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破产重整工作工作计划范文
破产重整工作工作计划范文第一章引言1.1 项目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波动的影响,许多公司可能会陷入财务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破产重整可以帮助公司重新组织其财务结构,以实现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本工作计划旨在提供一种详细的方法,以指导破产重整工作的进行。
1.2 目标本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实施破产重整工作,帮助公司重新组织其财务结构,实现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具体而言,我们的目标是:- 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问题;- 制定适当的破产重整计划;- 实施破产重整计划;- 监督和评估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1.3 范围本工作计划将涵盖破产重整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财务分析、计划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
我们将与公司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合作,包括管理层、债权人和法院。
第二章财务分析2.1 数据收集为了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需要收集并分析以下数据:- 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公司的欠债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 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地位和前景。
2.2 资产负债分析通过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详细分析,我们可以确定其重要性和价值,以帮助我们制定重整计划。
我们将重点分析以下方面:- 公司的资产构成和价值;- 公司的负债构成和金额;- 公司的不良资产和坏账。
2.3 现金流分析现金流是一个公司经营是否健康的关键指标。
我们将对公司的现金流进行分析,以确定其能否满足债务偿还和业务运营的需要。
我们将重点分析以下方面:- 公司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公司的现金流量是否持续稳定;- 公司的现金流短期和长期展望。
2.4 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是衡量一个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
我们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是否能够实现盈利和偿还债务。
我们将重点分析以下方面:- 公司的销售额和利润率;- 公司的成本结构和支出;- 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第三章计划制定3.1 目标设定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我们将设定破产重整的目标,并与公司的关键利益相关者共同达成一致。
破产案件法律文书范本(3篇)
第1篇一、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地址:[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案由:破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
一、事实与理由1.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元,主要从事[主营业务]。
2. 截至[截止日期],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3.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资产状况如下:(1)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总额]元;(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额]元;(3)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总额]元。
4.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负债状况如下:(1)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总额]元;(2)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总额]元;(3)其他负债:[其他负债总额]元。
5.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负债总额已超过其资产总额,且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二、请求事项1. 依法宣告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破产;2. 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3. 依法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财产进行清算。
此致[法院名称]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日期:[日期]二、破产受理通知书破产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地址:[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案由:破产申请[法院名称]于[日期]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提出的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现通知如下:一、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应依法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债权人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境。
破产重整工作情况汇报
破产重整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公司要求,我对破产重整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从公司宣布破产重整以来,我们团队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首先,我们成功地与债权人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取得了一定的谅解和支持。
通过与债权人的协商,我们达成了部分债务重组的协议,减轻了公司的债务压力,为破产重整奠定了基础。
其次,我们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制定了详细的资产清单和债务清单。
通过对资产处置和债务重组的合理安排,我们为公司的破产重整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同时,我们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确保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与法律团队、财务团队、管理团队等多方进行了密切合作,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为公司的破产重整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在破产重整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公司的资
产处置、债务重组等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需要面对各方利益的博弈和矛盾。
但是,我们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克服困难,为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取得成功而努力。
总的来说,破产重整工作虽然充满了挑战,但是我们团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我们将继续加大努力,全力以赴地推进破产重整工作,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感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怀,我们会继续努力,不辜负领导和公司的期望。
谨此汇报。
此致。
敬礼。
浙江企业司法重整报告
浙江企业司法重整报告(2021.6――2021.1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破产法作为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挽救危困企业的法律规范,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021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按照市场经济的理念,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保留传统企业破产法的核心――企业破产清算制度的同时,还增加规定了司法和解和司法重整制度。
所谓司法重整,就是在《企业破产法》的框架内,在法院的监督、指导和指挥下,对有财务困难或已经发生资金链断裂等财务危机又有挽救必要和挽救可能的企业(债务人),通过对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进行债务清偿与营业、股权结构的调整,以使企业避免破产清算、获得再生的诉讼活动和相关的制度安排。
广义的司法重整还包括《企业破产法》规制的司法和解制度和不属于《企业破产法》规制,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依法主导或参与的挽救危困企业的活动。
《企业破产法》规制下的司法重整制度在公平保护债权人的同时,体现了对企业进行积极挽救的价值导向,有利于企业与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实现共赢,对资源优化配置、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管理创新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021年《企业破产法》实施后不久,恰逢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并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
我省一些企业相继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经营困境。
省高院党组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敏锐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践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理念,研究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司法对策,指导全省法院陆续审理了一批司法重整案件。
一些案件的成功审理,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今年以来,我省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受多重因素挤压,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一些地方发生了少数中小企业关停和个别企业主出走事件。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本院各相关部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已于2021年12月23日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21年第41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整工作,提升重整质效,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鼓励、支持、引导具有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的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三条重整应当坚持法治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府院联动作用。
第四条审理重整案件,应当注意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实现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企业法人住所地在重庆市的,有关该企业的重整申请,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章申请审查第一节申请主体与资料第六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
