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吗
荣誉权性质分析
荣誉权性质分析荣誉权是人身权利的一种,它是指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荣誉及尊严的权利,是人类基本权利的一部分。
荣誉权的本质及其特点与其他人身权利不同,荣誉权的性质也是很特殊的。
首先,荣誉权是一种人格权利。
人格权利是指个人在保护其个性、尊严、自由和自主权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在荣誉权方面,个人的个性和尊严是至关重要的,荣誉权的保护就是保护个人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尊严。
例如,当一个人受到谣言、信誉毁损等侵害时,他的荣誉权就被侵犯了。
其次,荣誉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利。
与其他财产权利不同,荣誉权并不是可以交易、出售或继承的。
荣誉权的本质是与个人的人格相连的,个人的尊严和荣誉是无法转移的。
例如,明星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未经认可的个人肖像权、姓名权等涉及明星形象的权利行使被称为侵权行为,这是保护荣誉权的表现。
最后,荣誉权是一种社会性权利。
荣誉权的特点是具有社会性,意味着它不仅仅关乎个人,还涉及到社会公众对个人的看法和评价。
一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与他的社会形象和公众评价密切相关。
例如,2017年张柏芝女儿被曝出精神障碍、胡歌曾在微博上发表攻击言论等,均导致公众对他们的看法和评价发生变化。
荣誉权的侵害案例包括:2011年方俊被曝出奸情一事,使其一夜之间从江苏省发改委主任落到了犯罪嫌疑人;2017年,一位著名作家涂磊先生在微博上发表抨击网络文学作品的言论,引发文学评论界的争议,而被评论给撤稿;2019年1月,美国加州州防火员的荣耀和尊严被facebook公司的政治因素和个人恩怨进行的扭曲报道所毁损。
综上所述,荣誉权是一种很特殊的人身权利,它具有人格性、非财产性和社会性等特点。
荣誉权的侵害在现代社会非常普遍,因此对于荣誉权的保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只有保护好每个人的荣誉权,才能保障每个人在社会中尊严和形象的完整性。
荣誉权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因此,维护荣誉权成为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荣誉权侵害事件中,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
民事权利分类五大类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法律权利,是保障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合法权益的基础。
在我国,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五大类,分别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合同权利和其他权利。
一、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个人在身体、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自由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每个人天生具有的,是最基本的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自由权等。
生命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生命的权利。
在我国,生命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权。
身体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身体完整和自由的权利。
健康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健康的权利。
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名誉的权利,包括个人名誉和企业名誉。
荣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荣誉的权利,包括个人荣誉和企业荣誉。
自由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人身自由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出行自由、信仰自由等。
二、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财产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
所有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享有的最高权利。
使用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收益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享有的权利。
处分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某种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出售、转让、抵押等。
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知识产出者在知识产出中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专利权是指对于某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有权利。
商标权是指对于某一种商标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指对于某一种著作的专有权利。
商业秘密是指商业上的秘密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商务秘密等。
知识产权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合同权利合同权利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合同权利包括:合同自由、合同平等、合同诚信等。
人格权身份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人格权与身份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维护个人尊严、自由和尊严的基础。
在我国,人格权与身份权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本文将围绕人格权与身份权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分析其内涵、特点、保护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人格权与身份权的概念1. 人格权人格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人格相关联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 身份权身份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身份相关联的权利,包括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
三、人格权与身份权的特点1. 主体特定性人格权与身份权的主体均为公民,具有特定性。
2. 终身性人格权与身份权伴随公民的一生,不受时间限制。
3. 不可转让性人格权与身份权属于公民的固有权利,不得转让。
4. 不可分割性人格权与身份权相互关联,不可分割。
四、人格权与身份权的保护范围1. 人格权保护范围(1)生命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他人不得侵害。
(2)身体权:公民享有身体完整权,他人不得侵害。
(3)健康权:公民享有健康权,他人不得侵害。
(4)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他人不得侵犯。
(5)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他人不得侵犯。
(6)名誉权:公民享有名誉权,他人不得侵犯。
(7)荣誉权:公民享有荣誉权,他人不得侵犯。
(8)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他人不得侵犯。
2. 身份权保护范围(1)婚姻自主权: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他人不得干涉。
(2)监护权:公民享有监护权,他人不得侵害。
(3)继承权:公民享有继承权,他人不得侵害。
