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队伍考核奖惩实施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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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作队伍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责任,凝心聚力,充分调动各劳务合作队伍的积极性,有效提高项目部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水平,本着表彰先进,处罚落后,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1、 指导思想
科学调度、合理组织,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提速,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紧扣目标,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全力实现项目总体目标。
2、 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项目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劳务合作队伍考核奖惩实施。
组 长:周波
副组长:谢学增 殷中民 陈浩
成 员: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具体负责考核奖惩兑现的组织开展、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3、 考核范围和时间
考核奖惩兑现在沙公高速参建劳务合作队伍中全面开展。时间自公司批准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4、 考核目标
(一)进度目标
项目部每月下达的生产任务,完成本月节点目标及形象进度。
(二)质量目标
1、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满足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和湖北交投荆潜高速建设指挥部《标准化实施细则》要求。
2、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质保体系运转正常。
3、路基填方平整、密实、排水畅通;挖方边坡平整、稳定、防护及时。
4、桥梁桩基Ⅰ类桩达到98%以上,Ⅱ类桩不超过2%以上,无Ⅲ类桩。
5、混凝土实体工程外观、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指标满足设计与验收评定要求。
(三)安全目标
1、严格执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建立“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体系、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合同签订率100%。
3、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零死亡”。
(四)环保目标
1、各项环保水保管理制度健全,明确环保水保管理责任。
2、施工现场噪音、扬尘不超过国家级行业标准。
3、弃渣(土)场先防护后使用。
4、混凝土拌和站、梁场设置沉淀池,钻孔桩应设泥浆池、截水沟,生产生活污水经过沉淀后排放。
5、接受社会监督,无环保水保投诉案件发生。
(五)廉政目标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合同、廉政责任状签订率100%。
2、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面达到100%。
3、强化反腐倡廉措施,接受廉政监督,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六)综合管理目标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习、会议记录齐全、规范。
2、办文办事迅速,通信畅通,报送信息及时、准确。
3、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4、民工工资发放及时,无违约毁约现象发生。
5、无重大上访、群体性事件发生。
5、 考核管理
(一)考核方式
项目部对劳务合作队伍以签订目标责任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由项目部每月根据工作计划拟订下文。
(二)考核周期
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项目部按月制定整体生产计划及节点目标,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将每月下达的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劳务合作队伍,明确其本月节点目标及形象进度,签订目标责任状,留存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备案。月底由项目部根据本月完成情况对劳务合作队伍进行考核评定。
(四)奖惩资金管理
项目部对奖惩资金进行统筹管理。在每月进度考核中,针对各劳务合作队伍奖惩情况,对奖惩金额进行平衡控制,不占用项目部资金;对质量、安全、协作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劳务合作队伍,对公司、项目部对外形象宣传起到良好促进作用的,项目部根据指挥部、后方公司的奖励文件,予以奖金额度50%的奖励。
(五)奖惩办法:
1、信用评价奖惩
(1)评选合同履行良好、进度快的劳务合作队伍,上报公司备案,推荐信用升级。
(2)评选合同履行较差、进度滞后的劳务合作队伍,上报公司备案,推荐信用降级或上黑名单。
2、进度奖惩
(1)劳务合作队伍应根据施工计划需求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确保满足施工进度需求,未按合同配备相关人员的,主要人员(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按 1000 元/人·天予以罚款,直至进场;其余人员按 500 元/人·天予以罚款,直至进场。进场设备不能满足进度需要的,主要(或关键)设备按 5000 元/天·台予以罚款,直至进场 。
(2)节点工程完成90%(包含90%)以上按完成比例兑现奖励,完成80%(包含80%)至90%按照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给予处罚。完成80%以下的给予奖金金额对等金额处罚,不因施工队伍主观原因造成节点工程未完成的,由考核组确认后可不予处罚。
(3)当月计划未完成的,劳务合作队伍必须制定相应的完成进度措施,未制定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罚5000元/次,同时根据目标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下月计划中仍然纳入考核,直至计划任务完成。
(4)协作队伍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应及时落实项目部安排的各项任务,因相关负责人未请假不在现场,造成项目部安排的任务不能及时落实、现场管理混乱者,处罚1000元/人/次。
3、安全文明奖惩
(1)对在安全生产及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根据指挥部、及后方公司的奖励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奖励资格,同时予以处罚。
(2)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延迟、推诿或拒绝项目部提出的整改要求,单次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如因整改不力致使项目部受到通报处罚,除承担相应处罚金额外,项目部可对其处以处罚金额范围内同等罚款。
(3)安全文明奖惩指标内容以指挥部、后方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文件为依据。
4、质量奖惩
(1)严格落实质量整改,延迟、推诿或拒绝项目部提出的整改要求,单次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如因整改不力致使项目部受到通报处罚,除承担相应处罚金额外,项目部可对其处以处罚金额范围内同等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其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进行返工处理。
(3)质量奖惩指标内容以指挥部、后方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相关文件为依据。
5、农民工工资管理奖惩
(1)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积极配合项目部收集农民工管理想数据、无投诉案件发生的,优先考虑推荐信用评价升级;对发生群体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奖励资格,同时予以处罚。
(2)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延迟、推诿或拒绝项目部提出的整改要求,单次处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如因整改不力致使项目部受到通报处罚,除承担相应处罚金额外,项目部可对其处以处罚金额范围内同等罚款。
(3)农民工管理奖惩指标内容以指挥部、后方公司及项目部农民工管理相关文件为依据。
6、取消评奖资格的说明
考核期间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1)当期进度不足80%的;
(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3)发生安全事故,受到业主方(指挥部或业代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
(4)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期整改或消除的;
(5)发生质量事故,受到业主方(指挥部或业代处)或行业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