债务人具备重整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第七条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条上市公司具备重整原因的,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出资额占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市公司进行重整。
第九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具备重整原因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的申请。
执行监督制度情况汇报
执行监督制度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执行监督制度的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执行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我所在单位执行监督制度情况进行汇报如下:首先,我单位加强了对执行监督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对执行监督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大家的法制意识和执行监督的责任感。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执行监督制度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确保了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和深入性。
其次,我单位加强了执行监督制度的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执行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了内部管理程序。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执行监督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了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再次,我单位加大了对执行监督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执行监督制度考核评估机制,对各部门和个人的执行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执行监督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透明化。
最后,我单位还积极探索和推进了执行监督制度的创新和改进工作。
我们不断总结和分享执行监督工作的好经验和做法,推动了执行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执行监督制度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执行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我单位在执行监督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执行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大力度推进执行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执行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动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级经济法之企业破产法之5第八节重整
中级经济法之企业破产法之5第八节重整一、重整的概念重整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的制度。
重整的目的是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机。
二、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一)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在不同的阶段重整申请人不同:1.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实用文档债务人进行重整。
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重整期间1.重整期间重整期间是指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时的期间。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在这种情形下,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关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2.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行为规范:实用文档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提示:重整期间的限制性规范,可以总结为:限制别除权(有担保债权),取回权、分红权和股权转让权,而且可以设定新担保。
3.重整程序的终止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实用文档(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最新)
优质参考文档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20RR年10月目录§总则 (1)§ 1 通用类文书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 (2)2、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交付财产用) (4)3、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 (6)4、通知书(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 (8)5、通知书(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用) (10)6、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用) (12)7、告知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 (14)8、告知函(中止执行程序用) (16)9、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中止法律程序用) (18)10、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可以恢复法律程序用) (20)11、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 (22)12、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继续 /停止债务人营业的报告 (24)13、关于拟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 (26)14、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28)15、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31)16、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32)17、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34)18、关于提请人民法院准予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报告 (35)19、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 (37)20、通知书(要求相对人撤销担保用) (39)2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用) (41)22、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高管返还财产用) (43)23、通知书(要求取回担保物用) (45)24、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权利人取回财产用) (47)25、通知书(要求出卖人交付在途标的物用) (49)26、通知书(是否同意抵销用) (51)27、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的报告 (53)优质参考文档28、关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 (55)29、关于XXX (债务人名称)职工债权的公示 (57)30、通知书(回复职工对债权清单的异议用) (59)31、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61)32、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 (63)3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65)34、关于XXX (债务人名称)财产状况的报告 (68)35、关于XXX (债务人名称)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 (70)36、通知书(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用) (73)37、关于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报告 (75)38、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XX方案的报告(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方案用) (76)§2 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39、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 (78)40、XXX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79)41、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81)42、XXX(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82)43、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84)44、公告(破产财产中间分配用) (85)45、公告(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用) (87)46、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 (89)47、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无财产可供分配用) (91)48、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最后分配完结用) (93)49、关于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报告 (94)§3 重整程序用文书50、通知书(重整期间决定是否同意取回财产用) (96)51、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的报告 (98)52、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100)53、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 (103)54、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用) (105)55、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用) (107)56、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109)优质参考文档57、关于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的报告 (111)58、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 113 §4 和解程序用文书59、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解程序用) (115)优质参考文档总则一、关于文书样式的体例针对破产程序各阶段管理人的工作内容,按照简洁、实用、便利的原则,文书样式分为“通用类文书”、“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重整程序用文书”、“和解程序用文书”四大类共计59 个文书样式。