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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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的规定
2004年9月20日稿
目录
1、总则 (1)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1)
2.1地质年代 (1)
2.2土的图例 (3)
2.3 岩石的图例及符号 (5)
2.4、第四系分层及成因符号 (7)
2.5 地层代号 (8)
2.6 勘察工作图例 (8)
2.7 地质图例 (11)
2.8 常用地形图图例(1:500、1:1000、1:2000) (13)
2.9 工程建(构)筑物及常用建筑总图图例 (15)
3、岩土工程勘察图示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图例图示 (18)
3.3 平面图图示 (18)
3.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示 (21)
3.5、柱状图图示 (24)
3.6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图示 (25)
3.7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26)
3.8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26)
3.9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 (26)
3.10 线路工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 (26)
附录:
A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B 工程地质剖面图
C钻孔柱状图
D探井展示图
E动力触探成果图表
F抽水试验成果图表
G压水试验成果图表
H 线路工程纵断面图
I 桥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J 隧道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1、总则
1.0.1 为保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质量,统一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计算机制图,其它工程勘察可参考使用。

1.0.3 本规定适用于绘制岩土工程勘察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以及其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图表。

1.0.4岩土工程勘察图例图示除应符合本规定以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本规定以外的图例图示可在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手册中查找采用。

2、岩土工程勘察图例
2.1地质年代
2.1.1 在岩土工程勘察图件中地质年代应表示到组或段,系的第一个字母使用正体大写,其下标数字表示统,其后小写斜体字母表示组,组后的数字上标表示段,如:J2s(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J2s1(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第一段)
2.1.2
2.2土的图例
2.3 岩石的图例及符号
2.4、第四系分层及成因符号2.4.1
2.5 地层代号
2.5.1在平面图、剖面图及柱状图需要注写地层代号,岩石的地层代号由地质时代、岩石符号组成,两者用“-”相连,地质年代应符合图例2.1.2。

如:J2s-Ms(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泥岩)、T1j3-Ls(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第三段灰岩)。

土层的地层代号由地质时代、第四系成因组成,当第四系成因有多种时可用“+”相连表示,如Q4el+dl(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如Q3al+pl(第四系更新统冲洪积)
2.6 勘察工作图例
2.7 地质图例
2.8 常用地形图图例(1:500、1:1000、1:2000)
2.9 工程建(构)筑物及常用建筑总图图例
3、岩土工程勘察图示
3.1 一般规定
3.1.1 图纸幅面规格与图纸编排
3.1.1.1图纸幅面
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图纸的装订边宜留25mm,图框外白边10mm。

表3.1.1.1 图纸常用幅面
3.1.1.2 当图纸内容用标准不能放下时,图纸的长边可加长,长边加长应符合表3.1.1.2的模数。

3.1.1.3 图纸以短边作为垂直边称为横式,以短边作水平边称为立式。

一般平面图、剖面图宜采用横式,柱状图宜采用立式,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选择横式或立式。

3.1.1.4 岩土工程勘察图件除平面图外基本幅面宜采用A4、A3、A3加长规格。

当长度和宽度均需超过A3时,可采用A2、A1、A0。

平面图当幅面长度及宽度小于A0时应符合本条规定,当超过A0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3.1.1.5 岩土工程勘察图件宜编排图号及顺序号,编排顺序宜按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原位测试图表、水文测试图表来编排。

3.1.1.6 岩土工程勘察图件图号平面图宜按下列规定编排如:2-5、2-05、02-005
图类号该图类的图号
图类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原位测试图表应分别编
图类号,若图类号最大数超过两位数,不足最大位数者应向前补“0”
达最大位数,如02。

图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各类图应单独编排,若图序号最大数超过两位数,
不足最大位数者应向前补“0”达最大位数。

3.1.1.7 岩土工程勘察所有的图件应从头至尾编排顺序号,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若顺序号最大数超过两位数,不足最大位数的顺序号应向前补“0”达最大位数。

