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制度-最新范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制度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

1、所有工程项目在申请开工报告的同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与防范措施,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须切合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

2、必须填报《施工工程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表》上报公司审核。

3、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包括生产安全、治安、消防等人员),必须有制定各级安全责任制,必须签订各级安全责任状。

4、施工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后,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和工地专职安全员签字。

5、劳动安全措施编制后应报公司安全科审核,再报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核定批准后方可开工。

6、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7、对现场搭设的“二架一闸”,安装的大型机械(配机管员)、

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8、对工地安全隐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门项目部安全员所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字,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地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10、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