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四篇)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目的:1. 确保生产事故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减少事故对生产环境和生产效益的影响;2. 通过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 加强对生产事故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制度内容:1. 生产事故报告1.1. 生产事故的定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故障、环境污染等;1.2. 事故报告的要求:- 发生生产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设备、物资,以及事故简要经过等信息;- 报告应及时、准确,不得故意隐瞒事实;- 报告应由报告人员签字确认。
2. 生产事故调查2.1. 生产事故调查的目的:确定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2.2. 事故调查的程序:-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应对事故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包括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 调查小组应及时完成调查报告,向上级主管提交。
3. 生产事故处理和改进3.1. 根据调查报告,确定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3.2.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伤亡人员的救治和善后处理、设备的修复或更换、环境的清理等;3.3. 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进操作流程、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等。
4. 相关责任与奖惩4.1. 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故意隐瞒事实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4.2. 在事故调查中,经调查确认存在过失或违规行为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4.3.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5. 追加制度说明本制度如有需要,可酌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修改、补充和完善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度细化和操作规定。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5篇)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一、凡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事故责任单位应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产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处理:⑴轻伤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⑵除轻伤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级安监主管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⑶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⑷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⑸轻伤事故经公司董事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结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经上级安监主管等部门批准结案。
三、事故发生后,生产部应按规定进行统计,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统计应列入表外。
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是组织内部建立的一套完整的系统,用于记录、分析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并从中获取有关事故的各种信息。
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1.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所有员工都应被要求立即报告任何发生的事故,无论是人身伤害、物质损失还是环境污染。
报告程序应简单明确,并明确规定报告的时间限制和报告人的责任。
2. 设立事故调查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调查小组应及时调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并提出改进措施。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3篇)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或非人身伤亡事故。
)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或矿领导。
2、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安监站、总工和矿长。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局调度和局领导。
4、对于轻伤事故,安监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汇报安监局。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监站必须将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监局。
7、对于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而造成事故的扩大,矿将给予处以____元罚款。
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1、对于轻伤,重伤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安监站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监站要会同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3、矿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区队了解有关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区队或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调查结束后,由安监站召集矿领导、调查组人员、当事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召开事故分析会。
5、事故分析会议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2)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应对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并对事故进行分析和报告的一套规则和程序。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影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减少事故对组织和人员的损害,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流程:规定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包括谁应当报告事故、报告的时间和方式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时恢复和修复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二、定义和分类1. 安全生产事故:指因生产活动中不安全的工作条件、因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当使用工具、设备、材料,致使事故发生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的事件,包括意外事故和火灾等。
2.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三、报告机制1. 事故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或部门报告,并确认接收。
2. 接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并进行初步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3. 所属单位或部门应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单位或部门,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4. 上级单位或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提交给主管部门或领导,并报备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发生后,通过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 调查范围和内容事故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查明相应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3. 调查方法事故调查小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访谈、查阅文件等方式获取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4. 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提交。
五、事故处理措施1. 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更多的人员和财产。
2. 确保伤员处理和患者救治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并尽快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并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安抚和帮助。
3. 恢复生产和修复设施设备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恢复生产,并进行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维护。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核实和评估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a.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b.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c.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d. 填写事故报告表格,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内容,必要时可以补充其他信息。
(2)报告流程事故报告流程包括:a.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b. 上级收到汇报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c. 上级对事故进行公示通报,并将事故报告上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d. 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e. 按照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报告评估和学习总结对每起事故报告进行评估和学习总结,主要包括:a. 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评估;b.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c. 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调查人员的指派和要求调查人员由企业内部选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b. 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干扰;c. 调查期间不允许参与与调查事故有关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公开的处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二)事故调查客观公正,依法调查,追求真相;(三)事故处理公正公开,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和程度;(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四)采取的初步措施。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业队伍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同时,应通知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派员参加调查。
第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不得在事故发生之初妨碍事故调查,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销毁证据。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八条事故调查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调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客观、公正,追求真相;(三)综合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成果;(五)事故调查报告应实事求是,不虚报、不美化、不掩盖。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采取以下措施:(一)确保事故现场的封存,防止证据被破坏,以及伤亡人员的安全;(二)搜集事故现场的物证、证据资料,进行勘验和取证;(三)调查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和职责履行情况;(四)了解事故发生背景和原因,查明责任。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需求,邀请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同时,调查组可以依法约询有关责任人,并听取他们的陈述。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应以追究责任为中心,实现“保安全、防事故、抓责任、严处理”。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____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处理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并进行调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步骤: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或目击事故的人都有责任及时向主管或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受伤程度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2. 紧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工程师、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4. 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直接原因可能是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等,而潜在原因可能是工作流程、安全培训不足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二条公司员工发现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格。
第三条公司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报告中应包含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立即进行报告,并组织抢救、灭火、防控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七条事故调查小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召集,并明确调查员的身份和任务。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环境,采集相关材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九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划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及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保留相关材料作为备案。
第四章复查与整改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查小组的处罚,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复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聘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二、定义和范围1.生产安全事故:指在工作场所及其周边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人的伤亡、财物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申报单位: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或部门。
三、报告义务及程序1.报告义务(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如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申报单位还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程序(1)申报单位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汇报事故的情况、处理措施等。
