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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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保管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二、合同审批表三、合同归档登记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同书原则:除金额在10000元以下或者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本办法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合同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工程合同治理方法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依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

2.范围本治理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治理方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治理方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治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爱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差不多界定清晰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纳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差不多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治理方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纳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x月x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正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职责: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四章合同的保管第五章其他规定附件: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二、合同审批表三、合同归档登记表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下列原则:合同书原则:除金额在元以下或者能即时清结的经济业务外,所有合同均需签订合同书;本办法所称合同除特别指明外,均指合同书标准文本原则:订立合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同应当采用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标准文本;尚未制订标准文本的,参照已经制订的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下列情形可作为本原则的例外:1、 *有关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2、不宜推行标准合同的业务事前签订原则:对应签订合同书并有款项收付内容的业务,需先签订合同,然后开始履行,不应未签合同即先行履行特殊情况下,有正当理由的,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以例外,但应尽快按双方商定的条件签订合同、补全手续合同审核原则:合同需经法律室、财务室等有关部门审核,按本制度或根据本制度制定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或者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报批;不得在合同内容未经审核的情况下即擅自签订或者直接报签采用合同标准文本或者*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文本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本原则的例外:1、劳动合同或者另一方当事人为公司职员的其他人事培训类合同;2、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没有提出增加或删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3、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没有提出增加或者删减的其他合同第六条合同标准文本合同标准文本指公司为重复使用而就某类业务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包括标准条款和补充条款两部分内容标准条款是合同标准文本的主要条款,系公司根据每种业务的性质和内容事先拟定的条款;补充条款在标准文本中为空白部分,由具体业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加入合同标准文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报法律室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修改,由法律室综合各部门意见确定最终文本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执行,技术性较强的合同可由相应技术部门确定最终文本合同标准条款的确定应本着保护公司利益的原则,从本公司角度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各公司应结合自己的业务范围,就本公司常用合同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对不宜推行标准文本的业务,应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第七条合同内容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电话;标的;数量;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涉及标的转让的合同,应以公司或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将付款时间与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时间相结合,若对方履行义务时间较长,应尽量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违约责任:包括构成违约的条件、不构成违约的除外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应选择诉讼方式;公司与对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城市的,应尽可能选择公司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根据合同性质与客观需要,合同内容还可以有保修、保密、验收、风险、权利归属等条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在公司为付款方时,应有保修条款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应有保密条款和权利归属条款涉及标的转让或成果移交的合同,应有验收条款和风险承担或转移条款合同内容应具体、确定,能明确界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客观情况在签约时确实无法明确规定的,应规定能明确权利、义务的依据第八条要约与承诺对要约与承诺,除了注意属于合同内容的成分外,还应注意如下内容:承诺期限、承诺方式、要约可否撤销以及受要约人可否变更要约内容等需要撤回、撤销要约或者撤回承诺的,应当及时进行在公司为要约人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若公司能全部接受承诺内容且尽早按承诺内容订立合同对公司有利,则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的,若公司不想接受该承诺,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的,应将反对、接受或变更承诺的意思表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签订合同书第九条合同的草拟合同由经办人负责草拟,有合同标准文本的,应采用标准文本采用合同标准文本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标准条款进行修改,也可增加补充条款 *有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可采用规定的格式合同文本;公司尚未制定或不宜采用合同标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准文本的,应参照以往的合同或最相类似的合同标准文本或合同示范文本另行拟定合同第十条合同的报批经办人员按照合同审批表的要求,将草拟好的合同分别报部门经理、法律室等部门审核,各审批部门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合同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办人员根据审核意见整理出最终的合同文本,不同性质、类别和内容的合同,审批程序可以有差异,但所有合同均需有法律人员审核,所有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均需有财务部审核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合同审核原则的例外可作为本条报批审核程序的例外,但任何合同均应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始能报签第十一条合同的签署合同由经办人员负责办理报签手续,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后加盖公司公章合同内容在一页以上的,应在每页加盖骑缝章条件允许的,每件合同应保证公司拥有两份原件第十二条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或者需要登记备案