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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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铝业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价格,规范预结算行为,符合竣工决算审计要求,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本办法所称结算,是指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调整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等所办理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第三条编制和审查建设工程预结算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止少算、漏算和高估冒算。
第二章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依据
第四条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政策依据:
(一)国家、省、市的建设法规、政策,省、市2001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修缮等工程定额以及有关的调整文件和富顺铝业公司有关预结算等计价依据。
(二)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取费级别一律按丙级标准。
第五条编审建设工程预结算应依据以下资料进行:
(一)编审预算依据的资料;
1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
2 、经过批准和会审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3 、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标准、通用图、标准图及说明;
4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招标文件;
5 、经监理及项目负责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技术措施;
6 、其他有关资料。
(二)编审结算依据的资料:
1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
2 、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 、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费用签证;
4 、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资料、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
5 、经过审核,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6 、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章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要求
第六条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必须统一使用富顺铝业公司规定的格式。内容包括(必须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采用PKPM预算软件编制的预结算电子版):
结算格式:
(一)封面(附一)
(二)竣工验收证明(附二)
(三)编制说明(附三)
(四)费用合计计算表(附四)
(五)工程费用计价表(附五)
(六)设计变更增减计价表(附六)
(七)现场签证增减计价表(附七)
(八)甲供材料价差表(附八)
(九)乙购材料价差表(附九)
(十)实际消耗甲供材料明细表(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