3.1.2 图线
3.1.2.1 线条规格宜符合表3.1.2.1规定。

3.1.2.2 虚线与虚线或虚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

虚线为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连接。

3.1.2.3 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的清晰。

3.1.3 字体
3.1.3.1 图表上的字体规格,应与图幅协调,主次分明。

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或宋体。

除地层及岩石代号以外的拉丁字母和希腊字母,物理量主体符号应用用印刷斜体,上下标采用印刷正体;非物理量的代号、书写符号、计量单位应采用印刷正体。

地层代号及岩性代号的字体应符合第2.5条中对图例的规定。

3.1.3.2 汉字字体\拉丁字母、希腊字母、数字字体规格宜符合表3.1.3.2字高规定。

如需更大的字,其高度应按√2 的比值递增。

3.1.3.3 图名、标题、图册封面等汉字也可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

3.1.3.4 汉字的简化字书写,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有关规定
3.2 图例图示
3.2.1 图例宜单独成页,当平面图图幅较大时应在平面图中单独放置图例。

3.2.2 图例编排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例说明
图例外框使用0.25mm 实线绘制,尺寸15×10mm ,图例说明字高3.5mm 3.2.3 图例纵横排列应均匀充满摆放图例的范围。

3.3 平面图图示
3.3.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内容应符合CECS99-88第5.3.1条及《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

3.3.2 平面图地形底图应为能表示勘察阶段地形现状的地形图。

3.3.3 比例
3.3.3.1 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比例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的要求,各勘察阶段选用相应的比例,宜采用1:500、1:1000、1:2000
,比例应根据需要和精度要求选用。

3.3.3.2 平面图中比例的表示的符号为“:”,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形式,如:1:500、1:1000等。

比例注写应放在标题图名的左侧,与标题图名基准线平齐并相隔两个中文字符宽度,比例注写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

3.3.3.3 当图幅面积较大或图件可能在使用复制过程中缩小放大时,宜在适当位置绘制线条比例尺并注写相应数据。

3.3.4坐标标注
3.3.
4.1 平面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可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度。

平面图中应绘指北针。

如图3.3.4.2
3.3.
4.2 平面图应以细实线绘制坐标网络(如图3.3.4.2),每隔10cm 展绘一坐标网线交叉点,应画成交叉十字线,线长10mm 。

坐标线与图廓相接处应绘内外侧绘短线交叉点和坐标线与图廓相接点重合时,应图廓内侧绘5mm 短线,否则,坐标线与图廓相接的地方应适当标注坐标数据以方便判读,坐标标注宜采用阿拉伯数字并以公里为单位。

1:200、1:500图取0.01Km (如10.40-21.75),1:1000、1:2000取0.1Km (如10.0-21.0)
XXXXXXXX
重庆市独立坐标系。

1956年黄海高程系。

图 3.3.4.2 图框及坐标网格示意图
3.3.
4.3 平面图应标明采用的坐标系系及高程系统,标注宜在平面图的左下角。

3.3.5 图线
3.3.5.1 平面图图线应符合表3.3.3.1规定。

3.3.5.2
色、勘探点及建(构筑物)可用彩色绘制。

3.3.6 平面图中的剖面方向原则应小于180度,剖面线编号顺序应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平面图中的勘探点编号顺序也应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3.3.7 平面图中的剖面线长度应满足评价和使用要求。

3.3.8 平面图签画法应按图3.3.8、图3.3.9所示,应加盖勘察单位技术专用章。

签字区应有单位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审核、项目负责、制图的签字,其余内容可根据管理制度增减。

图3.3.8 图签样式
3.3.9 图号区中应包含图号、顺序号、比例尺。

图名位置
图3.3.9 图名及图签位置示意图
3.3.10 字体应符合表3.3.5规定
3.3.11 平面图标题图名应符合下面两种规格之一
书写规格一:XXXXXXXX勘探点平面布置图1:500(其中XXXX代表工程名称)
书写规格二:勘探点布置平面图1:500
3.3.12当平面图图幅较大时,平面图中应单独绘制平面图图例、建(构)筑物一览表、边坡特征表。

