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保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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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保障工作汇报

篇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不断提升检务保障工作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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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不断提升检务保障工作现代化水平

作者:支喜安

来源:《法制与社会》XX年第29期

摘要检务保障工作是推进检察业务开展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海淀检察院检务保障紧紧围绕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大局,狠抓“三个突出”,着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获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单位、北京市检察机关财务报表编报先进单位、北京市科技装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海淀区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本文较系统地介绍了该院检务保障工作的主要做法。

关键词检务保障科技强检规范管理

作者简介:支喜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副处长。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XX)10-179-02

一、资产管理突出“规范性”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会议上曾经高屋建瓴地指出:“在全部检察工作中,检务保障是基础。”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海淀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全力保障业务工作需求,院党组将计财装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由主管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检务保障领导小组,并制定检务保障工作规划,以制度化的工作流程保证了资金的有效配置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使用。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我院始终坚持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上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严格财务制度、科学管理预决算,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把钱用在刀刃上。根据上级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票据管理规定》、《结算财务专用章使用规定》、《年度一次性专项经费结余告知单》、《大额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有力的保障了一线处室和大要案办理需求。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清产核资,确保账物卡一致和资产安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学习兄弟单位资产管理经验,撰写了两篇资产管理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制定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编制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图》和《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确保了资产从购入到流出均按流程去做,每件资产都粘贴带有资产名称、型号、厂

家、价值、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和管理人等资产信息的条形码标识,便于管理和盘点,进一步规范了我院固定资产管理。篇二:检务保障

检务保障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务保障首当其冲的是经费保障,近年来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一些改善,办公、办案及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检察经费保障仍面临许多问题。现以渭源县院为例,谈谈当前检务保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当前检察经费保障基本情况

经常性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工作人员35人,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办公和办案经费全部来源于财政供给渠道。该县XX年财政收入1549万元、XX年2222万元、XX年5692万元,与发达地区相比,财力严重短缺,办公、办案所需经费难以保障,XX年8月以前每月拨付办公经费2720元,XX年9月起每月拨办公经费1008

5元。近几年,院内所有费用基本依靠中央政法办案补助专款和案件返还款,XX年上级补助中央政法办案补助专款20万元、XX年为21万元、XX年为46万元。如果没有中央政

法办案补助专款和案件返还款,该院经费将陷入困境,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业务经费保障情况: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费、装备费、培训费等业务经费至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除每年拨付的中央政法专项办案补助经费及案件返还款外,再无其他经费来源。平常办案经费紧缺或遇有重大案件等特殊情况,只能从纳入财政预算的2720元日常公用经费中挤占部分资金,或向县政府、县财政局申请追加预算,而我县财政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财政保障力度有限,因此很难满足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费紧缺成为制约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装备建设基本情况:因我县财政困难,财力不足,检察机关技术装备、车辆配备、“两房”建设等硬件设施及项目建设的经费来源,均依靠中央财政专项补 1

助和上级院配发,地方配套部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主要通过挤占办案补助款来完成相关装备购置。

“两房”建设因资金短缺,使初步建设竣工的“两房”无法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该院“两房”建设项目于XX年底批准立项,XX年4月下达计划,计划建设面积1700平方米,总投资170万元,实际建筑面积1949.5平方米,总投资190.69万元,人均建筑面积55.7平方米,XX年7月投入使用。但受办公楼设计结构及使用面积的限制,无法设置独

立的办案工作区及接待室、执勤室和待诊室等,尚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所要达到的标准。

信息化建设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侦查指挥设备处于空白,没有侦查指挥、侦查取证、检验鉴定和计算机多媒体示证系统、无线电干扰装置等设备,此外,公诉审判环节所需的速录机、出庭专用设备无力购置,必要的硬件设施严重缺乏,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各项职能的发挥,削弱了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和公信力。

二、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检察机关经费困难,是现行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弊病的必然反映,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经费来源不稳定。现行的检察经费体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少部分检察经费由财政预算供给,财政拨款偏少,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条件较差,中央财政给地方政法部门补助的专款到位较慢,配套不够理想,检察经费保障没有硬性约束。

二是经费不足影响了公正执法。由于检察经费没有从行政经费中独立,检察机关的日常开支、办案经费由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供给,这样检察机关的经济命脉也就被迫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里,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特别在办理自侦案件时尤为突出,阻力很大,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与目前实行的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内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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