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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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耗量标准(上、中、下)

湖南省消耗量标准(上、中、下)

湖南省消耗量标准(上、中、下)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06]330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府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现予以颁发。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工程发承包计价。

二、《计价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和工料单价法计价。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者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单价计价方法计价。

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应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应项目。

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未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基价,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集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基价生成,在湖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统一发布。

为确保计价的准确性,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才能用于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否则工程造价成果无效。

对于使用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

对于销售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其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湘建价〔2014〕113号_关于《湖南省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湘建价〔2014〕113号_关于《湖南省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以下总称“消耗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

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价、或合理价)应按照“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编制,除合理价可按有关规定比例下浮以外,其余的均不应上调或下浮。

四、为确保建设工程计价的准确性,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投标报价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使用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编制。

对于使用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是指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对各项材料、人工、机械设备、能源等消耗量进行规范和限制的技术标准。

该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合理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1. 材料消耗量标准:
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制定不同材料的消耗量标准。

对常用材料如水泥、沙子、砂石、砖块等,明确其消耗量的上下限。

2. 人工消耗量标准:
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的难易程度和进度计划,制定不同工种人员的消耗量标准。

对砌筑工、水电工、钢筋工等工种,规定其日工作量和消耗量。

3. 机械设备消耗量标准:
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工艺,制定不同机械设备的消耗量标准。

对塔吊、起重机、挖掘机等设备,规定其工作时间和燃料消耗量。

4. 能源消耗量标准:
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的能耗需求,制定不同能源的消耗量标准。

对电能、燃气、燃油等能源,规定其消耗量的上限,鼓励节约使用。

以上是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的一些内容,详细的标准及
具体数值可在相关文件和规定中查阅。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这些消耗量标准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和使用,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周期和成本控制。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实际采用的机械规格和本标准不一致时,除章节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做调整。

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项目内。

4.组合钢模板的回库维修费应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完整word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完整word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实际采用的机械规格和本标准不一致时,除章节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做调整.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项目内。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湘建价计〔2008〕3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的通知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消耗量标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平均水平,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O号)中关于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的要求,我站发出了“关于开展工程计价调研和收集消耗量标准水平调整意见的通知”(湘建价计〔2008〕10号),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对我省现行计价办法和有关消耗量标准执行以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补充的项目、对消耗量标准偏高或偏低需要调整水平的项目、以及需要作统一解释的问题等及时报送我站。

根据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统一了解释,对水平偏高偏低的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对缺项部分予以补充,同时,对消耗量标准错漏之处予以勘误和完善,现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前期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为准。

为便于社会使用,我们已将该通知上网,查询或下载请登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抄报:省建设厅一、水平调整及统一解释(一)建设工程计价办法1、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错算,其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第九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工程款结算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大全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大全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大全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的通知湘建价建〔2015〕48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站调查收集了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编写了相关解释,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解释条文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汇集成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解释汇编)。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解释汇编与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汇编为准。

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予以调整;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5年12月21日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与绿化》最新解释汇编目录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第一章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第二章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第一节关于总说明建筑面积的解释第二节岩土工程部分解释第三节结构工程部分解释第四节措施项目解释第五节防水、保温、室外等其他解释第二章附表建筑工程勘误表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解释汇编第三章附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误表第四章市政工程解释汇编第四章附表市政工程勘误表第五章安装工程解释汇编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三节关于“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解释第四节关于“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解释第五节关于“第九册空调部分”解释第六节关于“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解释第七节关于“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六章建筑园林与绿化工程解释汇编附录A 相关文件摘录A-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A-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5]6号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A-4 湖南省建设工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函湘建价建函[2015]14号A-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湘建价[2014]201号A-6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型智能环保渣土专用运输车土石方挖运计价标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1号A-7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施工围挡计价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0号附录B 定额技术知识摘录B-1 规范摘录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节选)二、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节选)三、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节选)四、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节选)B-2 新材料介绍一、高强混凝土二、高性能混凝土三、泵送混凝土B-3 一般计价协调会议纪要实例参考文献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说明文档

目录总说明 (2)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第一节土石方工程 (3)第二节打拔工具桩 (7)第三节支撑工程 (8)第二章道路工程 (8)第一节路床(槽)整形 (8)第二节道路基层 (9)第三节道路面层 (9)第四节人行道侧缘石 (9)第五节防护工程 (9)第三章桥涵工程 (10)第一节打桩工程 (10)第二节钻孔灌注桩工程 (11)第三节砌筑工程 (12)第四节现浇混凝土工程 (12)第五节预制混凝土工程 (12)第六节立交箱涵工程 (13)第七节安装工程 (13)第八节装饰工程 (13)第四章隧道工程 (14)第一节隧道开挖与出渣 (14)第二节隧道内衬 (15)第三节隧道沉井 (15)第四节盾构法掘进 (16)第五节垂直顶升 (17)第六节地下连续墙 (17)第七节地下混凝土结构 (18)第八节地基加固、监测 (18)第九节金属构件制作 (19)第五章给水工程 (19)第一节管道安装 (20)第二节管道内防腐 (20)第三节管件安装 (20)第四节管道附属构筑物 (21)第五节取水工程 (21)第六章排水工程 (21)第一节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22)第二节定型井 (23)第三节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23)第四节顶管工程 (24)第五节给排水构筑物 (25)第六节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27)第七章燃气工程 (29)第一节管道安装 (30)第二节管件制作、安装 (30)第三节法兰阀门安装 (30)第四节燃气用设备安装 (31)第五节管道试压、吹扫 (32)第八章钢筋工程 (32)第九章拆除工程 (33)第十章措施项目 (33)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统一解释汇总《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总1、“检验试验费”计费标准如何确定?其费用是否进入工程总造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据此规定,“检验试验费”的检测内容不得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测。