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一)一、通用类文书文书样式1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文书样式2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交付财产用)文书样式3 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文书样式4 通知书(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文书样式5 通知书(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用)文书样式6 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用)文书样式7 告知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文书样式8 告知函(中止执行程序用)文书样式9 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中止法律程序用)文书样式10 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可以恢复法律程序用)文书样式11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文书样式12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继续/停止文书样式13 关于拟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文书样式14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5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6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7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准予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报告文书样式19 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文书样式20 通知书(要求相对人撤销担保用)文书样式21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用)文书样式22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高管返还财产用)文书样式23 通知书(要求取回担保物用)文书样式24 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权利人取回财产用)文书样式25 通知书(要求出卖人交付在途标的物用)文书样式26 通知书(是否同意抵销用)文书样式27 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的报告文书样式28 关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文书样式29 关于×××(债务人名称)职工债权的公示文书样式30 通知书(回复职工对债权清单的异议用)文书样式31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文书样式32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文书样式33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文书样式34 关于×××(债务人名称)财产状况的报告文书样式35 关于×××(债务人名称)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36 通知书(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用)文书样式37 关于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报告二、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文书样式3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39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文书样式40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文书样式41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文书样式42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文书样式43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44 公告(破产财产中间分配用)文书样式45 公告(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用)文书样式46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文书样式47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无财产可供分配用)文书样式4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最后分配完结用)文书样式49 关于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报告三、重整程序用文书文书样式50 通知书(重整期间决定是否同意取回财产用)文书样式51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的报告文书样式52 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书样式53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书样式54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用)文书样式55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用)文书样式56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文书样式57 关于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的报告文书样式5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四、和解程序用文书文书样式59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解程序用)文书样式1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破管字第×号×××(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姓名):×××(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重整执行报告范文模板
重整执行报告范文模板1.引言1.1 概述概述重整执行报告是指对某一项目或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该报告旨在评估执行过程中的成就和不足,为未来的执行工作提供借鉴和改进方向。
在本报告中,将对执行过程中的关键要点进行分析和总结,包括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以及收获和经验教训。
同时,也将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为类似项目的执行提供指导和借鉴。
通过该报告的撰写,旨在为相关管理人员和执行团队提供一个全面的执行情况评估报告,以便更好地指导未来的项目执行工作,并实现更好的成果。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内容: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将概述本文主题的背景和重要性,同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分别阐述重整执行报告的第一、第二和第三要点,包括相关的内容和分析。
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分析结果并提出建议。
整篇文章将围绕重整执行报告展开,分析相关要点,最终提出有益的建议。
1.3 目的在本报告中,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针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评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通过对执行情况的深入研究,我们旨在为相关部门或团队提供有价值的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和执行未来的工作。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报告的撰写,让读者对于重整执行的过程和成果有更清晰的了解,为未来的执行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2.正文2.1 第一要点第一要点:执行情况概述在执行报告中,首先需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详细的概述。
包括执行计划的制定、执行过程的实施情况以及执行结果的总结。
执行情况概述部分需要清晰地呈现出在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取得的成绩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在此过程中,我们面临了来自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的各种挑战,包括市场变化、竞争加剧和内部人员变动等。
然而,我们通过合理调整和灵活应对,顺利完成了各项执行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破产重整豁免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申请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个人)因经营困难,已向贵院申请破产重整。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我单位(个人)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状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重整豁免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3.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4. 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5.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二、破产重整申请原因及过程1. 破产重整申请原因:(1)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库存积压,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2)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
(3)部分债务到期,资金链紧张,企业面临经营困难。
2. 破产重整申请过程:(1)于____年__月__日向贵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
(2)于____年__月__日经贵院受理,并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3)于____年__月__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重整计划草案。
(4)于____年__月__日提交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破产重整措施及效果1. 裁减员工,降低人工成本:(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部分员工进行裁减,降低人工成本。
(2)优化员工结构,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 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1)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满足市场需求。
(2)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运营。
(2)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
企业司法重整推进情况汇报
企业司法重整推进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在此向您汇报我所负责的企业司法重整推进情况。
自从我们决定进行司法重整以来,整个团队都非常致力于推动事务的进行,并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
首先,我们成立了以我为负责人的专门团队,由专业律师、会计师和管理咨询师组成。
团队成员经过精心筛选,具备丰富的相关经验和知识,以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地推进整个重整过程。
司法重整涉及到诸多法律和财务细节,我们的团队非常重视这些细节,并在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后,制定了详细的重整方案。
其次,我们积极与法院、债权人以及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我们认识到在推动企业司法重整过程中,与各方的良好合作至关重要。
我们与法院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汇报重整进展情况,并主动提出解决方案,以便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和指导。
同时,我们也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了处理债务问题的详细计划。
我们还与一些关键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进行了会谈,以确保我们能够继续合作,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
在与各方的沟通和协商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挑战和困难。
一些债权人对我们的重整计划表示了疑虑,担心可能无法按时收到应有的资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与他们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并提供了解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在法律咨询和谈判的帮助下,我们成功地说服了大部分债权人,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重整计划的编制,并向法院递交了相关申请。