五、人格权与身份权法律责任的承担1. 人格权法律责任(1)侵权行为:他人侵犯公民人格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侵犯公民人格权,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 身份权法律责任(1)侵权行为:他人侵犯公民身份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侵犯公民身份权,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六、人格权与身份权法律保护的实践1. 民事诉讼公民在遭受人格权与身份权侵害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公基重要考点试题及答案解析3【2020年最新】
《民法》考点特训题库人格权(1)(单选题)公民的隐私权属于()。
A.人格权B.身份权C.名誉权D.荣誉权【参考答案】A。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故本题答案选A。
(2)(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身份权的是()。
A.亲属权B.配偶权C.荣誉权D.肖像权【参考答案】D。
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一定行为或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
身份权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等。
故本题答案为D。
(3)(单选题)下列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是()。
A.家长在未经孩子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查看其作业B.妻子出于好奇査看丈夫的手机和信件C.小李购买了一本明星的私人自传D.小李未经同事允许,记下同事车牌号并到网上查询同事的车辆违章信息【参考答案】B。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本题B选项中“妻子出于好奇査看丈夫的手机和信件”属于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
故本题答案选B。
(4)(单选题)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下列选项中与其他三项不属于同一类别的是()。
A.人格尊严B.自由权C.姓名权D.隐私权【参考答案】A。
根据人格权所体现和保护的人格利益,可以将人格权分为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是指以具体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自由权等。
关于荣誉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荣誉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个人因其社会地位、道德品质、才能、贡献等因素而享有的社会评价和尊严。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荣誉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保护。
本文将详细探讨荣誉权的法律规定,包括荣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权利内容、侵权表现、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荣誉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一)荣誉权的概念荣誉权是指个人因其社会地位、道德品质、才能、贡献等因素而享有的,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名誉的权利。
荣誉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与个人的人格尊严紧密相连。
(二)荣誉权的法律特征1. 非财产性:荣誉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个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上。
2. 专属性:荣誉权只能由权利人本人享有,不能转让、继承或赠与。
3. 绝对性:荣誉权具有绝对性,任何侵犯荣誉权的行为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 平等性:法律平等地保护每个公民的荣誉权,不因个人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区别。
三、荣誉权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荣誉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名誉权:个人对自己的名誉享有保护的权利,任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2. 荣誉称号权:个人对其获得的荣誉称号享有保护的权利,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荣誉称号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3. 荣誉证书权:个人对其获得的荣誉证书享有保护的权利,任何非法损毁、篡改或伪造他人荣誉证书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4. 荣誉评定权:个人对其荣誉评定过程享有知情权、申诉权等权利。
四、荣誉权的侵权表现侵犯荣誉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侮辱、诽谤:通过言语、文字、图像等形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
2. 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 擅自使用他人荣誉称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荣誉称号,侵犯他人荣誉权。
4. 非法损毁、篡改或伪造他人荣誉证书:非法损毁、篡改或伪造他人的荣誉证书,侵犯他人荣誉权。
五、荣誉权的法律责任侵犯荣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民事责任: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身份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身份权是指法律规定的与个人身份相关的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在我国,身份权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身份权的概念、法律规定、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身份权的概念身份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与自身身份相关的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具有以下特点:1. 主体特定性:身份权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法律属性:身份权具有法律属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3. 不可转让性:身份权不得转让、继承,具有专属性。
4. 保护范围广泛:身份权涉及个人尊严、名誉、隐私等方面,保护范围广泛。
三、身份权法律规定1. 姓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姓名的合法权益,包括姓名的使用、变更、保护等。
他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
2. 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的合法权益,包括肖像的制作、使用、公开等。
他人不得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3. 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名誉的合法权益,包括名誉的保护、维护等。
他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
4. 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荣誉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荣誉的合法权益,包括荣誉的获得、保护等。
他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5. 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身份权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身份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与其身份相联系的人格权利。
