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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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管理,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规范公司和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
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第四章参保原则
员工在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
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时限的,试用期满,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规定缴纳五险。
第五章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二、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二)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三)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四)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五)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五、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
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第六章员工参保须知
一、公司将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二、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月缴纳。
三、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四、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分,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
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财务人员制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待支付部分。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用管理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三、公司将根据本年度社保机构的工作安排按社保机构规定时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章社会保险管理条例
一、社会保险增员(投保)
1、社保申请:员工试用期满,申请办理社保,批准转正的日期为每自然月15日之前的将于当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于15日之后的将于次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公司社保管理员进行为员工办理社保增员。
2、社保转移: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公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员工本人到原参保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凭证,交公司社保管理人向公司投保社保机构提出接续申请。
员工社会保险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缴费基数按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3、员工申请办理社保由公司社保管理人为申请人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办理的,在办理时应将应该享受的月份补缴。
二、社会保险减员(停保)
自离职月(以离职申请表的批准时间为准),离职时间在每自然月15日之前的为当月减员,离职时间在15日(含15日)之后的为次月办理减员停止为其缴纳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员将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运营中心。
2、本制度未尽事宜,经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可以补充。
3、本制度经董事长和经管会审批通过后颁布执行。
说明:还需要马上做一份公司2019年的操作管理细则,明确每种情形具体该怎么做,有什么标准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