3.3.13 当平面图不能表明场地的地理位置时,应附“交通地理位置示意图”。

3.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示
3.4.1 工程地质剖面图内容符合CECS99-88之5.4.1及《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

3.4.2 比例
3.4.2.1工程地质剖面图比例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要求,各勘察阶段选用相应的比例,宜采用1:200、,也可采用1:100、1:500、1:1000。

水平比例尺与垂直比例尺宜相同,涉及到边坡的剖面图必须纵横一致。

当纵横比例不相同时,水平与垂直之比不宜大于1/10。

3.4.2.2 工程地质剖面图中比例的表示符号为“:”,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形式,如:1:200、1:500等。

比例注写应放在标题图名的左侧,与标题图名基准线平齐并相隔两个中文字符宽度,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

3.4.3 标题图名书写应符合下面的规格:
规格一: 工程地质剖面图 1:200 图名及比例
1---1’ 剖面编号
规格二: 工程地质剖面图
图名及比例 1---1’ 剖面编号 3.4.4工程地质剖面图图线应符合表3.4.4 规定。

表3.4.4 工程地质剖面图线条规格表
表3.4.5 剖面图字体规格表 3.4.6 剖面图图签宜采用单行条状图签,签字内容必须包含制图、审核、项目负责,其余可根据管理制
度增减,如图3.4.6所示。

水平比例尺1:500 垂直比例尺1:200
图3.4.6 图名位置及图签
3.4.7 剖面图中,钻孔及分层内容画法如图所示。

312°∠9°(8°54')
10-20mm
钻孔编号及标高
岩层产状及视倾角
图3.4.7 钻孔、地层、岩层产状等画法示意图
3.4.8 剖面图中可表示产状的岩石的岩性花纹应按视倾角充填,并在剖面图底部标明倾斜方向、产状及视倾角,如图3.4.7。

3.4.9 剖面图底部表栏中应标注钻孔间距、地下水埋深。

3.4.10 当钻孔中有动力触探等原位测试时,应在剖面图中绘制相应的曲线。

3.4.11 剖面交点应在剖面图中如图3.4.11所示绘制。

2 2'
图3.4.7 剖面交点画法示意图
3.5、柱状图图示
3.5.1 柱状图由表头和主体两部分组成,内容应符合CECS99-88之5.5.2、5.5.3条及《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

3.5.2 柱状图幅面宜用A4、A3、及A3加长立式。

3.5.3 柱状图比例宜使用1:100、1:200,当钻孔较深且岩性单一时可以使用截断符,如图3.5.2。

图3.5.2钻孔截断画法
3.5.4钻孔编号前缀由两个或三个字母组成
第一个字母含义
Z——钻孔;T——探井或探槽
第二个字母代表本次勘察阶段
K——可行性研究勘察;C——初步勘察;X——详细勘察;Y——一次性勘察
第三个字母(L)——利用钻孔
例:“ZC20”表示初勘阶段编号为20的钻孔
“ZY11”表示一次性勘察阶段编号为11的钻孔
“TY12”表示一次性勘察阶段编号为12的探坑
“ZX(L)25”表示详细勘察阶段编号为25的利用钻孔
3.5.5 钻孔柱状图表头宜根据需要从下列内容中选取,带“*”号的是可选项目。

工程名称;钻孔(探井)编号;孔口标高;钻孔(探井)深度;勘探日期;钻孔(探井)坐标;稳定地下水位;测量水位日期;*初见水位;*钻孔(探井)直径;*工程编号;*勘察单位;*勘察阶段;*工程地点
3.5.6 钻孔柱状图主体宜根据需要从下列内容中选取,带“*”号的是可选项目。

地层编号;地质年代及成因;层底深度;层底标高;层厚;风化带;柱状图;取样及原位测试位置
岩土描述;地下水位;岩芯采取率及RQD;*回次深度;*备注
3.5.7 柱状图表头及主体外框线线宽0.35~0.5mm,内部分隔线、层性花纹及其他符号线宽0.15~0.25mm。