法院已经对我们的申请进行了受理,并成立了专门的审理庭进行进一步的审理。
我们将与法院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其工作,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和指导,不断完善和优化重整方案。
综上所述,我们的企业司法重整推进工作目前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进司法重整工作的重要性,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然而,我们相信凭借整个团队的共同努力以及与各方的密切合作,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完成整个重整过程,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和机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此致敬礼XXX。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于2010年8月23日裁定对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创智科技”)进行重整,同时指定成立创智科技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
在重整程序中,根据创智科技重整一案的实际情况,创智科技和管理人共同制定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
2011年5月27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本案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目前,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我司作为重整计划的执行人,现特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及期限依据重整计划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以向确定之债权人清偿的款项(不包括补充清偿的款项)\股票已转账,预留的现金已划入管理人账户内,创智科技出资人让渡的股票已划入管理人破产重整专用账户为准。
根据重整计划第六条第(二)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即自2011年5月28日起至2011年11月28日止。
但因部分出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应让渡的创智科技股票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故重整计划规定的6个月执行期间内执行完毕。
为此,创智科技根据重整计划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深圳中院递交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书,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3个月,自2011年11月29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
深圳中院于2011年11月24日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7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延长创智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2年2月29日。
在批准延长的执行期内,仍有2个股东的股票存在质押及司法冻结未能解除,根据创智科技及管理人的申请,深圳中院于2012年2月24日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9号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再次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2年5月31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浙高法[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犯罪侦查正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13年2月20日浙高法[2013]38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为适应我省市场化导向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院制定了《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2月20日浙高法[2013] 38号)为公平、公正和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进一步推进我省市场化导向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结合我省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实际,就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第一条(管理人名册的编制)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编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和个人管理人名册。
申请编入个人管理人名册的个人,必须符合《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规定》)的相关要求,担任所在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并承担过有影响的企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
管理人名册应注明管理人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
适时开展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之外的破产清算事务所等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中编制管理人名册的工作。
第二条(管理人动态管理机制的原则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商民二庭等部门指导、监督和负责管理人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民二庭指导、监督和协调下级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涉及管理人工作的相关问题;监察室负责实施管理人制度中涉及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
重整计划执行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债权人名称)乙方:(债务人名称)鉴于:1. 甲方为(债务人名称)的债权人,乙方为(债务人名称)。
2. 乙方因经营困难,已无法按原定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3.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申请重整,并同意乙方制定重整计划。
4. 双方为了共同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重整计划的制定1. 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重整计划。
2. 重整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重整债务的清偿方案;- 企业的经营方案;- 企业的资产处置方案;- 企业的债务重组方案;- 企业的股权结构调整方案;- 企业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二条重整计划的执行1. 乙方应严格按照重整计划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执行重整计划,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清偿进度;- 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资产处置情况;- 债务重组情况;- 股权结构调整情况;- 其他相关事宜。
第三条债务清偿1. 乙方应根据重整计划,制定债务清偿方案,包括清偿期限、清偿比例等。
2. 甲方应按照重整计划约定的清偿方案,接受乙方的债务清偿。
3. 如乙方未能按照重整计划履行债务清偿义务,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四条企业经营1. 乙方应确保重整计划中的企业经营方案得到有效实施。
2. 甲方应支持乙方改善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收入;- 利润;- 员工人数;- 其他相关经营指标。
第五条资产处置1. 乙方应根据重整计划,制定资产处置方案。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资产处置工作,确保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
3. 乙方应确保资产处置所得资金用于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债务重组1. 乙方应根据重整计划,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2. 甲方应按照重整计划约定的债务重组方案,与乙方进行债务重组。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重整程序适用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的审判指引》的通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重整程序适用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的审判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宁中法审委〔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破产正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重整程序适用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的审判指引》的通知宁中法审委〔2020〕1号各区人民法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重整程序适用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的审判指引》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20年1月19日第1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反映。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2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重整程序适用提升企业挽救效能的审判指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19日第1次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规范审理重整案件,提升困境企业挽救成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促进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城市打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规定,结合我市法院重整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规定第一条【适用精神】重整程序适用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在精准识别企业困境成因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破产清算、重整等程序。
重整案件审理应当坚持公平、效率原则,依法平衡保护参与重整各方主体权益,通过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手段高效推进程序,提升重整效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条【适用范围】重整对象应当是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的困境企业,对于明显不具备重整价值或者挽救可能性的,不适用重整程序。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
