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6年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技术文件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试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2006年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技术文件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细则

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

目录

一、南京市2006年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细则

1、组织方案 (3)

2、竞赛项目 (5)

3、竞赛规则 (5)

4、参赛报名表 (8)

二、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知识竞赛样卷与答案

1、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知识竞赛样题与答案(一) (9)

2、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知识竞赛样题与答案(二) (19)

3、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知识竞赛样题与答案(三) (29)

三、数控铣工操作技能竞赛练习题 39

四、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练习题 (43)

五、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练习题评分标准 (46)

六、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练习题刀具清单 (47)

七、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工量具、材料清单 (48)

南京市2006年高技能人才竞赛

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竞赛细则

南京市2006年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由南京工程学院承办,江宁职教中心、六合职教中心协办。

一、组织方案

(一)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朱皑强

副组长:朱晓春、徐俊、孙春明、龚宗仁

(二)竞赛现场工作班子

现场总指挥:朱晓春

现场副总指挥:王少平、康本金、朱金勇

裁判组组长:朱晓春

赛务组组长:罗晓东

保密组组长:盛党红

后勤保障组组长:康本金、朱金勇

(三)机构主要职责

1、竞赛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种技能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组织实施。

2、裁判组负责竞赛技术文件的编制,主要有本工种《技能竞赛方案》、《技能竞赛细则》和《技能竞赛秩序册》等;负责竞赛场地设备和材料等准备;负责监考和竞赛成绩评判工作。裁判组设总裁判长1名,裁判长1-2名,裁判人员按比赛项目配备。总裁判长全面负责本工种竞赛过程组织和裁判工作,对竞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裁决,参与竞赛结果的核实评定。每个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负责主持本项目裁判工作,组织裁判员赛前集训,熟悉和掌握竞赛评判标准。

3、赛务组负责选手报名入录、资料印发和熟悉场地,负责资金预(决)算、赛场布置,并负责竞赛场次、工位安排、选手签到、抽签、选手及各级工作人员的胸卡发放、现场成绩统计、审核汇总等工作。

4、保密组负责竞赛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守则和工作流程,负责试卷交接、操作比赛试件检测前密码编制、登记及评分后成绩密封,参与成绩汇总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竞赛的安全、医护、供应、设备维护、赛场准备等保障工作。(四)竞赛标准与命题

1、竞赛标准

市级技能竞赛参照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三级)设置竞赛项目和命题。

2、命题管理

市级竞赛试题根据实际情况由市竞赛办从国家题库随机抽取或组织专家命题;竞赛试卷一律由市竞赛办统一印制并负责试题保密工作。承办单位有选手参赛的,一律不参与命题及评分。

(五)参赛对象

企业职工、技工学校和高、中职院校教师。

(六)报名方法:

参赛选手需填报《参赛选手报名表》,提供两张2寸照片,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从2006年7月15日至7月20日止。

报名地址:管家桥55号六楼,电话:84787111

(七)竞赛时间地点

1.理论知识竞赛:

竞赛时间:8月13日9:00-9:30

竞赛地点:管家桥55号

2. 操作技能竞赛:

(1)加工中心操作工:

竞赛时间:8月19日-8月20日

FANUC系统竞赛地点:江宁职教中心(江宁区东山镇竹新路68号)

SIEMENS系统竞赛地点:六合职教中心(六合区六城镇城北朱家山)(2)数控铣工:

竞赛时间:8月20日

竞赛地点:江宁职教中心(江宁区东山镇竹新路68号)

3.赛程安排详见《竞赛秩序册》(另发)

4. 理论知识竞赛结束后,市竞赛办统一组织参赛选手到操作技能竞赛现场熟悉赛场环

境。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1.奖项设置

各工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奖励政策

(1)由市竞赛办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奖金4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

(2)奖选手当中前6名由市劳动保障局授予“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前3名按照规定程序直接认定“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或破格申报“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鉴定,第4-6名可破格申报“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鉴定。

(3)在市级技能竞赛中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成绩合格者,可由市劳动保障局核发相应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

(4)对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练兵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基层单位,将授予“群众性技能练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5)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市级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的参赛选手,由所在单位落实相关待遇。

二、竞赛项目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卷为客观题100题,(其中单项选择题60题、判断题40题),满分100分,竞赛时间30分钟。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竞赛总分20%。

(二)操作技能竞赛

1、操作技能竞赛满分100分,数控机床操作及试件加工时间共300分钟。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占竞赛总分80%。

2、选手需自备刀具、工量具。竞赛用刀具、工量具清单以《竞赛秩序册》为准。

3、竞赛用数控系统为FANUC系统和SIEMENS系统

(三)竞赛范围

1、知识竞赛范围参见知识竞赛练习题;

2、技能竞赛范围参见操作技能竞赛练习题。

三、竞赛规则

(一)知识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赛证参加竞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