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生猪杂碎加工合作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屠宰场生猪杂碎加工合作协议书甲方:**海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李永生身份证号码:张风安(系李永生岳父)身份证号码:鉴于:1、甲方与乙方李永生于2002年5月1日签订的《**市生猪屠宰场猪肝、肚、心、腰加工承包合同》,现甲方与乙方李永生双方均同意解除该合同。且在解除前的履行过程中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2、甲方与乙方张风安于2001年8月8日签订的《**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杂碎加工承包合同》,现甲方与乙方张风安双方均同意解除该合同。且在解除前的履行过程中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生猪杂碎加工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是生猪杂碎加工,范围限定在甲方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杂碎包括尾巴、肺、毛三种。二、合作方式:1、甲方协助乙方收购生猪杂碎,价格由乙方与屠宰户协商定价,并报甲方批准执行;2、甲方提供加工场地,场地使用费标准以元计算,加工过程中的人员工资、水、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屠宰车间的电费不收,加工中,乙方进出场内的车辆不收费;3、乙方将元作为押金交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4、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即在每月十五日前,按甲方当月实际屠宰头数计算,交纳场地使用费;5、乙方自主销售,甲方不得干预;6、甲方所收押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甲方将押金返还乙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