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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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责任务 (2)
第三章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 (3)
第四章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4)
第五章联系走访制度 (5)
第六章阅文制度 (7)
第七章活动制度 (8)
第八章车辆管理 (9)
第九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促进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委党组和有关处室重要议事日程,在委党组、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分管委领导的指导下,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实施。
第三条委党组或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工作汇报,统筹协调解决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并加强管理,确保按照政策规定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由财务处统筹安排,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财政供给口径包干使用,专款专用。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离退休工作处是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在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加强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考察调研、参加有关会议或重大节日活动等。
(三)办理相关证件,开展走访慰问,接待来信来访,协同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办理、抚恤和遗属等工作。(四)组织机关离退休人员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做好委关工委工作。
(五)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资料统计及离退休工作专题统计表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
第六条建立离退休党支部,加强党支部和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服务老同志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七条党员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后,由离退休党支部统一编入党小组,支部和小组要积极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第八条党员离退休后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做到离岗不离组织,退休不褪色。第九条离退休党支部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作为支部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老同志认真
学习、深入理解、坚决拥护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
第十条离退休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建立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要根据离退休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第十一条离退休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离退休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比例上缴上级党组织,留成的50%作为离退休党支部和党小组开展活动费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章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使其能按规定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会议和党组织生活、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等,确保其各项生活福利待遇按政策足额发放。
第十三条每年召开1-2次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报告会或座谈会,通报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形势和机关主要工作情况,听取离退休同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每年“五一”、“七一”、“八一”、“十一”及重阳等一些重大节日前后,按有关规定由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党支部和党小组、老同志兴趣小组等组织离退休党员、老同志开展有意义的纪念活动、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
活动、就近就地调研考察或参观祖国现代化建设新成就等活动。
第十五条每年由离退休工作处按有关规定为机关离退休人员统一订阅一些报刊杂志。
第十六条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手续,每年为离退休人员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第十七条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委领导分别带队走访慰问部分离退休干部。其他重大节日和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过生日等,视具体情况由委领导、离退休工作处或离退休党支部负责人等走访慰问。按有关规定,每年春节和重阳节给离退休人员适当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探望生病住院离退休人员时给予适当慰问金或慰问品,离退休人员过生日给予一份生日蛋糕。
第十八条建立和完善特殊困难离退休人员帮扶机制。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且身边无人照料的离退休人员因急重疾病需紧急救助,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向委领导报告情况并联系有关处室,按委领导指示和政策规定,共同做好紧急施救、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等工作。
第十九条及时按政策规定和从简节约原则妥善处理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事安排,视情况由委领导或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对遗属进行看望慰问,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慰问金。
第五章联系走访制度
第二十条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联系走访离退休人员,真正带着“孝心、爱心、耐心”,“敬爱至恭”服务老同志,切实做到“四深入、五上门、六清楚”:
“四深入”就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离退休党支部、深入老干部家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落实离退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
“五上门”就是老同志生日上门、生病住院上门、有困难上门、有诉求上门、有家庭和社会矛盾上门,真正关心、爱护、尊重老同志,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
“六清楚”就是老同志的思想状况清楚、特点爱好清楚、学习活动清楚、健康状况清楚、家庭情况清楚、主要困难清楚,切实提高为老同志服务的水平。
第二十一条联系走访时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国家和省政治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重要政策举措,单位重要文件、会议、人事变动等信息。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意见或问题,及时做好宣传解释、答复、汇报反映,及时反馈上级意见或处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热情接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电来访,做好所访事项登记、办理与反馈,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每年上门走访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