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工程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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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

(技术篇)

轨道工程分册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前言

为推行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标准化建设,规范铁路工程监理过程控制标准化,在铁道监理协会的组织下,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标准化系列丛书已报经铁道部建设司批准发布,丛书一套分管理篇(1册)和技术篇(14册),并配套使用。

本册是技术篇中的铁路轨道工程分册,适用于现行国家新建铁路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过程,对于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其他类别的铁路工程,由于验收标准、检验频率的差异,在使用过程中应与其相应的验标配套使用。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如混凝土、钢筋等应结合其他相关专业分册的内容共同理解使用。

本册的主要的编制依据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

本册由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编,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文中不妥之处请参阅者能及时批评指正,并与中国铁道监理协会或该公司联系,我们深表谢意。

目录

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3)

1.1 建立监理工作体系 (3)

1.2 核查施工基本条件 (3)

1.3轨道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5)

2 有砟轨道工程 (6)

2.1 线路基桩 (6)

2.2 有砟道床 (6)

2.3 基地钢轨焊接 (7)

2.4 铺轨铺枕 (7)

2.5 工地钢轨焊接 (8)

2.6 设置位移观测桩 (9)

2.7 线路锁定 (9)

2.8 轨道整理 (9)

2.9 铺道岔 (10)

2.10 铺钢轨伸缩调节器 (11)

3 客专无砟轨道道床 (13)

3.1一般规定 (13)

3.2 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 (13)

3.3 CPIII测量控制网及加密基桩 (17)

3.4 路基支承层 (25)

3.5 桥梁面保护层 (26)

3.6桥梁面限位凸台 (27)

3.7板式无砟轨道道床 (27)

3.8双块式无碴轨道 (33)

4 铺设无砟轨道 (35)

4.1 基地长钢轨焊接 (35)

4.2 长钢轨铺设 (35)

4.3 工地钢轨焊接 (36)

4.4 线路应力放散及锁定 (37)

4.5 铺钢轨伸缩调节器 (37)

4.6 轨道整理及钢轨预打磨 (38)

4.7 铺设无砟轨道道岔 (38)

5 线路及信号标志 (42)

6 轨道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43)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 建立监理工作体系

1.1.1 监理组织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内容,配置符合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1.1.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规划、工程内容、施工方案、验标和铁路监理规范等编制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总监应组织审查监理细则。

监理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1.1.3 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熟悉现场情况,掌握设计要求,核对设计文件与现场的情况。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图纸中的错、漏以及与现场条件不符的内容汇总形成审查意见后,报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书面答复。

1.1.4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工作,并对存在的设计疑问进行咨询。设计交底应形成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1.1.5 监理单位应组建监理试验室,配置符合合同要求资质的试验工程师,试验室应通过计量认证授权,定期标定检验,以独立、公正的完成验标中监理平行检验的试验项目和数量。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试验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

监理现场不组建试验室时,监理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完成监理平行试验工作,委外试验室的选择应符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

1.1.6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现场交桩,并形成交桩记录。

1.1.7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完善现场监理组织管理制度,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组织各级监理工程师建立学习制度,完善建立信息管理体系。

1.2 核查施工基本条件

1.2.1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核查,并签署检查结论,留存检查记录。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核心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资质,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技术标准,施工质量自控检验体系的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对不合格项的控制措施,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技术交底制度的有效运行等。

1.2.2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应经过有关计

量部门和有关部门标定且在有效标定期,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检测试验方法。

试验室授权资质和人员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

施工现场机构不设置试验室时,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完成施工试验工作。委外试验室的选择应符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

1.2.3 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试验设备的运行记录、试验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样品管理、试验报告规范性、试验频率等。

1.2.4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实施计划进行审核,对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精度和标定记录、测量方法、技术规程的采用等进行审核。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成果进行内业审核,对测设过程进行外业见证,并按规定频率进行平行测量。

1.2.6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轨道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或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资质及要求应符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

1.2.7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退场机械报验进行核实,并留记录。

1.2.8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报验进行核实,并留记录。

1.2.9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验标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报告进行审查,明确项目验收程序,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1.2.10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收单元对应的工程内容,安排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自检评定合格基础上,按照验标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并签署监理验收结论。

1.2.11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证、专(兼)职安全工程师证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并并签署检查结论,留存检查记录。

1.2.12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的要点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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