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下半年工作计划与执法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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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二是实施标准化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执法推行力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人性化,要做到文明执法,按事处罚,杜绝违法执法现象。

三是为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重点是加强规范化中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局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从五月下旬到六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一步加强中队规范化建设活动。

四是加强宣传和报道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我区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可靠的信息服务,结合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灞桥区执法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五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15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努力实现全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无违规户外宣传行为,无非法早市、夜市,无自发性劳务市场,无各类出店占道违规作业,为打造东部新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的查处工作。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七是继续加强非法拉运和沿途抛撒车辆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容貌监督员配备以及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实施监管,在重点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条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抛撒车辆、乱倒、偷倒垃圾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八是对全区洗车场(站)进行全面整治。针对占道洗车场(站)、夜间偷洗车辆的现象,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对搞“游击战”、“障眼法”的洗车场(站)要加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场(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直到其符合要求,方可允许开门营业。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九是继续抓好百条示范街工作。严格按照市执法局关于示范街的整体要求,大力整治,积极申报。XX年,将在以前年度申报示范街的基础上,再创建、申报城市管理示范街,以达到在全区创建多条城市管理示范街的目标。

十是坚定不移地做好其它各项执法工作。联合教育、建设、环保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周边、商业区噪音扰民问题。做好辖区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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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单位,使县行政执法局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精神,以及“平安单位”创建考评标准的要求,实现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计划:

一、组建领导机构,落实创建工作

成立以局长作为组长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副局长兼职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组织执法局全体员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召开全体职工参加的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积极参与的自觉性。

二、明确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

在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平安社会建设的精神,开展我局内部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单位”的部署,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做好治安、交通和防火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维护好我局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秩序。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加强治安防范,建立健全内部治安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为县经济发展做好工作,积极为怀城发展出谋划策,创建品牌。

(二)做到以防为主,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平安单位”工作制度:

1、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治安情报信息(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不稳定因素)报告制度;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4、节假日值班制度;

5、相应的奖惩考核制度;

(三)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1、为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2、建立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监督落实安全技术防范的实施;

3、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的教育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4、防范和处理本局干部、职工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做好息诉工作;

5、认真进行下班前的巡视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四、创建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的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平安单位”的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县行政执法局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业务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所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重大灾害事故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二)突出重点、务实求效。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统一部署、同时安排和考评内容,结合我局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平安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化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工作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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