在我国,身份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保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身份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身份权的法律适用,分析其内涵、特征、法律依据以及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二、身份权的内涵与特征1. 内涵身份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与其身份相联系的人格权利。
它包括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
身份权具有以下特点:(1)与身份相联系。
身份权是以人的身份为基础产生的权利,如公民的姓名权、荣誉权等。
(2)具有人格属性。
身份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具有独立性和不可转让性。
(3)受法律保护。
身份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侵犯身份权的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2. 特征(1)权利主体广泛。
身份权适用于所有公民、法人,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等因素的限制。
(2)权利内容丰富。
身份权涉及多个方面,如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
(3)权利效力长期。
身份权具有长期性,不受时间限制。
三、身份权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编“人格权”中,对身份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中,对侵犯身份权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对侵犯身份权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如侮辱罪、诽谤罪等。
四、身份权的法律适用1. 身份权的确认在身份权的法律适用中,首先需要确认权利人是否享有相应的身份权。
这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审查权利人是否具备相应身份,以及其身份权是否受到侵犯。
2. 身份权的保护(1)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的权利。
在法律适用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主要包括: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擅自变更他人姓名;在他人姓名上附加侮辱性字样等。
民法典荣誉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荣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利,它体现了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中的地位、声誉和尊严。
我国《民法典》对荣誉权的规定,旨在保护个人和组织的人格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荣誉权的法律规定。
二、荣誉权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因对社会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光荣称号、荣誉证书、荣誉称号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权益。
荣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具有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双重属性。
2. 特征(1)荣誉性:荣誉权是公民、法人因对社会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光荣称号、荣誉证书、荣誉称号等,具有明显的荣誉性。
(2)专属性:荣誉权属于个人或组织,不得转让、继承或赠与。
(3)非财产性:荣誉权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其主要体现为非财产性权益。
(4)法律保护性:荣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荣誉权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民法典》关于荣誉权的法律规定1. 荣誉权的享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
公民、法人因对社会作出贡献而获得的荣誉,受法律保护。
”2. 荣誉权的取得《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因对社会作出贡献而获得的荣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一)荣誉称号、光荣称号;(二)荣誉证书、荣誉证书副本;(三)其他形式的荣誉证明。
”3. 荣誉权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规定:“侵犯荣誉权的,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一)停止侵害;(二)消除影响;(三)恢复名誉;(四)赔偿损失。
”4. 荣誉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荣誉权的享有和行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荣誉权:(一)假冒他人荣誉;(二)篡改、伪造荣誉证书、荣誉证书副本等荣誉证明;(三)非法剥夺他人荣誉;(四)其他侵犯荣誉权的行为。
”四、荣誉权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公司经理因工作出色,被授予“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后该公司经理因个人原因离职,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将该荣誉称号撤销。
荣誉权性质论文
浅析荣誉权的性质摘要:在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出台前,我国法律对于荣誉权的保护出于缺失状态,使荣誉权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对其性质的学说也是众说纷纭。
本文以论述荣誉权的性质为核心,通过对荣誉权与人格权的比较,探寻了荣誉权与身份权的关系,并得出荣誉权属于身份权的结论。
关键词:荣誉权身份权人格权1.荣誉及荣誉权的概念与特征荣誉,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对人们积极地履行社会义务和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对特定人、特定组织给予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
根据这一概念认为荣誉权的特征有两个方面:第一,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第二,荣誉权是一种既得权。
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亦不可非法剥夺的法定义务。
2.荣誉权性质的学说2.1身份权说该说认为,荣誉权不具有人格权的基本特征,因而其性质是身份权而不是人格权。
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自然人或法人的评价,而是授予在各项社会活动中成绩卓越有特殊贡献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因而荣誉权并非是每个自然人或法人都享有的。
尤其是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成绩,可见它不是自然人生来和法人成立后就应依法享有的。
因此,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身份权。
2.2人格权说该说认为荣誉权的性质是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
持此观点的学者中,张俊浩先生最具有代表性,他主张:荣誉、名誉、贞操、隐私、精神纯正和信用这六种人格权均与自然人的尊严密切相关,所以亦可称之为尊严型精神人格权。
这是张俊浩先生对人格权的主张,在《民法通则》实施之初,多数学者持这种主张。
近年来,多数学者改变了看法,但仍有少数学者坚持这种观点。
2.3双重属性说该说认为荣誉权兼有身份权与人格权两种属性,但身份权是其基本性质,只是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社会对某一民事主体的评价,具有人格方面的因素。
民法典荣誉权是否属于财产权
民法典荣誉权是否属于财产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荣誉权,包括⾃然⼈、法⼈、⾮法⼈组织都享有荣誉权。
