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总承包服务费与分包配合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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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费性质,即对分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的监督检查,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用支出等。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这就是总包配合费。

实际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等,这些费用由分包单位按实支付给总包单位。

以下摘自《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第一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有关补贴,详见建标(2003)206号文。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只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配合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配合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配合服务费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条文说明解释:“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但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何:指分包工程投标报价)向总承包单位支付该项费用。

配套费: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三)总承包服务费发生的情形(四)总承包人收取了总承包管理费,需做哪些工作?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1、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2、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3、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4、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5、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管理工作。

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与总承包服务费辨析

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与总承包服务费辨析

关于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与总承包服务费的辨析摘要:本文阐述了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及总承包服务费的内涵以及相互关系的辨析,并用案例详细解读了其相互关系,为造价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提供指导作用。

关键词: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引言2008年国家建设部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意在提供一个共同的计价平台。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2.0.9款明确约定了“总承包服务费”的定义,即: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而该规范中并没有提及“总承包管理费”。

研究“总承包服务费”的释义,不难发现这个总承包服务已包含了管理服务。

但在工作过程中,经常遇到总承包管理费一说。

本文就这两个概念的产生、含义、以及使用范围等进行辨析。

1总包管理费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2总包配合费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
1、计费依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计取
1、计费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仅作参考。

总包方与甲单独发包方三方协议问题及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解释

总包方与甲单独发包方三方协议问题及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答: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

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

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

在各省的定额中有说明。

建设单位必须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建安工程量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如果建设单位将其中一部分工程量(如铝合金窗、铝合金吊项、铝合金隔断、铝合金墙面墙裙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承包主体的施工单位伯应以整个单位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向建设单位收取就计取的全部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

8.2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
8.2.1总承包服务费指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对发包人和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发包人和分包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费用;施工现场管理费用(如门卫管理、工地上人、材、机的安全保障);竣工资料汇总整理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的基数为分包工程造价(设备费不计)。

中标人应承担总承包管理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按所计入的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的4%进行扣除。

8.2.2施工配合费指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为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提供水电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配合施工等工作内容和施工条件所需的费用。

施工配合费计取的基数为分包工程造价(设备费不计)。

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为分包单位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负责提供临时水、电(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按使用量和供电、供水部门的实际征收价支付)、道路,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和仓储用地、用房等其他临时设施等;(2)封堵各种管洞以及各种管洞的施工防护;(3)每层电梯预留洞口的止水台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4)各种管洞口的留置、封堵;(5)各种设备基础施工;(6)电梯安装调试时的电缆由总包单位负责引入到指定位置;(7)电梯门下槛与洞口的缝隙处理由电梯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总包单位给予必要的配合;(8)施工脚手架及安装施工井架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9)在分包单位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中标单位后,负责成品保护等等;(10)其他应由总包单位承担的义务或工作”。

中标人应承担施工配合的义务和责任,否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按所计入的总承包管理服务费的4%进行扣除。

总承包管理费

总承包管理费

这部分费用收取没有太多争议,总包大部分时间只是在例行公事,主要沟通还是在甲 乙双方之间进行。
2、总包配合费:这部分费用争议就非常大了。 首先,分包交了钱,许多措施费用以为就不用花了,如脚手架、电梯、垃圾清理等, 可没想到分包进场后,总包的脚手架、电梯已经拆除了,就找建设方要脚手架搭设费、二 次搬运费; 其次,总包总是指工程结构主体的施工方,但到了装修阶段,主体结构、二次结构、 水电预埋工程全部完工,甚至结构已经交工了,现场总包连个人影都看不到,装修方成了 真正意义上的总包,原来例行公事的一些事情成了真正的具体工作,如安装管线交叉打架 问题;墙、顶、地面孔洞遗留封堵问题;结构间缝隙问题;成本保护问题;专业分包的垃 圾清运问题等等;一进场,装修方就列出一大摞洽商单找建设方签字加项要钱。有的装修 方干脆就行使起总包权利,专业分包进场后先交押金,退场前如没发现装修成本损坏问 题;专业分包的垃圾清运问题就如数退还押金,发现了就开始分包间的纠纷争议。谈得成 还好,谈不成官司就打到了甲方,反正是同一个甲方,顺理成章成了裁判,当裁判本来就 不容易,问题是当不好还要从自己口袋里掏钱这是没法处理的事情。看得见摸得着的(如 堵洞、填缝)还容易解决,象搬运费、清运费多半结算是不了了之。 在为建设方解题之前先澄清几个小问题: 1、总包管理费和材料保管费问题:如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 值的M%计算。这一条款绝对是对总包管理费的解释,与材料保管费没任何关系。 2、分包设备费和分包甲供材费用不计总包管理费:这一条虽然在市场通用,但合同 中最好明确清楚。 3、分包单位可不可以收管理费,上面说了,一些分包方在特定时间段实际是在行使 总包的责任,收取管理费是应该的,但这部分费用只能在分包措施费中体现,不能名正言 顺的找专业分包收取,可能会影响投标竞争力。 建设方在总包合同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设方拥有所有权的项目要行使控制权:如现场道路,不管临时还是永久道路, 形成了所有权就归建设方所有,总包不能立块牌子收买路钱; 2、建设主、总包方都没有报有权的项目要有监督权:如脚手架、塔吊、电梯,合同 中要有明确的相对使用日期,如结构封顶后**天,结构交工后**天等; 3、总包方的所有权项目,建设方要拥有使用权:如围档、电箱、阀门,虽然这些措 施项目净残值最终所有权归总包,但施工期间,建设方出了钱,使用权应该归属于建设 方,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后**天。 4、总包的无形资产要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如总包项目部的安全员、质检员、文明施 工管理员等,虽然结构交工了,但总包的责任并有尽完,甲方分包的问题同样要管,至少 要起个副裁的角色,解决施工现场内谁都不管的项目,如垃圾清理。 总之:总包收钱是合理的,服务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收了钱能为建设方减少不必要 发生的费用是最重要的。 【分包工程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有什么异同点? 答:从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来看,没有单独一项所谓的总包管理费,其实发包人支付 给总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中的间接费用中的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了城建项目的管理费用, 在清单计价中包含在其他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之所以会出现总包管理费这一概念是 与施工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有关。因为在实务中,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往往有两种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管理费计费依据和收取费率
一、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
1、计费依据:《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计取
1、计费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仅作参考。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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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1.总承包服务费:
2.总包管理费:
总包管理费是指总承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工程管理服务的费用。