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三条合同订立之后,经办部门与经办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收、付款内容进行监督;法律室等其他部门应对合同的履行给予必要的协助第十四条经办人员应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行使我方的权利,全面履行我方的义务,特别是对应收、应付款须及时报批结算,不得擅自延期履行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或者应当对方先履行的,在对方履行之前应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公司应当先履行债务的,若有证据或迹象表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办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知会法律室,以决定是否需要中止履行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公司,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对方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合同或者公司其他制度对合同变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合同订立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把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或者我方需要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由经办人员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报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第十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对来往函件或者单据进行签字的,应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报批;确需当场或者立即签字的,可由经办部门经理书面授权的人员直接签字合同或者公司其他制度对签字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违约事项与争议报告:在合同当事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或者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时,经办人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并知会法律室,由法律室请示主管领导决定依法采取何种措施,也可由经办部门直接向主管领导请示决定第五章合同的保管第十九条合同保管应遵循下列原则及时归档原则;完整保存原件原则;便于查找原则第二十条合同保管的范围:合同合同审批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所有书面材料上述材料应妥善完整保存第二十一条合同保管部门各公司业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以本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原件进行保管;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所在公司业务部门以本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的编号和原件的备份工作,因履行合同进行的款项结算而发生的单据由财务部负责保管各公司业务部门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当一式三份以上,各公司业务部门保留一份合同原件存档,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份一份合同原件,其他由合同其他当事人和*部门持有财务室可保存有付款内容的合同影印件,审算部可保存与项目投资有关的合同影印件;其它部门因业务需要,可有期限地保存有关合同复印件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归档办公室合同管理员对本公司业务部门报送的和总经理办公司拟归档保存的合同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在进行形式审查后加盖本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保证存档的合同内容完整,具体审查以下内容: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各方当事人须签字盖章;合同规定的附件应齐全;属于合同保管范围的其他材料办公室合同管理员负责对归档合同按照《合同归档登记表》的要求作好登记和归档工作第二十三条经办人员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材料,除款项结算与收、付款等原因而必须提交合同其他当事人或者公司其他部门的材料外,所有材料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作为合同附件交付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员及时归档,业务部门可留复印件留档,并在发生纠纷需要法律人员协助解决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提交法律室或代理律师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必须提交给其他当事人且公司没有备份的,经办人员应保留影印件并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各公司应按要求对合同进行合理分类和编号第二十五条合同的使用登记合同在归档之后,凡调阅、复印的,应在合同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绝密级合同的调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与调阅者所在的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归还被调阅的合同时,合同管理员应当场检查合同是否有损坏、涂改或缺失,并予登记,由调阅者签字确认;如合同有被损坏、涂改或缺失的情况,合同管理员应及时登记并向办公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汇报第二十六条合同的保管形式合同档案保存形式为文本原件为研究和借鉴需要,实现资源共享,对绝密级以外的合同应在保存文本原件的同时,由办公室负责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放,各职员根据所授权限访问第二十七条合同文本原件保管期限一般最短为合同实际履行终止后三年,但下列情形除外:房地产项目基本合同与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合同应永久保存;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他与不动产有关的重大合同,保管期限最短为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两年;其他合同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保管期限最短为履行期满后五年;与诉讼或仲裁案件有关的合同,应在诉讼或仲裁处理完毕后随案卷一起保存第二十八条合同的保密各公司应根据合同的重要性,将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合同划分适当的密级合同密级一般分为绝密、机密和保密三级绝密级合同仅限公司高层领导和为正常经营管理而必须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知悉;机密级合同仅限公司中层领导以上人员和为正常经营管理而必须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知悉;其他合同为保密级,除为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外,不得对外传播凡含有公司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划为机密级或绝密级;房地产项目基本合同与土地、工程、采购等方面的标书应划为绝密级在另有规定之前,合同的保密期限参照合同的保管期限执行合同经办人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的保密负责;所有有条件知悉合同内容的人员都应按密级要求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经办部门须在报送办公室的合同上加扉页注明合同的密级第二十九条合同的销毁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合同管理员负责办理合同的销毁报批手续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按不同程序办理销毁报批手续:一般合同由合同管理员列示清单,报总经理办公室及合同经办部门领导签字批准销毁;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由法律人员、经办部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会签同意后始得销毁合同管理员负责落实合同销毁工作,保证未解密合同不在销毁过程中泄密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三十条在本办法发布实施后,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可由集团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控股公司就公司某类合同管理制定实施办法:上述合同管理实施办法,条件成熟的,可与本办法同时发布实施尚未制定实施办法的合同,可以参照其他类别合同实施办法最相类似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各控股公司与总。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大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爱护公司权益,按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治理方法方法。