公民荣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他⼈侵犯。
我国民事权利包括⼈⾝权和财产权。
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荣誉权是否属于财产权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解答这⼀问题。
⼀、民法典荣誉权是否属于财产权
不属于,荣誉权属于⼈格权的⼀种。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条的规定:⼈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格权外,⾃然⼈享有基于⼈⾝⾃由、⼈格尊严产⽣的其他⼈格权益。
因此,荣誉权不属于财产权。
⼆、荣誉权的权利内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千零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法剥夺他⼈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荣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不得以⾮法的⼿段,窃取、强占、冒领他⼈荣誉,也不得诋毁他⼈所获得的荣誉,更不能侵害荣誉权⼈应得的物质利益,否则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荣誉权和肖像权、⽣命权、⾝体权、健康权等都属于⼈格权利的范畴,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许他⼈有任何侵犯。
如果有侵权⾏为,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店铺专业致⼒于法律咨询和帮助,如果⼤家有关于荣誉权侵权⽅⾯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店铺进⾏咨询。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异同是什么
Difficult circumstances serve as a textbook of life for peopl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异同是什么导读:1、性质不同。
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
2、内容不同。
荣誉权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授予的种殊荣耀;名誉权是社会对每个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等方面的评价即公民、法人的声誉。
3、取得方式不同。
荣誉权的取得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的一种权利。
一、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异同是什么1、性质不同。
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
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
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均可享有。
所以荣誉权只有那些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荣誉称号的特定的公民、法人才能享有;而名誉权则是每个公民、法人均享有的权利。
2、内容不同。
荣誉权是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授予的种殊荣耀,即特殊的名誉其评价是积极的;名誉权是社会对每个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等方面的评价即公民、法人的声誉。
3、取得方式不同。
荣誉权的取得要履行一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授予的,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的一种权利。
荣誉权具有可剥夺性,而名誉权为公民法人终生享有,除非死亡或消失不可剥夺。
二、荣誉权和名誉权有哪些相似点第一,荣誉权和名誉权都属于人格权的一种,都受我国法律的保护,除了这两者,人格权还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份权、配偶权等等。
第二,荣誉权和名誉权的享有主体都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虽然对于法人是否享有名誉权的问题,学术界讨论还未有结果,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上就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荣誉权和名誉权都是一种评价得出的权利,虽然荣誉权是正面的积极的社会评价,而名誉权是综合各方面的评价得出的权利,但是双方都有正面和积极的评价,都有一定的共通点和相似点。
荣誉权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荣誉权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第一,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的权利,现在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因为人是国之立本的根据,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两种。
第二,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而身份权中的身份是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的体现,例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监护关系、继承关系等等,它可以是某一阶段公民拥有的民事权利,也可以作为一个过渡的权利。
第三,荣誉权是公民通过自己的努力或者创造获取的一种社会正面的积极的评价,它的权利不容他人非法剥夺、占用或者支配,对获得的公民而言,具有激励作用。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荣誉权虽然是特定的公民才获得的一种权利,但是它明显和身份权不是同一个概念,在公民获取到荣誉权之后,公民拥有支配和使用权,所以应该是属于具体人格权的一种。
身份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身份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与个人身份相联系,并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权利。
在我国,身份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个人尊严、自由和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
本文将围绕我国身份权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身份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与个人身份相联系,并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权利。
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2. 特征(1)身份权的主体特定:身份权的享有者必须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公民或法人。
(2)身份权的客体特定:身份权的客体是与个人身份相联系的事物,如姓名、肖像、名誉等。
(3)身份权的权利内容特定:身份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4)身份权的保护方式特定:身份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身份权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规定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身份权的规定主要包括:(1)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2)第102条: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第103条: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我国规定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其中对侵犯身份权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1)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第247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其中对侵犯身份权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1)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名誉权和监护权属于身份权吗?
