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

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2015年3月9日----2015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

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

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

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

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

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

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

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

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2015年3月9日----2015年

7月5日

1、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

人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子

女不能上学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要及时掌握子女非在校时间的行

为动态。子女未进入校园,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

防溺水、防暴、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教育,

防止事故发生。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子女乘“三

无”(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营运证)的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4、节日、假日及离校期间,家长应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

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

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学校、班主任取得联系,

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

假日私自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营业性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桌(台)球室、网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学。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严

加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

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上课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

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

带子女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一切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教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

本协议书每学期签订一次,经双方签字后由学校存档。

甲方:周沟中心小学乙方:家庭

班级:▁▁▁▁▁▁▁▁家长(监护人):▁▁▁▁▁▁▁

班主任:▁▁▁▁▁▁▁▁学生:▁▁▁▁▁▁▁▁

甲方:

乙方:年级学生家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育学生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家庭和社会均应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安全、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为了能够将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安全教

育落到实处,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

理办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本着既充分尊重家校双方对学生教育的意愿,又应明确家校双方对

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各应承担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乙

方应履行的安全教育职责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对违反安全教育等相关制度的行为学生有批评、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应利用每天跟班、每周一升旗集会、周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自护、自救和安全防范等基本知识。

(三)甲方应通过定期检查的方式,协助学校排查在建筑物、教学器材、教学场地等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园学习活动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个教职员工应规范执教行为,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罚学生。

(五)甲方对发生在校园内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优先调处的义务和权利。

(六)甲方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班级学生、班级间学生文明、友好、和谐相处,做到不欺辱、歧视同学,尤其严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七)甲方享有优先处理学生安全事件的权利和负有出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家长告知的义务,伤害事件中负有送受害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所救治的义务,但一切费用均由侵害学生家长或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教育学生在校内外不食用过期、变质、未经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饮品。

(九)甲方班级所有任课教师有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疏散,保护学生逃离现场的义务。

(十)甲方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或活动期间不准擅自出校门或离校,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自负。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也应自觉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教育子女的职责,做到不将自己应负的责任推卸给学校或他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