总包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组织管理、施工进度的控制、质量安全的保证等。

计价方法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比例的确定也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在3%~5%之间。

3.总包配合费:
总包配合费是指总承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对项目顺利进行的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合作配合等。

总包配合费的计价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一般为1%~3%之间。

对于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价,具体的比例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此外,对于特殊项目,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费用计价方式,适用于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

在其他承包模式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费用计价的确定。

总之,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是为了维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性费用,能够有效地促进各方的协作和配合,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于总包服务费 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 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配合费的区别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配合费的区别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配合费的区别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那么究竟什么是总包管理费,什么又是总包配合费呢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最新版)目录1.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与区别2.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与特点3.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在贵州定额约定中的应用4.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正文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是建筑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两种费用,它们在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费用,我们首先要明确它们的定义与区别。

总包配合费是指总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为配合其他分包商完成工程所需支付的费用,通常包括工程协调、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则是指总承包商为提供项目管理、技术支持、物资采购等综合性服务所需收取的费用。

简而言之,总包配合费主要是为了协调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而总包服务费则是为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在我国,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会制定不同的建筑工程定额标准。

贵州定额约定便是根据贵州省的建筑工程特点与需求制定的一套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它包括了建筑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方面的费用,同时涵盖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式。

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应用有着明确的规定。

在工程项目中,总包配合费的计算通常按照工程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则通常采用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加一定比例的利润来确定。

这种计算方式旨在保障总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上。

首先,贵州定额约定明确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使得工程费用的核算更加规范、透明。

其次,贵州定额约定为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支付提供了依据,使得工程款的支付更加合理、有序。

最后,贵州定额约定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费用组成部分。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根据贵州省政府相关规定,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额约定如下:
1. 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是指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贵州省规定总包配合费的定额应按照分包单位的施工内容和工作量来确定,一般为总工程造价的3%至5%。

2. 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是总包单位为提供项目管理和协调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而支付的费用。

贵州省规定总包服务费的定额应按照总包单位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工作量来确定,一般为总工程造价的5%至1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定额仅为参考,具体的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约定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和双方协商来确定。

总包方与甲单独发包方三方协议问题及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解释

总包方与甲单独发包方三方协议问题及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具体涉及哪些内容?答: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涉及: 统历来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献和施工图纸并供应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献、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协议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竣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协议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行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 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答: 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批准后, 由总承包单位实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

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 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

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 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例如: 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送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 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 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 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协议中约定结算办法。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

在各省的定额中有说明。

建设单位必须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建安工程量所有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 假如建设单位将其中一部分工程量(如铝合金窗、铝合金吊项、铝合金隔断、铝合金墙面墙裙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 承包主体的施工单位伯应以整个单位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向建设单位收取就计取的所有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三者之间的区别,如何计取?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三者之间的区别,如何计取?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三者之间的区别,如
何计取?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三者之间的区别,如何计取?
一、总承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
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
三、总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2%
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
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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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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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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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承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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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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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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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率大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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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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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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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包配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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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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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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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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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17
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18
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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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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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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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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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率大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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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
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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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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