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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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版)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项目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有效地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兼顾人员安全、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中国电力科技出版社《发电企业典型应急预案范本》、《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区域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当项目部区域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应的程序文件、应急行动记录。

1.4 预案体系

1.4.1本预案适用于漳泽检修分公司鲁晋王曲维护项目部检修区域。

1.4.2本预案构成

1.5 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1.5.1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安全政策声明》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

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鲁晋王曲维护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5.2工作原则

1.5.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应急指挥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5.

2.2推行风险预控管理,加强危险源监控,努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及环境的污染。按照本预案的程序文件,启动组织指挥体系,通过组织指挥体系运作预防机制、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应急要素,并按照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单项应急救援方案等规范的操作制度,迅速切除或隔离故障源,控制事故的延伸,达到降低或减少事故的影响。

1.6 术语和定义

1.6.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6.2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以场外指挥与集中指挥为主,侧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可以做到

统一指挥和资源的最大利用。

1.6.3专项应急预案:是指具体的事故灾难风险,如地震、重大工业事故等。

1.6.4应急准备:是指事故没有发生,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前作出响应和各项准备工作。

1.6.5初级响应:是指从预警到响应的最初阶段,是企业自救的最佳时期。

1.6.6扩大应急:是指扩大救援的范围,是动员社会的救援力量进行救援。

1.6.7应急恢复:是指评估事故后果,清理现场,恢复现场等。

1.6.8相邻可依托力量:当地政府安全监管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力安全监管、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和王曲电厂有关部门。

1.7 危险性分析

1.7.1 危险源确定

依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及属地管理的应急救援中心的相关要求,王曲维护项目部确定的危险目标有:人身伤亡、重大火灾、破坏性地震、环境污染、重大设备事故、重大公共卫生、群体上访突发事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1.1应急办公室成员名单以各专项预案、现场预案、单项应急救援方案为准。

2.1.2应急指挥联络图

2.1.3应急体系组织结构图

公室。

2.2.1.2亲临现场指挥,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拥有绝对指挥权。

2.2.2副总指挥职责

正确执行总指挥决策命令,对应急涉及的系统、部门进行调配,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

2.2.3组织指挥体系成员职责

2.2.

3.1定期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审定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督促检查本预案的演练工作。

2.2.

3.2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完成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要部门与协作部门的整合工作。

2.2.

3.3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要求评估突发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正确、迅捷启动本应急预案及相关部门的应急措施。

2.2.4安监组组长职责

2.2.4.1负责对各应急预案在全面性、正确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的审核,并针对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演练效果情况听取各部门的汇报,提出改进、完善的指导意见。

2.2.4.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审查抢险方案,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2.4.3通知应急办公室成员参与事故应急响应,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2.2.5应急成员职责

2.2.5.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调配合运行人员操作,控制事故(故障机组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

2.2.5.2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撤离。

2.2.5.3组织在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2.2.5.4在突发事件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协调配合恢复事故机组及其相应设备的正常运行。

2.2.5.5建立应急步骤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减少设施、财产的损失。

2.2.5.6在消防队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和灭火行动。

2.2.5.7安排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2.2.5.8在主要管理人员到来之前代理其职责。

2.2.6事发现场安全督查人员的职责

2.2.6.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源的隔绝和人员疏散工作,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2.2.6.2按要求对事发现场进行拍照、摄像、指导设置安全警戒栏和保护事故现场工作。

2.2.6.3对于仍存在危险、危害的抢救现场、作业环境,应监督实施安全措施,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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