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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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为构建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XX—XX年)的通知》(国发〔XX〕7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XX—XX年)的通知》(XX 办发〔XX〕113号)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机会均等与惠及民生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和满意度。到XX年,基本建立与我县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让老百姓和各类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建设。
1.强化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引导银行业机构努力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调整优化信贷资源,确保涉农信贷“三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三增两控一降”。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金融机构流动性合理
充裕,引导银行业机构结合县域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创造适宜的货币环境。(责任单位:人行XX支行、县级各银行业机构)
2.落实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坚持实行正向激励,根据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率实行差异化考核,并适当提高容忍度。支持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措施,提高转贷效率,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呆坏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支持开展小额人身保险成绩突出的保险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各类创新试点。落实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险种减免监管费的政策。(责任单位: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县级各银行业机构、各保险业机构)
3.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结合省上出台新一轮的财金互动政策,指导金融机构积极申报省财政奖补资金,引进省、市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XX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担保、再担保业务。进一步完善融资分险机制,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贴。认真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减免增值税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4.积极向上争取更多资源。各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向上的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机构把更多的产品创新、先行先试下放到XX开展。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争取给县级银行业机构下放更多的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降低或者减免金融机构涉农规费收取标准。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设,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定价水平,特别是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实行基准利率或上浮幅度不得过高。(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机构、各保险机构)
(二)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1.发挥银行业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域外银行业机构在XX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县级银行业机构到乡镇增设网点、提高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水平。支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加快“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增强服务县域经济能力。支持涉农银行业机构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大力支持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为农商行。(责任单位: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人行XX支行、县政府金融办)
2.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保障作用。大力引进和设立专业化、特色化的保险分支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不断加强农村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我县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继续扩大县级奖补覆盖面,提高特色农业保险参保比例。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实现扶贫贷款保证保险与特色农险保费补贴联动。大力开展巨灾保险,完善重大灾害损失救助机
制。积极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健康保险服务,开展补偿工伤保险试点。(责任单位: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县级各保险机构)
3.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加强县域重点企业培育,推进县域规上企业持续开展公司制改制,引导主业突出、业绩优良的创新性、先导性企业到新三板和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劵、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稳步推进基金工作,加强与域外重点企业和银行业机构对接合作,争取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合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为县域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人行XX支行)
4.构建良好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筛选、认定、推送、奖惩,建立并适时更新信贷市场小微企业名录库。持续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和结果公示。密切与发改、商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地方政务信息归集与依法公开,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组织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组织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本系统实施金融资源配置、创新激励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效防止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着力防止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向农村蔓延。(责任单位:县政府
金融办、县处非办、人行XX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
(三)完善多样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业机构立足县域产业特色,拓展贷款抵质押资产范围,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加大对县域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紧紧围绕“三农”和小微企业开展“小微快贷”“税金贷”、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运用,加大民生类金融产品供给,探索养老、教育、医疗、旅游等消费类信贷产品,为城乡居民量身定做特色信贷产品,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贫困户就业创业。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我县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和创业大学生等初始创业者的风险保障需要,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针对精准扶贫需要,开展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引导保险机构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开展“融资+保险”的增信功能的保险业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责任单位: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人行XX支行、各银行业机构、各保险业机构)
2.优化金融服务模式。结合县域金融精准扶贫实际,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个人精准扶贫贷款”“扶贫再贷款+产业扶贫贷款”等方式加大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等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加大对贫困村交通、住房改造、社会医疗以及特色产业等领域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