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建造师继续教育 第9章 绿色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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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绿色施工
9.1 《绿色施工导则》技术要点
9.1.1 编制背景与意义
9.1.2 概念与编制原则
9.1.2.1 绿色施工与绿色建筑
①绿色施工不等同于绿色建筑。
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对绿色建筑的概念给予了明确和规范,即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通过施工策划、材料采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强调的是从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四节一环保”的绿色建筑核心理念。《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是从规划设计阶段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对施工环节没有严格的要求,而《导则》则着手提出施工环节中的“四节一环保”。因此严格地说,绿色建筑应该包括绿色施工。两者的关系需要明确,即绿色建筑不见得通过绿色施工才能完成,而绿色施工成果也不一定是绿色建筑。当然,绿色建筑能通过绿色施工完成最好。
②绿色施工与文明施工的关系。
文明施工在我国施工企业的实施有一定的历史,宗旨是“文明”,也有环境保护等内涵。绿色施工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贯彻可持续发展,适应国际发展潮流而提出的新理念,核心是“四节一环保”,除了更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外,还要节材、节水、节地、节能,所以绿色施工高于文明施工,严于文明施工。
9.1.2.2 《导则》的编制原则
《导则》是“绿色施工技术研究”的主要成果之一。“绿色施工技术研究”的编制原则在于以下4 点:重点突出环保与“四节”要求;结合我国国情,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体现过程控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遵循上述原则,我们确定绿色施工原则为:首先,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其次,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9.1.3 《导则》的核心内容
9.1.3.1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导则》作为绿色施工的指导性原则,共有六大块内容。在这六大块内容中,总则主要是考虑设计、施工一体化问题;施工原则强调的是对整个施工过程的控制;紧扣“四节一环保”内涵,根据绿色施工原则,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根据其重要性,《导则》提出了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6 个方面的绿色施工内容;这6个方面构成了绿色施工总体框架。在绿色施工总体框架中,将施工管理放在第一位是有其深层次考虑的。
9.1.3.2 绿色施工要点
绿色施工要点则是《导则》真正核心的内容,包括绿色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技术要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要点、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等 6 个方面,每项内容又有若干项要求。
①施工管理要求。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等5个方面。
②环境保护要求。《导则》(环境保护技术要点)对土方作业阶段、结构安装装饰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明确提出了量化指标;对噪音与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等也提出了定性或定量要求。
③节材与材料资源的利用。绿色施工要点中关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从节材措施、结构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到周转材料,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④节水与水资源的利用技术。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⑤其他技术要点也对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发展“四新”提出了具体要求。
9.1.4 明确的量化指标
制定任何标准规范都要强调其可操作性,《导则》虽然只是绿色施工的指导性原则,但确定量化指标对《导则》的实施很重要。为此,在制定《导则》的过程中,尽管定量数据不多,但《导则》还是努力提出了一些能够实现的定量数据。
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土方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场界四周隔挡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1990)的规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辽宁省地方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的要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t;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要求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面,要求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的配置比率;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要求施工临时用电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方面,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9.2 《导则》简析
9.2.1 总则
①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②本导则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并可供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参考。
③绿色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