After walking on the muddy road, I don’t know how long, I’m slowly tired and confused.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名誉权和监护权属于身份权吗?名誉权和监护权这两者就只有监护权是属于身份权,而对于名誉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一种;身份权一般就是在一定范围亲属关系中所存在的一种稳定地位,同时也是可以享受到此身份的所有权利。
一、名誉权和监护权属于身份权吗?只有监护权是属于身份权;对于身份权是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
身份权请求权具有以下独特的表现:第一,行使身份权请求权的前提是民事主体的身份权受到妨害。
从身份权请求权的角度出发,妨害是没有构成损害的侵害,妨害是对权利人之于其客体意思支配力的侵害;而损害则是造成权利之于其主体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有用性减损的侵害。
第二,身份权请求权通常涉及三方主体,而其他绝对权请求权的主体一般只涉及两方当事人。
这是因为作为身份权请求权基础的身份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共生性,此类主体的权利能力可以称之为身份性人格。
这种共生性的身份权类似于团体,但又不同于合伙等团体。
第三,在民事责任体系中,身份权请求权单独对应的责任形式,可以称之为状态责任,或者存续保障责任,与一般的民事责任行使不同。
第四,近亲属(甚至包括其他亲属)侵害身份权的时候,受害人原谅发生的频率往往很大,身份权请求权的适用通常是当事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二、名誉权的分类(一)、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二)、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身份权的内容有哪些
⾝份权的内容有哪些
⾝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它具有⾃⾝显著的特点,即基于特定的⾝份关系⽽产⽣,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代为⾏使;
⾝份权具有权利、义务集合性(尤其是亲权等权利)。
关于荣誉权的性质,学者间存在着争议,有学者认为荣誉权应归于⼈格权的范畴,我们认为荣誉权属于⾝份权。
荣誉权的内容是荣誉利益,⽽这种荣誉利益应当属于⾝份利益,不同于⼈格利益,故不属于⼈格权范畴。
荣誉利益源于荣誉,⽽荣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通过表彰⽽授予公民、法⼈的称号,它是特定⼈的⼀种⾝份,不是⼀般⼈享有的;
荣誉权可以被依法剥夺,这点也是不同于⼈格权。
当授予荣誉的⼀⽅发现被授予荣誉⼀⽅不再具有荣誉的先进性时,可依法剥夺之。
荣誉权属于人身权吗
荣誉权属于⼈⾝权吗
每个⼈都会有⾃⼰的荣誉权,不仅仅是⾃然⼈拥有荣誉,公司法⼈也拥有荣誉权,那么这个荣誉权是不是属于⼈⾝权利中的⼀种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荣誉权属于⼈⾝权吗
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权中的⼈格权,它们都与特定的⼈⾝不可分离⽽且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权利⼜称⼈⾝⾮财产权,是指与⼈⾝直接相关⽽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
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
⼈⾝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直接相关的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
包括⽣命健康不受侵犯,⼈⾝⾃由不受侵犯,⼈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权利主要包括⼈格权和⾝份权,⼈⾝⾃由权,⽣命健康权和⼈格尊严权,⼈格尊严⼜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当⼈⾝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它包括的内容⽐较⼴泛。
但主要上指⼈的⽣命、健康、⼈格、名誉和⼈⾝⾃由等权利,以及与⼈⾝直接有关的权利。
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荣誉权这种情况的话,应当是属于⼈⾝权中的⼈格权,⼈⾝权利是⾮财产权的,⼀般⾃然⼈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就包括了⽣命权,健康权,⼈格权,名誉权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荣誉权的界定
荣誉权的界定对于荣誉权的界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荣誉权的界定对荣誉权概念的界定⾃然引申出对荣誉权性质的探讨。
⽬前,学术界对荣誉权性质的界定从最⼤范围上有两种观点即:荣誉权否定说和荣誉权肯定说。
其中肯定说⼜包括⼈格权说、⾝份权说及双重属性说。
《民法典》⾃2021年1⽉1⽇起施⾏。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否定说该说主张荣誉权不具有独⽴性。
持否定说的学者中,张宝新先⽣的观点是最具代荣誉权表性的。
他主张:荣誉是名誉的⼀种特殊情形,使⽤名誉权的规则完全能够保护部分⼈的荣誉权。
其理由有四。
其⼀,⽐较法研究的结果显⽰,⼤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民法典均不将荣誉及荣誉权列为独⽴于名誉权的民事权利。
其⼆,与名誉权不同,荣誉并⾮⼈⼈都能享有,也⾮⼈⼈都必须具有,它是⼀种并不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格或精神利益,因此不应以具有普遍意义的民事权利形式加以确认和保护。
其三,即使是中国主张荣誉权肯定说的学者,对荣誉权的性质,侵害荣誉权的⽅式也没有统⼀的认识,莫衷⼀是。
其四,在实践中,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的种类和级别都是不规范的。
另外侵害荣誉权的案例少,另有学者的主张也⼤体相同,甚⾄说:“中国将荣誉权作为⼀项⼈格权规定在《民法通则》的⼈⾝权⼀节中,不能不说是⼀种⽴法上的失误,⽴法者应该在今后制定民法典时加以修正”对理由⼀的反驳:从⽐较法⾓度来看,在别国没有规定的难道在中国就不能规定吗?如果认为这样规定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但是《世界⼈权宣⾔》第⼗⼆条规定:“任何⼈的私⽣活、家庭、主宅、和通信不得任意⼲涉,对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诡计公约》第⼗七条规定:“任何⼈的私⽣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法⼲涉,对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法攻击……”可见该两项国际法都涉及到了荣誉及荣誉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荣誉权属于身份权吗
第一,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与民事主体的人身有着不可分离
的关系,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第二,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是人身权的重要组
成部分,身份权人人可享有,但并非人人可拥有,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第三,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在人格权利中,根据权利的不同可分为物质性的人格权和精神性的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又包
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精神性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自由权、名
誉权、隐私权等。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而人格权是人人
都必备的基本权利,而荣誉权是具有特殊贡献或者杰出人才、杰出成就的特定
公民或者法人才能获得的一种荣誉称号,这种权利并非人人都必备,所以荣誉
权属于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