2.范畴本治理方法方法适用于万科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各集团内房地产全资、控股房地产一线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治理部成本治理组负责对本治理方法的制订、修改、讲明、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万科集团各全资、控股房地产房地产一线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治理等)贯彻执行本治理方法。

4.方法与过程操纵(包括一样规定、合同订立的治理、合同履行的治理、合同档案的治理及其他规定)治理方法方法(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一样规定第二章合同订立的治理第三章合同履行的治理第四章合同档案的治理第五章附则6.支持性文件7.表格6.附件附件一考察结果审批表附件二合同(协议)审批表万科集团附件三工程廉政协议万科集团附件四工程保修协议附件五合同摘要讲明书附件六工程付款审批表附件七合同执行情形评估书4.1 一样规定4.1.1第一条为加大房地产项目工程合同的治理,规范工作流程,爱护公司权益,按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治理规范》制定本方法方法。

第二条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买方,结合成本治理的需要,房地产买方合同可分为土地、前期、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室外环境、营销包装类合同。

本治理方法方法适用于直截了当构成发包单位人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人通过工程施工(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托付类合同参照本治理方法方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专项治理方法方法执行。

本方法方法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所有集团内所有全资、控股房地产一线公司。

其中的前期合同(包括勘察、监理、造价咨询,不包括规划、设计合同,不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室外环境合同(包括室外环境的设计、施工)、营销包装合同(包括样板间装修、户外广告牌制安,不包括媒介广告设计、制作、宣传品设计、印刷)。

万科工程管理办法

万科工程管理办法

1.1如何把好现场签证关?1.1.1案例引导:现场签证关是我们工程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房地产工程管理中,现场签证失控的情况不在少数,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如何有效地控制现场签证呢?1.1.2练习目的:探讨控制现场签证的方法,培训现场签证技巧。

1.1.3思路参考:◆控制现场签证的原则:避免签证、减少签证、规范签证。

◆密切与营销接触,了解营销意图,及时反馈信息,避免营销签证。

◆施工样板先行,避免施工签证。

◆办理好场地移交,避免责任签证。

◆施工措施事先明确并定价,避免施工措施签证,有效控制措施费。

◆搞清工程范围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重叠工程,从源头上避免现场签证。

◆把好设计关,减少现场签证。

◆建立设计变更审核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签证。

◆设计变更施工确认,避免“变而不做或少做” 。

◆三方签证,规范签证行为。

◆建立现场签证事先报告制度,甲方确定签证范围和做法后再实施,规范签证流程。

◆遵行合同,防止索赔。

一、定义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囚、合同价款、预算和结算、支付五、工期六、双方的人员设备七、甲方责任八、乙方责任九、工程监理十、质量与检验十一、现场管理十二、材料设备十三、工程指令、工程指示十四、工程竣工验收十五、工程保修十六、转让与分包十七、甲方指定分包单位 ( 简称指定分包)的配合十八、销售配合十九、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二十、不可抗力二十一、保险二十二、履约担保二十三、文物和工程障碍二十四、违约、争议及仲裁二十五、合同解除二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二十七、合同份数二十八、合同附件第十三节工程指令、工程指示一、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事项执行工程指令、工程指示。

、1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工程才旨令与工程指示的实用程序 ,l 确保乙方明确工程指令与工程指示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2 、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的指令、指示山其本人签字后, 以书而形式下发,乙方签收后及且311 二劫。

抓 1 芮 f 岩、 jEL 时,J 严 yjr 掂/j 谊;-zijjU 扬,此法布 1 朵头指令,元并 i 二仕在在—4 付 8Liltjl 口 ;乙方对对 a 甲方驻施施 -工现场代表的![口:二 1:1l 头才指旨令 ) 应豆予执行. lp 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不能及 H 才给予书而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3 个工作i 二l 内提出书ihi 确认要求. 书面; 而认要求提出后 48 小时内 ,iF 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无特殊原因未确认的,视为同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1.目的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4.1.2.5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规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2011年3月15日来自:李先生(杭州)1. 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丁万科集团所届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届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丁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活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活楚归届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歹0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届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恒大恒大万科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稿

