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与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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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与政府责任

发表时间:2018-09-04T11:23:54.717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18年第330期作者:高伊琳[导读] 我国的有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中早就提出我国的学前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因此具有公益性。

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辽宁鞍山114000

摘要:学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的教育发展程度,以及我国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学前教育在当下人民物质生活需要已上升到一个新高度的时候,日益成为人民群众都越来越关注的问题。但在学前教育的现实实行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即学前教育的教育性和公益性两个基本特性的缺失。我国的有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中早就提出我国的学前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因此具有公益性。然而我国学前教育公益性缺失的问题却仍是社会中存在的巨大弊端。

关键词:学前教育公益性政府责任

一、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教育本身就是公益事业,教育所提供的服务由人们共同占有和享用,收益的是整个社会公众和国家。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学前教育当然也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学前教育以追求教育公平为追求目标。学前教育具有公益性不仅是因为其是事关每个人长远发展和幸福的“切身利益”,也是所有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具有非营利性,更因为是学前教育关乎国民素质的提高,与人的长远和健康发展有关,学前教育对奠定国家未来人力资源开发基础、减少贫困与犯罪等社会问题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并且对消除社会等级差别、贫富差别、性别差别等社会负面影响、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供了可能。

二、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

学前教育做为教育事业的基础,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教育性毋庸置疑,它对于儿童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面对我国学前教育的众多问题,政府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不断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开展许多细致的工作和进行开创性的制度建设,保障学龄前儿童的基本权利,使家长放心儿童可以接受很好的学前教育。随着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国学前教育定会迎来一个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三、学前教育公益性现状

1.幼儿数量与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不平衡。学前教育作为孩子步入教育阶段的先行步骤日益得到广大家长的重视,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幼儿数量大幅度增长,但是与此同时学前教育的机构却没有随之增长,矛盾的数量结构,供不应求的市场,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也在市场落差中找到了牟利的渠道,提高幼儿入园的园费甚至达到天价。毕竟幼儿园的招生数量有限,因此无论如何抬价总是会有被排除在外的幼儿无法得到进入学前教育机构学习的机会。有市场就会有投机者,因此大量民办幼儿园开始大量设立,而缺乏政府支持的民办幼儿园建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就恶性循环导致入园费用高昂。

2.城乡、公立私立幼儿园水平良莠不齐。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也从一个侧面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地区发展不公。国家在发达地区投入在公立幼儿园的资金势必会高于不发达地区,而且国家投资在学前教育上的资金也只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很少一部分,因此公立幼儿园虽然教学水平高、收费合理但数量不多。目前我国的私立民办幼儿园还是所有现存幼儿园中的主流,但是对比公立幼儿园,私立幼儿园缺乏政府的支持与引导,往往会容易出现乱收费现象,一年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天价收费现象时有出现,而且资源与教师力量都可能无法与公立幼儿园相比。而在乡镇,这个问题则更加突出,教育资源与办学条件落后于城市幼儿园,私立的幼儿园办学门槛低、办学不规范,使乡村儿童在学习起步阶段就落后于城市儿童。

四、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分析

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规范幼儿园收费机制。各国的政策中都把学前教育列为社会公益事业,而经验表明,由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是保证学前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政府掌握大量资金,而资金缺乏正是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差的主要因素。资金缺乏难以招募到高水平的师资力量,也难以购买优良的教学设备。民办幼儿园作为目前幼儿园的大比重,政府除了拨款资金用于公立幼儿园的建设也不应该忽视对私立幼儿园的投资。同时政府帮扶也应向乡村的幼儿园、中西部幼儿园倾斜,重点关注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能让各地的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学前教育,使学前教育公益性得到体现。

2.培育高质量的幼儿教师队伍。目前教师队伍数量庞大,但幼儿教师始终没有在教师队伍里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在农村的幼儿园,幼儿教师通常没有考核专门的幼师资格证,也就无法对其的教学水平与质量进行评价,无法保障农村幼儿园的教学是否正规。因此政府在此应该担负起规范、整顿的责任,保障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使幼儿园的教师任用正规化、合法化。并且政府可以建立有关法规对幼师进行考核管理,使幼师能像中小学教师一样,通过招聘、培训、实习、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幼师队伍,使幼儿的学前教育得到保障。

3.强化学前教育的法制化。我国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因此对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规范应该落实到法律上,使社会以及执法部门能有法可依,避免“擦边球”的屡禁不止。学前教育将会在法规引导下步入正轨并且逐步发展。参考文献

[1]苏青松论学前教育中的政府责任[J].金田,2014。

[2]徐振华论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中的政府责任[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

[3]杨妍赵雪晖论学前教育中的政府责任机制构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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