因此,工程招标投标时其“检验试验费”可不予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检测内容,由建设单位按照省物价局湘价服[2005]138号文件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向受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支付其费用。

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如何列项进入工程造价?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时,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防寒、防雨措施的人工、材料费用,但不包括砼中掺用外加剂,其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施工措施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招标单位编制标底或上限值时,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60‰计入工程总造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予以计取。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缴纳的规费以及招标人供应的商品砼等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总造价?招标人缴纳的规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总造价。

其缴纳的规费及材料等价款可抵扣工程进度款或在财务结算中扣除,具体方法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施工措施项目费中的脚手架等项目费是否与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有关项目重复?不重复。

计价办法第51页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应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费率表。

”一般工程现场围挡、现场临时性围墙费用包括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内,一般不另计算。

5、计价办法第15页安装工程施工措施项目费中的采暖、空调系统调试费与清单项目采暖工程系统调整等项目是否重复?第15页第6条采暖、空调系统调试费取消,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湖南2014消耗量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市政工程

湖南2014消耗量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市政工程

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围: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围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实际采用的机械规格和本标准不一致时,除章节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做调整。

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和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项目。

4.组合钢模板的回库维修费应计入其预算价格。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统一解释汇总.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统一解释汇总.

湘建价计[2007]34号文件颁布时间: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1、第三章桥涵工程中章说明四第4点,本章未包括的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应另外计算;第十章措施项目中第五节列有小型构件运输,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质量在100kg以内,超过此规格的如何执行子目?如果预制构件规格超过第十章措施项目中第五节小型构件规格,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2、第六章排水工程中管节长度是否综合考虑?管节长度综合考虑,按口计量另套用管节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3、平整场地是否按构筑物外围边线各加2米以平方米计算?可以按构筑物外围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计算平整场地。

4、行车干扰影响如何处理?行车干扰影响已在消耗量标准中综合考虑。

5、什么是PBC桩?高强度砼管桩湘建价计[2008]3 1号文件颁布时间:二o 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1、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中人工土石方如何计费?人工土石方并入相应工程统一取费。

2、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没有“清除表土”子目,发生时如何计算?按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3、市政消耗量标准中明确砍树挖蔸套用园林子目,问砍伐后的树枝外运套用何子目计价?园林子目中包括外运。

4、顶管工程中“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

如遇工作坑为石方开挖,该如何套用子目。

按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执行,并按D6-702~D6-704项增加垂直运输的少先吊台班数量。

湘建价计〔2009〕29号文件颁布时间: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1.没有自卸汽车6T台班费用,如何计算?可按5T和8T汽车台班费用插入法计取。

2.现场搅拌沥青砼消耗量没有相应子目可套,其配合比及搅拌加工费如何计算?现场搅拌沥青砼其配合比及加工费按BD2-1~8子目计算。

湘建价计〔2010〕36号文件颁布时间: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1、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增加高度是多少?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满堂脚手架D10-245基本层高度为3.6m~5.2m;D10-246增加层高度为1.2m。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适用于新、扩建市政各专业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三、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六、人工挖沟槽基坑土石方,按沟槽占80%基坑占20%综合。

七、挖掘机挖一般土方,正反铲综合,正铲占20%反铲占80%。

八、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包括人工配合挖除机械挖不到的土方以及清理沟底、边坡土方用工在内,辅助人工按挖掘机台班量配备,0.6m3内挖掘机每台班配3人;1m3内挖掘机每台班配5人;1.25m3及以上挖掘机每台班配7人。

九、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十一、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第二节打拔工具桩一、本节适用于市政各专业的打、拔工具桩。

二、本节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

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

如水深在1m以上2m 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交底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交底

交底资料《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总说明湖南省现行九五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是依据建设部1986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的,至今已运用11年。

执行以来,在有效限制投资规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了主动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原定额已满足不了新形势的须要。

为了贯彻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和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深化工程计价依据改革,依据全省统一部署,编制《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一、编制概况1999年建设部颁发了新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由于种种缘由,湖南省至今尚未执行。

因此新的《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以1999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总结湖南省执行九五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存在的不足,进行合理修订。

为确保编制质量,省站于2004年2月25日以湘建价计[2004]02号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方案》下发各地市造价管理站,先后收到各地市对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的修改看法及建议100余条,在此基础上,省站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修编,于2005年底完成初稿。

2006年初在长沙铁道学院迎宾楼召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初稿)》听证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沙、衡阳、怀化等地市的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询问单位、设计单位和部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计20余人。