3.5.8 柱状图名应注写在柱状图顶部,字体高度5~7mm。

3.5.9 柱状图内表头及主体中,各表栏项目名字体高度宜用3.5mm,内容宜用2.5mm。

3.5.10 柱状图底部应有图签区,如图3.5.8,图签区至少应包括编录、制图、审核、制图日期、图号、顺序号,可根据管理需要添加,字体高度3.5mm。

工程地质钻孔柱状图
图 签 区
图3.5.8 柱状图内容位置示意图
3.6动力触探成果图表图示
3.6.1 动力触探成果图表由表头和主体两部分组成,内容应符合CECS99-88之6.2.4条及《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

3.6.2 表头宜根据需要从下列内容中选取,带“*”号的是必要项目。

工程编号;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勘察阶段;地下水温度;工程地点;*工程名称;*触探类型;*触探孔编号;*孔口标高;*触探深度;*施工日期;*坐标;*稳定地下水位;*测量水位日期
3.6.3主体宜根据需要从下列内容中选取,带“*”号的是必要项目。

地层编号;*地质年代及成因;*层底深度;*层底标高;*层厚;*柱状图;*取样及原位测试位置;*岩土描述;*动探曲线;探杆长度、触探深度;一阵锤击数;实测击数;贯入度;杆长修正系数;侧壁摩阻校正系数;修正后击数;平均击数;标准差;变异系数;杆长修正系数
3.6.4 触探成果图表的字体、图名、图线规格可参照3.5.7~3.5.8之规定。

3.6.5 为了便于读数,可在曲线区用0.1mm细实线绘制纵横网络。

3.7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3.7.1 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可参照CECS99-88 6.2.9、第6.2.10条以及附录G.2.7、G.2.8。

3.7.2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外框线线宽0.35~0.5mm,标尺线宽0.35mm,内部分隔线、S-lgt曲线、Q-t、q-s、Q-s、s-t 曲线及其他符号线宽0.15~0.25mm。

3.7.3 成果数据表字体高度宜用3.5mm,曲线名字体高3.5mm,曲线标尺及其它标注内容宜用2.5mm。

3.8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图示
38.1 钻孔压水试验成果图表可参照CECS99-88 第6.2.11条和附录G.2.9。

38.2钻孔抽、提水试验成果图表外框线线宽0.35~0.5mm,标尺线宽0.35mm,内部分隔线、p-Q曲线及其他符号线宽0.15~0.25mm。

3.8.3 成果数据表字体高度宜用3.5mm,曲线名字体高3.5mm,曲线标尺及其它标注内容宜用2.5mm。

3.9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
3.9.1勘探点数据一览表应标注工程名称、表名表编号及续表号。

3.9.2 勘探点数据一览表宜包括下列内容
勘探点编号;勘探点坐标及孔口高程;勘探点各岩土层深度、厚度、层底标高;取土样编号、数量、试验类型;取岩样编号、数量、试验类型;取水样数量、试验类型;风化带深度、厚度、层底标高;原位测试工作量
3.10 线路工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
3.10.1 线路工程平面图中应表示线路轴线、线路标高、里程、建(构)筑物等设计内容。

3.10.2 对于前面3.3.1~3.3.6条包含的内容对线路工程仍然适用。

3.10.3 线路工程剖面图除要符合前面3.4中规定的内容以外,剖面图名应改为“工程地质纵断面图”和“工程地质横断面图”。

3.10.4 对于线路工程的横断面图作法与一般工程地质剖面图一致。

纵断面图则应在剖面图下方添加评价区,如图3.12.4,所示。

评价区需对场地按沿里程分段评价,其中的栏目可根据需要添加,必要项目有钻孔平面位置示意、里程桩号、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及建议结论。

纵断面图还应绘制线路,标明坡度,建(构)筑物性质及各高程转折点。

3.10.5线路工程勘察的纵断面方向应沿里程增加方向,横断面方向应面对里程增加方向从左至右,纵横断面编号顺序应沿里程增加方向递增。

3.10.6钻孔编号顺序应沿里程增加方向递增。

线路工程的工程地质柱状图示与前面3.4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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