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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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

幕墙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

1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达到..市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2 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我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从方案设计到材料的购买,从部件制作到构件的制作和组装,乃至最后的现场安装及现场质量控制,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包括材料供应商的质量保证。

2.1 采用合理的质量控制程序

2.1.1合同评审制

合同签约阶段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对顾客的要求,商务和技术条件完全满足、适应。

2.1.2设计控制制

设计阶段实行设计责任制、设计交底制、安全技术交底制、设计评审制、设计验证制,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2 技术保证

2.2.1先进设计技术基础

产品设计严格执行《设计控制程序》。

微机设计在国内同行业中,我公司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处于领先地位,开发出居领先地位的CADPM集成制造系统软件。该软件是集分格设计、节点造型、强度校核、材料统计、优化采购、图纸设计于一体的集成制造软件,而且拥有一批经过计算机专业培训的精干的技术人员,对每个工程的一切技术数据均由计算机进行严格的计算,确保各项技术参数准确无误,满足使用要求。

2.2.2技术保证措施

1)责任制

a.根据工程的要求,工程技术管理体系设立工程负责人,即由项目总工程师与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b.建立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

2)会审制

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消化吸收业主提供的设计蓝图及工程变更单,进行细部设计,编写工艺流程。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方案,必须通过工程师办公室、会议评审合格,提交业主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例会制

每周召开一次技术协调会,处理每个部位接口,协调配合事宜,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请业主、设计师和配合单位参加技术协调会。

4)数据管理归档制

根据发出的施工图,编制各专业施工图有效图纸目录。技术档案、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检记录和变更记录,各项技术资料及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清楚、规格化、系统化,及时归档保存。

5)变更洽商签字制

a.设计变更记录是设计施工图纸的重要补充修改,变更内容及变更造价要求明确、具体,应及时办理文字处理记录,经办人及时签字,不得随意涂改和后补,必要时附图。如图纸修改过多,应另行出图。

b.洽商设计变更和记录应由业主、设计师和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签证。签证日期按先后顺

序编号,编号应齐全。变更内容应实时落实。

6)及时验收总结制

a.在施工中贯彻执行监督和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在施工后进行验收和总结。及时对现场技术和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b.在施工中检查、验证设计方案的可靠性、适应性、先行性与经济性,根据工程现场情况,不断完善技术方案。

7)技术交底制

施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学习、熟悉图纸的主要工序和施工方法,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尤其对工程的特殊性及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程序和技术要求施工。

2.3 材料采购控制

本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我们根据设计师的设计意图、工程的规模及甲方的经济实力来推荐,最后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在供应部门具体购料时,执行《采购程序》和《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公司有关技术部门要对材料的材质及性能进行详细的检查,质量管理部对材料的表面质量和尺寸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厂,投入生产。我们还将出具各种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及材料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报告关键性(如玻璃、铝板、密封胶、型材等),除出具上述证明外,还附有使用年限。其它附件,公司一律选用优质产品。

2.4 幕墙检测试验与检验控制

2.4.1项目质量负责人应建立能够及时发现包括标高和定位误差质量情况的检验和测试工艺。

2.4.2项目质量负责人应按照业主要求的规格和可适用的规则包括收货标准制订检测标准,并分发至各施工工段,制订标准时应指定检测的项目。

2.4.3如果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需要做一定的抽检,我司将予以支持配合,并自行承担费用。

2.4.4如果工程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我司将接受业主的要求,停工或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4.5项目质量负责人应复验关键的记录和其它有检验记录以及材质证明的记录,并检验在合同中说明的与同类部门认可和认证过的所有质量要求。

2.4.6项目总工如有必要应制订一份施工指导书作为检查和测试工艺的补充。

2.4.7检测设备应具备足够的可靠性,在使用前要校准和维修。

2.4.8质安员应当与总包单位/工程监理就检测范围的要求保持密切联系,并让专门的检验机构按要求进行检测。

2.4.9如果总包单位/工程监理要求现场监督检测,质安员就在这些检测开始之前3天通知总包单位/工程监理。

2.4.10项目质量负责人将保证所收到的材料、零部件符合购货的要求。材料、部件和组装件要进行严格的制作检验,建立适用于工程检验程序,以保证不合格材料、原部件可及时被识别,确保该批材料、零部件符合要求方可用于下一道工序。材料易于确认、分隔和分放,以防止安装时误用。

2.4.11收到的材料应随带其各自的材料试验证明,并交由项目质量负责人检验其尺寸、材料标准、质量、机械性能等,这些试验证书需由认可的检验机构批准核查。

2.4.12焊接材料应符合GB17-98标准并附带生产许可说明。

2.4.13螺栓应带有材料证明。

2.4.14所有与规格不相符合的材料应作不合格材料处理并分隔放置。

2.5 加工、制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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