xxx 公司经过全体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决定撤销清算组备案。

该决定的原因是xxxx(简要说明原因)。

为了保护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在清算组撤销前向您发布此公告,以便您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清算组撤销后的债权处理
一旦清算组撤销,xxx 公司将恢复正常经营,您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将得到维护。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 债权核查:请您核对自己的债权金额和相关协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 债权回收:作为债权人,您应确保自己的债权合法有效,并寻求相关法律途径回收欠款。

如有需要,我们将积极配合债权回收工作。

3. 债权转让:倘若您希望将债权转让给他人,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三、与债权有关的联系方式
为了便于与各位债权人沟通和联系,我们特此提供以下联系方式: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
电子邮件:XXXX
请您在接到此公告后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以确保我们能够及时处理您的债权问题。

同时,我们也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最后,我们再次郑重声明,xxx 公司将全力保护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和实现。

谢谢各位债权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此致,
XXX 公司。

清算备案是什么意思

清算备案是什么意思

清算备案是什么意思清算备案是公司解散或破产时的必经环节,涉及清算组成立、材料准备和人员组成等关键步骤。

了解清算备案的流程和要点,有助于公司依法合规进行清算,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秩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怎么备案?法律常识:清算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备案。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世分量证件复印件;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须进行财产清算。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的清算组备案是什么意思?一、公司的清算组备案是什么意思?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的材料有:1、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文件;2、清算组人员的名单;3、备案申请书;4、申请人的身世分量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