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省站进行了细致探讨,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于2006年8月中旬,完成报批稿。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是在建设部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编制的,但章、节、子目内容均作了适当调整,调整状况如下:1.项目设置及章、节内容调整状况:(1)为适应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措施项目单列一章。

内容包括混凝土模板、脚手架、桥涵支架、围堰、隧道内临时通风以及施工围挡等。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修订稿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修订稿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实际采用的机械规格和本标准不一致时,除章节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做调整。

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湖南省新旧“消耗量标准”和“计价办法”

湖南省新旧“消耗量标准”和“计价办法”

新旧“消耗量标准”和“计价办法”有哪些不同任己任2020年4月29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

其中,“消耗量标准”,包括《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

“计价办法”与“消耗量标准”配套使用,“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价。

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2014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6〕237号)《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8〕212号)及与之配套的取费文件、补充定额、解释说明同时废止。

已发出招标文件并已公示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是否按照新计价依据执行。

2020年10月21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又发布了《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

通知规定:执行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除外)的工程,机械费调整系数为0.92。

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在执行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时,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9〕130号),并乘以系数1.15执行。

湖南省2020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办法费用1

湖南省2020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办法费用1

计价办法、费用、机械台班、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宣贯主讲人:谭义红卢季宁编制:计价办法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谭义红费用卢季宁机械台班大地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金楼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中国建筑五局总承包公司林学凡主要内容计价费用台班配合比Part 1 计价办法条文编制说明Part 2 费用有关问题的说明Part 3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说明Part 4 配合比编制说明宣贯交底培训Part 1 计价办法条文编制说明主讲人:谭义红➢2020计价办法相关支撑文件➢2020计价办法内容框架➢新老计价办法构架变化对比➢新老计价办法对比主要内容变化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149号部令【2020年50号令修】➢6.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150号部令【2020年50号令修】➢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部令【2015 24号令修】➢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2】➢11.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 142号】➢12.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 209号】➢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 44号】➢1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释义【192号政府令】➢1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 21号】➢16.国标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7.国标2019清单计价规范内部征求意见稿➢18.湖南省2014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湘建价2014 113号】➢1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6 7号】➢20.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在建设领域全面应用BIM技术的通知【湘建设2016 146号】➢2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 21号】➢22.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湘质安监自【2015】26号➢其他综合参考: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国家标准3.征集各地市对2014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修订意见4.开展省内企业实地调研,征集修订意见5.与其他省份定额管理站交流,吸收成熟操作方法6.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文件、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及重庆市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等。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实际采用的机械规格和本标准不一致时,除章节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做调整。

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项目内。

4.组合钢模板的回库维修费应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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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总说明一、《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共分十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给水工程”;第六章“排水工程”;第七章“燃气工程”;第八章“钢筋工程”;第九章“拆除工程”;第十章“措施项目”。

二、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1.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大中修工程、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执行本标准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四、本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实际采用的机械规格和本标准不一致时,除章节说明中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做调整。

五、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并适当参考了其他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标准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标准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项目内。

4.组合钢模板的回库维修费应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按单位工程材料费的比例另行计取:各单位工程计取比例如6.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自来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以调整。

八、本标准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九、本标准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十、本标准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内。

十一、本标准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说明通用项目一、本章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支撑工程。

二、本章的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GYD-301—1999);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6.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7.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及有关资料。

三、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节内容适用于各市政专业工程。

二、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三、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坚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四、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五、本章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岩、较软岩(松、次坚石)20cm,较硬岩、坚硬岩(普坚石)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

三、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土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cm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六、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七、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

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

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九、挖掘机挖装沟槽基坑土石方,深度大于4.5m时,乘以系数1.15。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定义和《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整理后划分。

第二节打拔工具桩说明一、本节适用于市政各专业的打、拔工具桩。

二、本节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

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

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十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径D(检尺径)查原木材积计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钢板桩:以t为单位计算。

三、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第三节支撑工程说明一、本节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的支撑。

二、疏挡土板项目的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挡土板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

四、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

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

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五、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以t为单位,按第二节打、拔工具桩相应项目执行。

七、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m2计算。

第二章说明道路工程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挡墙、护坡及其他。

二、本章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GYD-301—1999);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或消耗量标准及基础资料;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三、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六章“排水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四、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路床(槽)整形说明一、本节包括挖路槽土方、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弹软土处理、铺筑垫层料。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滤管盲沟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四、粉喷桩直径取定50cm。

工程量计算规则路床(槽)碾压宽度按设计宽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车行道每侧加15cm计算。

第二节道路基层本节说明一、本节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及碎(砾)石、块石底层。

二、多合土基层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项目内。

三、各种材料的底基层材料消耗中已包括水的使用量。

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本标准不符时,配比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多合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六、本节中“每增减”子目中压路机台班,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

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压路机台班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路基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每侧加15cm加宽值。

二、石灰土、泥结层、石灰类基层养生面积按基层顶层面积计算,水稳类基层分层计算。

三、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形长度。

第三节道路面层说明一、本节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及有筋无筋等不同情况。

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但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二、伸缩缝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缝长×设计路面厚(或锯缝深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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