四、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事故调查(1)上级主管部门应责成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及责任人。
(2)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依法进行。
2.责任追究(1)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2)对涉及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加强监督。
五、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1.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采取紧急措施以阻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2)对事故进行分类处理,对轻微事故,及时处理,以免发展成为严重事故。
(3)对严重事故,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处置。
2.救援措施(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2)指导申报单位进行一线救援,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装备。
六、事故报告登记和档案管理1.事故登记(1)申报单位应设置事故登记簿,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等。
(2)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或环境污染,并引发安全生产责任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上报、全面调查和有效处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第七条在现场勘察和初步调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重要信息,并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作为证据。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接报后的24小时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详细说明事故的原因、后果和处理措施。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和独立的调查人员,以确保调查的客观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依法采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听取专家的建议,并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和协助。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并提出治理建议和整改要求。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及时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事故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和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生产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办公场所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存在安全隐患、违法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二章报告第四条任何一员工发现或者了解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范围,并将事故情况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调查核实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领导批准。
第七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受伤人员、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第三章调查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调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及时采集相关证据,查明责任人。
第九条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调查组应全面搜集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并对事故场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依法采访事故相关人员,并将采访内容逐一做好记录,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第四章处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追究。
第十四条对于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中存在责任推诿、隐瞒事故信息等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包括停职、辞退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报告。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和地点;(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原因;(三)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四)造成的财产损失情况;(五)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六)事故现场的处理情况;(七)事故的教训和处理措施。
第三章调查处理制度第四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尽快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专门的调查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应包括相关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员。
第六条调查小组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调查事故原因;(二)依法依规,严格处理责任;(三)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有效进行;(四)及时汇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查进展情况。
第七条调查小组应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事故的原因。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措施应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对依法追究责任的人员进行惩罚;(二)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三)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进行善后处置和赔偿;(四)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对于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与调查处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应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情况;(二)调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措施的有效性评估;(五)监督与评估结果的汇报。
第十二条对于监督与评估结果不理想或者发现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需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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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国际新城H2区一标段房建工程
事
故
调
查
分
析
处
理
报
告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事故报告 (4)
第三章事故调查 (7)
第五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质量事故内部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事故等级执行以下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房建和市政工程执行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及相关行业、地方政府规定;
机械设备事故等级: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和相关行业规定;
其他事故等级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引发人员伤亡的工程质量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一般事故:一次死亡1至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至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瞒报。
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工程质量、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内部报告、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指派安质环保部门按国家、行业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报告,并同时上报所属分公司。
第六条项目部内部事故报告程序
项目经理部:事故现场作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工点或工区负责人)
→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部两级机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应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报告。
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分公司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分公司项目分管领导。
项目部各级生产调度管理部门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事故等级或情况逐级上报。
第七条出现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或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等紧急情况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上报项目负责人或分公司领导。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其他影响大,损失严重的险性事故无人员伤亡的险性事故(事件)应按事故程序上报。
第八条事故报告时间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安质环保部;人员伤亡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分公司安质环保部。
(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或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安质环保部;同时按行业规定上报政府相应管理机构。
其他工程质量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分公司安质环保部。
第十条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事故报告采用三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1.电话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逐级报告上级部门和领导。
2.手机短信:事故单位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应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逐级报告上级部门和领导,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应每隔1小时更新短信内容上报。
短信报告内容:项目名称及工点、事故地点、发生时间、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机械设备及财产损失情况、现场救援情况、相关领导到场情况等。
3.事故书面报告:在电话和短信报告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上报,事故书面报告时间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
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如下(格式见附件):
①事故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事故现场照片(电子版)4张,照片应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包括出事点全貌、现场物证、直接危害因素、设备设施状况及抢险救援等情况。
⑦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报告地方政府的内容除按上述要求上报外,还应记录接收部门、接收
人、报告时间和上报人,并报分公司安质环保部留存,做到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十一条事故单位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均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项目部应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或暂时告一阶段时)后,及时启动事故内部调查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事故内部调查实行分级调查、逐级负责的原则,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部:主持对轻伤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小于20万元无人员伤亡的安全质量事故(事件)。
第十四条事故内部调查组的组建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
根据事故情况,事故内部调查组由主持事故调查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安质环保、工程、合约成本、项目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总监、项目经理。
特殊情况下,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十五条事故内部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内部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八条事故内部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分公司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迟期限不得超过45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和工程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内部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事故调查单位后,事故内部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全部交由安质环保部门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事故内部调查组应本着对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事故,严禁徇私舞弊,包庇纵容。
事故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事故当事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按调查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询问和调查;任何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单位接到事故内部调查报告后,应根据相关规定,15日内对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对涉及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事故报告批复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是否查清,事故性质是否查明,事故责任是否明确,事故处理是否合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第十九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一)迟报安全质量事故的,给予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和安质环保部负责人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瞒报安全质量事故的,给予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和安质环保部负责人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瞒报安全质量事故2次及以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和安质环保部负责人行政撤职处分;
(三)事故内部调查不认真、走过场,调查报告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无处理意见的,给予事故内部调查组组长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对事故发生的部门和责任人落实防范和事故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责任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