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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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设计任务书
摘要
本论文的题目为:滨海龙城项目17号楼招标文件编制。
本工程位于滨海路以北,和平路以南。
本工程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的高层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建筑控制高度为31.25m(室外地面至主体屋面),建筑总面积7256.73㎡,地下室面积630.71m2,共三单元,一梯两户。
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为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本论文主要内容包括了七个章节: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控制价。
为了及时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保障投资建设项目获得最大投资效益,此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的方式。
为了便于投标人进行投标,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已经特别注意将有关工程实际的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项等内容编写详实,尽量细化了安全生产要求等以后可能会导致大的经济或责任纠纷的事项,为此次项目的工程造价提供了详细的依据。
关键词:招标文件;招标;高层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
1.1投标须知前附表 (1)
1.2投标须知 (3)
1.2.1总则 (3)
1.2.2招标文件 (3)
1.2.3投标文件 (5)
1.2.4投标报价 (6)
1.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0)
1.2.6开标 (11)
1.2.7评标、定标 (12)
1.2.8授予合同 (19)
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
2.1协议书 (20)
2.2通用条款(略) (22)
2.3专用条款 (23)
2.3.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3)
2.3.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3)
2.3.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25)
2.3.4质量与验收 (25)
2.3.5安全施工 (26)
2.3.6合同价款与支付 (26)
2.3.7材料设备供应 (27)
2.3.8工程变更 (27)
2.3.9竣工验收与结算 (28)
2.3.10违约、索赔和争议 (28)
2.3.11其他 (29)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1)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33)
3.1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33)
3.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33)
3.3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33)
第四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3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5)
附1封面 (36)
附2填表须知 (37)
附3总说明 (38)
附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39)
附表5措施项目清单(一) (54)
附表6措施项目费用(二) (55)
附表7其他项目清单 (56)
附表8规费、税金项目清单 (5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8)
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9)
6.2授权委托书 (60)
6.3投标函 (61)
第七章招标控制价 (78)
致谢 (79)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1.1投标须知前附表
表1.1投标须知前附表
续表1.1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投标须知
1.2.1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
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1.3现场条件
1.3.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现场拆迁及场地平整。
1.3.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预定位置。
1.3.3场内外道路满足施工车辆进出行驶。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
2.2参加投标的房屋建筑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2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招标控制价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无论是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发放经市招标办备案过的招投标专用光盘,专用光盘一经发放,不得变更。
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补充通知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1.2.3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3日内向招
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投标函。
8.4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含附表)、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
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7如以联营体投标,须附联营协议书。
8.8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8.9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4)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8.10本工程电子标书壹套。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
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24小时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号,户名:烟台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烟台莱山区建设银行,账号:xxxx xxxx xxxx xxxxx xxxx,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价的2%,且不超过80万元。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3项。
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市招标办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3.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3.4.2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13.4.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1.2.4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除结构用钢材,详16.2)。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2材料风险约定:
本工程对可调主要建筑材料约定为:结构用钢筋;结算时,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10%时,10%以内(含)的部分由承包方承担,超出10%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下降5%时,5%(含)以内的部分由承包方受益,超出5%的部分由发包方受益。
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主
要建筑材料差价=施工期《烟台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烟台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1+合同风险包干幅度),本文件规定合同风险包干幅度为+10%~-5%。
招标范围内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
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18、工程价款调整
18.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8.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8.3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除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按招标文件载明费率调整外,其余均不做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除脚手架、模板按照招标预算价计价办法计算,并乘以投标总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率进行结算,其余措施费用均不做调整。
18.4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
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或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签证引起的新增项目按照招标预算价计价办法计算,并乘以投标总价与招标预算价的比率进行结算;设计变更或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签证、工程清单误差引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变化在10%以内且占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费总价0.1%之内,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出以外的部分,按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处理办法执行;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
19、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9.1不可竞争费用: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文件规定计算。
(不可竞争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安全生产监督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
19.2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19.2.1招标控制价编制价格:定额价材料价格执行2011年第2期《山东工程造价信息》,招标人材料价格有暂定价的严格执行暂定价,没有暂定价的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19.2.2人工费调整执行文件,结算时不再调整。
19.2.3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
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19.2.4本工程按文件规定使用商品砼(泵送)。
19.2.5其他规定:执行《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招标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计价中,结算时牵扯到此项投标书上的内容,无论在实际施工中是否发生,均不做调整。
19.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
19.3.1分部分项工程费: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山东省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有关文件规定。
19.3.2措施项目费
下述措施项目费中,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它措施项目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可以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以费率计算。
19.3.2.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2.2%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1.1%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0.4%计取
19.3.2.2 夜间施工: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8%,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3 二次搬运: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4 冬雨季施工: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8%,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招标控制价按《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计算,投标人可自主报价。
19.3.2.6施工降排水: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5%,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9临时设施:招标控制价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19.3.2.10 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招标控制价土建部分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计算,招标人不再承担关于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的任何费用,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19.3.2.11 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2 工程按质论价: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3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4 超高增加费:招标控制价不计,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5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招标控制价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8%计取,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6 垂直运输费:招标控制价按照《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执行,工期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再调整。
19.3.2.17 脚手架:招标控制价按照《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执行,投标人自主报价。
19.3.2.18 模板:招标控制价按照《山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执行,投标人自主报价。
19.3.3其他项目费
19.3.3.1 暂列金额:以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19.3.3.2暂估价:本项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
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暂估价详见清单《暂估价格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
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19.3.3.3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9.3.3.4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自主报价,但费率不得高于2%,此项费用由总承包单位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配合费的承担工作内容包括: a.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接口(含电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和搭建临时设施场地;b.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文明施工;c.协调同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向分包单位提供可利用的已有施工脚手架(总包应实时配合包括脚手架、脚手板等以满足幕墙施工要求)和垂直运输机械、预埋铁件的安装配合(预埋铁件制作、运输、安装由分包施工单位施工)等;d.负责完成所配合分包工程的土建找补、收边收口及完善工作;e.负责承包范围内相关资料的汇总、报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供全部工程(含分包工程)竣工图3套。
19.3.4规费(执行徐建发〔2009〕67号)
19.3.4.1 工程排污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1%计取。
19.3.4.2 安全生产监督费: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19%计取,最终根据承包人实际缴费发票金额结算。
19.3.4.3 社会保障费(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3%计取
19.3.4.4住房公积金(土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5%计取。
19.3.5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3.44%计取。
1.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肆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当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册(商务标)为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当采用价格单因素
或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时投标文件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2.6开标
23、开标会
23.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23.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由各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
23.4 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3.4.1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建造师注册证(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
23.4.2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3.4.3 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3.4.4 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3.5 开标完毕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并随原件提交《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一份。
1.2.7评标、定标
24、评标、定标工作在市招投标办监督下进行。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由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5、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7、本工程的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指以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7.1评标步骤:
2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七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壹人,评标专家为六人。
招标人代表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抽取的技术标评标专家人数为四人,商务标评标专家为贰人。
27.1.2评标前准备工作:
27.1.2.1资料准备: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图纸答疑、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相关评标用表及其他评标资料。
以上资料除招标控制价和工程清单外,其他资料应做到评标专家人手一份,招标人应保证评标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
27.1.2.2招标人介绍各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推举项目评委会负责人(组长)。
27.1.3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