《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一、通用类文书文书样式1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文书样式2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交付财产用)文书样式3 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文书样式4 通知书(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文书样式5 通知书(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用)文书样式6 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用)文书样式7 告知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文书样式8 告知函(中止执行程序用)文书样式9 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中止法律程序用)文书样式10 告知函(告知相关法院/仲裁机构可以恢复法律程序用)文书样式11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告文书样式12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许可继续/停止文书样式13 关于拟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文书样式14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5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6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7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1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准予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报告文书样式19 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文书样式20 通知书(要求相对人撤销担保用)文书样式21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用)文书样式22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高管返还财产用)文书样式23 通知书(要求取回担保物用)文书样式24 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权利人取回财产用)文书样式25 通知书(要求出卖人交付在途标的物用)文书样式26 通知书(是否同意抵销用)文书样式27 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的报告文书样式28 关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文书样式29 关于×××(债务人名称)职工债权的公示文书样式30 通知书(回复职工对债权清单的异议用)文书样式31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文书样式32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报告文书样式33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文书样式34 关于×××(债务人名称)财产状况的报告文书样式35 关于×××(债务人名称)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36 通知书(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用)文书样式37 关于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报告二、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文书样式3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39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文书样式40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文书样式41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文书样式42 《×××(破产人名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文书样式43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文书样式44 公告(破产财产中间分配用)文书样式45 公告(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用)文书样式46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文书样式47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无财产可供分配用)文书样式4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最后分配完结用)文书样式49 关于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报告三、重整程序用文书文书样式50 通知书(重整期间决定是否同意取回财产用)文书样式51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的报告文书样式52 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书样式53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文书样式54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用)文书样式55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请求批准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用)文书样式56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文书样式57 关于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的报告文书样式58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四、和解程序用文书文书样式59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解程序用)文书样式1 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破管字第×号×××(债务人的债务人名称/姓名):×××(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申请人名称/姓名)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名称)进行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的,写××债务人名称)因____________(写明破产原因),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_湛江中级人民法院
嘉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等34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前言嘉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等34家公司(下称“嘉粤集团”或“债务人”或“重整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湛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2012年12月12日,湛江中院作出[2012]湛中法民破字第3号-36号民事裁定受理上述债务人重整的申请,宣告其进入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12]湛中法民破字第3-1号至36-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广东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湛江市粤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湛江市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六家经法院审批编入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管理人,同时指定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文律师担任管理人的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立刻抽调20余名律师,百余名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等,共同组成近130人的管理人工作团队。
在湛江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本着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原则,依法有序地推进各项重整工作。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组织完成对嘉粤集团的审计、评估和债权审核等各项基础工作,并开展了多轮引入重整人的工作。
因嘉粤集团34家公司已严重丧失法人财产独立性和法人意志独立性,各公司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为保证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经管理人申请,湛江中院已依法裁定对嘉粤集团34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
管理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嘉粤集团的实际情况及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信达公司”)签订的《嘉粤集团项目重整合同》,并在充分考虑债权人、职工、股东和信达公司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作本重整计划草案,提出具体可行的营运计划及偿债计划,以获得各方支持。
一、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一)本重整计划草案的有关说明1、本重整计划草案系根据管理人与信达公司签订的《嘉粤集团项目重整合同》而编制。
2、湛江中院按照管理人提交的债权审核报告认定的债权数额临时确定债权人的债权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日期】2021.08.18•【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1年8月1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根据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破产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破产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作出了战略部署。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安排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依法破产观念,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化解过剩产能,解决企业“生易死难”问题,促进市场出清,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栗战书委员长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高度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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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正文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贵院于××××年××月××日以(××××)×破(预)字
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债务人名称)重整,并于××
××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债务人名称)的重整计划(或者重整计划草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管理人
对债务人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____________(简述监
督期内,管理人采取的监督措施及债务人接受监督的情况)。
根据
重整计划的规定,监督期已于××××年××月××日届满。
现管
理人将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的基本情况
简述重整案件的受理日期、重整计划的批准情况、批准日期、
执行期限、监督期限等。
二、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一)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重整计划各部分内容的具体执行情况
列明经营方案、债权调整及受偿、出资人权益调整,以及其他
重整方案的执行情况。
未能执行或者未执行完毕的,应当说明理由
及解决方案。
三、债务人的经营状况
简述债务人在重整期间的经营状况,包括:债务人的资产负债、销售(营业)额、成本、税后净利润、现金流量值等经营指标。
反
映债务人在重整前后的经营状况变化。
四、监督期满后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建议
如果监督期限届满重整计划未执行完毕的,管理人可对监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