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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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1)

1.1目标及适用范围 (1)

1.2编制依据 (1)

1.3术语 (1)

1.4高速公路生态绿化原则 (3)

1.5章节划分 (3)

2、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施工准备 (3)

2.1前期准备 (3)

2.2现场准备 (4)

3、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施工工艺 (4)

3.1中分带的施工 (4)

3.2边坡的施工 (6)

3.3枢纽互通的施工 (16)

3.4场区的施工 (19)

4、高速公路生态绿化养护管理 (20)

4.1乔木的养护管理 (20)

4.2花灌木的养护管理 (21)

4.3草坪地被的养护管理 (21)

4.4缀花草坪的养护管理 (22)

5、高速公路生态绿化安全文明施工 (23)

5.1施工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23)

5.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23)

5.3施工安全管理 (23)

参考文献 (24)

附表一:省高速公路绿化适用植物名录 (25)

附表二:高速公路生态绿化的植物材料质量检查标准 (52)

附表三: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挖穴坑槽标准 (54)

附表四:高速公路各部分的质量检验标准 (55)

附表五:高速公路绿化质量检验评定表 (59)

1、总则

1.1 目标及适用范围

1.1.1为在省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施工中统一‘保’、‘还’、‘借’、‘造’的指导思想;统一人造环境融于周围大环境,最大限度恢复自然生态的理念;保证施工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实际来编制本指南。

1.1.2 本指南适用于省所有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生态绿化施工管理。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CJJ/T82-19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编著《新理念公路设计指南》(2005版)。

1.2.3 省颁布的《公路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DB32/T942—2006),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编写《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1.2.4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术语

1.3.1高速公路生态绿化

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通过对工程设计标准的相应空间划分和绿化材料的合理配置,对路体各相关部位实施乔、灌、草、花的定位栽植。

1.3.2乔木

直立、有主干,并达到一定高度的木本植物。乔木分为:大乔木高度20m以上;中乔木高度10~20m;小乔木高度10m以下。

1.3.3灌木

生长低矮、直立、高度在3m以下的木本植物。有各种类型,有的散生,有的丛生,有的有主干,有的无明显主干。灌木分为:大灌木2~3m或3m以上;中灌木1~2m;小灌木1m以下。

1.3.4地被植物

能覆盖地面的低矮植物。包括草本、蕨类、灌木、藤本等。

1.3.5草坪

也称草地。用人工铺植或播种草籽培育成的整片地面绿色覆盖层。

1.3.6树高

立木的根茎至树梢端点间的垂直距离。

1.3.7胸径

从树木根际向上1.3m处的垂直横截面的直径。

1.3.8地径

苗木自地面至0.2m处,树干的直径。

1.3.9冠幅

也称冠径、蓬径。根据树冠覆盖直径的两个(最长的和最短的)或多个测定数而求得的算术平均值。

1.3.10种植土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1.3.11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1.3.12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1.3.13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1.3.14规则式种植

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1.3.15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1.3.16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苗木根部。

1.3.17裸根苗木

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1.3.18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1.3.19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1.3.20成活率(%)

是指栽植后发芽长叶至少一个生长季节以上的成活株数(平方米、丛)占总栽植株数(平方米、丛)的百分数。

1.4 高速公路生态绿化原则

1.4.1生态效益最大化原则

具体表现为:交通安全第一;生态安全和防止水土流失;顺向演替,兼顾近、中和远期效果;景观美化,营造优美的公路人工环境;充分运用地域或人文特征,展示当地风土人情。

1.4.2生境可容性原则

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时,必须在土壤、气候等环境条件允许的限制范围内,优化生态系统功能与服务功能,同时应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改善公路沿线立地条件,扩大生境可容性范围。

1.4.3工程可实施性原则

绿化应在经济实用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选择植物品种,采用施工简洁并易于成活及养护的管理措施,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工程实施可行性。

1.4.4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原则

要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坚持最大程度地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最强力度地恢复,使工程融入自然,顺应自然。

1.4.5质量第一、功能完备原则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必须重视公路绿化的质量,使其充分体现出防眩、诱导及生态防护的作用,并与环境相协调,展现出公路的景观美、线条美。

1.5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分为5章,分别是:总则、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施工准备、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施工工艺、高速公路生态绿化养护管理、高速公路生态绿化安全文明施工。

2、高速公路生态绿化施工准备

2.1 前期准备

2.1.1 施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

2.1.2在做好现场调查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合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2.1.3 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1.4控制性材料进场按规定报验,符合设计要求才允许使用。

2.1.5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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