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水土流失三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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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三区划分

根据鄂尔多斯市自然环境条件、水土流失和治理现状及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国家水利部对水土保持区域划分的要求,对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类型区从水土保持治理和地区经济两方面进行划分。

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参考标准

水土保持“三区”的划分,要从水土流失分布情况和水土保持综合防治的特点出发,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

主要指目前水土流失较轻,林草覆盖度较大,但存在潜在水土流失危险的区域。可参照以下标准:

1.土壤侵蚀强度属轻度以下(侵蚀模数在2500t/km2·a以下);

2.植被覆盖度在40%以上;

3.土壤侵蚀潜在危险度在轻险型以下。

二、重点监督区

主要指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活动较集中和频繁,损坏原地貌易造成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危害后果较为严重的区域。可参照以下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较集中的地区;

2.建设项目开挖排弃土、石、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上或征占地面积在100ha以上的区域;

3.建设项目下游及周边是城镇、人口密集区、重要工业区。

对面积较小的点和影响区是一条线的项目可划为重点监督点。

三、重点治理区

指原生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水土流

失危害的区域。可参照以下标准:

1.已列入和计划列入国家及地方重点治理的流域和区域;

2.大江大河大湖中上游;

3.土壤侵蚀强度属中度以上(侵蚀模数在2500t/km2·a以上)。

水土保持三区划分

二00一年三月,市水保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1999]6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精神,结合鄂市实际,在94年进行“三区”划分的基础上,对全市水土流失地区重新进行了三区划分,不同类型区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并要求各级水保行政部门要切实行使《水土保持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水土保持法》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主要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5月20日发布的内政发(1999)62号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鄂市水土保持类型区划分为三大区。

1、重点治理区:主要包括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属于丘陵山区和风沙区,主要一级入黄支流大都分布在该区,是全市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也是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的主要实施区。

该区域的工作重点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抗御干旱、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有计划地开展重点治理,做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治理的实施重点主要以坡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为主。

2、重点监督区:主要包括准格尔煤田、东胜煤田、西部煤田、蒙达电厂、210及109国道两侧沿线,这些地区属于国家重点开发建设地区,随着厂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不断开发建设,地表原生植被和部分地区的水土保持设施势必遭到破坏,从而造成新的人为的水土流失。

该区域的工作重点是做好以按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为中心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防止因开发建设等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重点实施预防监督工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工程,使矿产资源的开发与水土资源的保护融为一体,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

3、重点预防保护区:主要包括鄂托克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大部,属于干旱草原区和荒漠草原区,是我盟主要的草原区,特别是鄂托克旗,是我盟驰名中外的鄂尔多斯羊绒衫的原料阿尔巴斯白山羊绒的主产区,其西部又是我国珍稀濒危植物四合木、半日花、冬青等的主要分布地,被列为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该区以实施牧区水土保持工程为主,即以预防保护为主,轮封轮牧,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建设以蓄积天然降水为主的水窖、旱井,发展舍饲畜牧业。工作重点是保护好现有植被和水利水保设施,防止乱砍滥伐、陡坡开荒和挖砂采石堵塞河系水网等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局部地区的土地复垦,按照因地置宜的原则,不断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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