恒大恒大万科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稿

恒大恒大万科合同管理规定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一般规定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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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 合同订立的管理4.2.1 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

4.2.1.1 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

4.2.1.2 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 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5 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2.2.1 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4.2.2.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

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万科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容)。

4.2.2.3 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发包单位)材料设备、(发包单位)限价的范围和种类;◆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方法等;◆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等费用的取舍、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4.2.2.4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应规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办法,对于承包单位,可依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其另外订立《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4.2.2.5 总价结算办法:工程类合同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结算=合同价(或预算造价)+材料价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项目-减少项目+奖励-罚款”确定结算总价。

4.2.2.6 结算和付款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及付款办法、保修维护办法及保修金处理办法;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确定付款金额,不采用分月审核进度款的方法;各期进度款累计不应超过总造价的80%;无准确施工图预算或无准确合同总价时,应充分考虑付款风险,尤其在施工中后期更应有效地控制好进度款,以防超付。

4.2.2.7 廉洁合作约定:为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黑幕、保护职员,在工程或其他高金额的合同中,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廉洁合作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2.8 保修协议:对施工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公司利益,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3 合同起草、谈判与签署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期、质量等技术部分的起草、谈判和合同签署;成本管理部负责其中的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等经济部分工程的起草和谈判。

4.2.4 合同审批流程: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后,由主办工程师填写合同审批表,在征得有关职能部门同意(会签)后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应按照合同的审批流程,工程合同审批流程如“图一”所示(图中实框为必经流程,虚框为按实际情况选择之流程;)。

工程合同审批流程:(图一)4.2.5 为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于某些类别、一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合同,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对下级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复核签字驻项目部造价工程师复核签字主办工程师填 写《合同审批表》招标确定 合作单位等主办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共同确定合同格式法律组审核 非标准合同成本管理部 复核签字 财务管理部 复核签字分管副总 复核签字 总经理 批示签字 办公室等存档下发执行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第一章 4.3 合同履行的管理4.3.1 合同的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一般要求至少就主体合同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摘要表》,发至各部门,并向工程、成本、采购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讲解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付款方式、发包单位职责(即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甲方分包等范围)、总分包的关系等,以便各岗位人员协调、配合;金额较小的合同交底,可只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摘要表》发送到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便执行。

4.3.2 合同款支付4.3.2.1 项目部的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款支付的经办,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付款审批表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合同款支付审批按其支付金额规模确定审批流程。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如“图二”所示(图中实框为必经流程,虚框为按实际情况选择之流程)。

工程付款审批流程:(图二)4.3.2.2 对保修金等余款的支付办法应作明确规定,除一般保修金外,可在合同中约定发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定时间内扣押承包单位一定数额的渗漏保证金。

4.3.3 合同变更的管理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再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工程管理部 复核签字现场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项目经理复核签字总经理 签字 承包单位报付款申请报告(附所需付款依据) 监理审核形象进度(附质量等说明) 现场工程师复核、驻项目部造价工程师复审成本管理部 复核签字财务管理部 复核签字 分管副总(或总监)签字 财务开支票并登记 成本管理部登记实际完成和付款台账项目部(合同管理员)登记台账4.3.4 合同结算4.3.4.1 当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已全部完成,并且通过验收、达到了工程结算条件,由主办工程师协助合作方收集整理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申请表》。

4.3.4.2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履约过程中承包单位存在违约情况等,主办工程师应在结算申请表中作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

4.3.4.3 由成本管理部负责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办理结算,并特别注意:奖罚条款的执行(如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等)、承包方承诺让利、各项费用的计取或扣除(如水电费、扣款项目、保修金等)、承包单位多报领的甲供材料、变更签证未如实实施的部分、钢材实际用量、主材价格等。

4.3.4.4 工程结算的具体方法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4.3.4.5 工程结算要注意结算资料的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4.3.5 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主体合同等金额较大的合同执行完后,应由合同主办部门对发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承包单位的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进行总结,并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第二章 4.4 合同档案的管理4.4.1 合同文本保管应遵循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4.4.2 合同文本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应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管;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项目部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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