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报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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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卷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一、主卷(主卷不包含任何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
1.主卷材料封皮、推荐表、目录及隔页使用辽宁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电子版下载地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专区/),并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
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
两份)。
(2)学历资历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
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的复印件。
(3)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本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
所获得的业绩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所完成工程项目
的材料等复印件,业绩成果奖励证书的评价证明材料(验
收报告/鉴定证书等)和获奖文件复印件,集体奖励证书的
个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个人姓名处作出明
显标记)。除获奖项目外,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资格人
员填报的其他所完成工程项目不应多于5项。组卷时要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三项“主要专业技术工作
业绩”填报项目的顺序进行装订。工程图纸等较厚、较大材料,请缩印后选择主要部分装订入卷。
(4)主要论文著作。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教材、
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著作的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书号、目录和部分著作内容。请在论文和著作的目录复印
件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论文检索附在所证明的论文
后面。
(5)其他材料。包括造价师、建造师等各类执业资格
证书、机关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交流任职人事和工
资调转手续、特殊贡献荣誉证书(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
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奖状)、《专业
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2014至2016年,每年1份)、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其他有关材料复印
件等。
主卷装订材料要控制在200页纸(双面400页)以内,申报人员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主卷装订材料内容,既要确保
将有价值材料全部装订入卷,充分体现本人成果,又要简
化和取消一些无评审价值的材料。凡未装入主卷内的,评
审量化赋分时不作为有效材料。
2.将下列材料装入主卷材料袋内(按顺序放好,无需装订):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A4规格,贴
好照片,一式三份,将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写在首页右上方)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
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申报专业需细化到评审标准
中规定的专业方向,并括号注明。如:“建筑工程(给排水)”
(2)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在其中两份评定表封面);
(3)《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1份;
(4)《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正常晋升人员
除外);
(5)《辽宁省高级工程师审核表》(一式三份,A3
纸打印,仅副高级需要)
二、副卷材料
(1)申报原件清单
除主卷外,申报原件须逐一列出清单,并统一打印与
原件放在同一材料袋内。无原件清单的材料不予复审清单须注明原件名称;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须标明是
否与他人共用,如有共用,同时标明共用人单位及姓名。
例如:
(2)原件
职称证书(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或考试合格
人员登记表)、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
论文、著作、有关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材料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