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主城区各学校施教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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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泰州市主… 文章来源:泰州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数:5008 更新时间:2011-6-30 14:25:4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备注:
1.主城区以济川路为界,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施教区,济川路以南为泰州市市直施教区。
2.二附中北校区小学部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南稻河以东,森园路以北,东风路以西这一区域的适龄儿童及新通扬运河以北渔行居委会、渔行村、丁冯[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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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主城区以济川路为界,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施教区,济川路以南为泰州市市直施教区。
2.二附中北校区初中部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南,稻河以东,森园路以北,东风路以西这一区域及新通扬运河以北城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键入文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1、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规定,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使其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在施教区,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5日-7日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户口簿;
⑶住房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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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⑹幼儿发展报告书。
(二)初中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在施教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5日-7日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主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主城区读初中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海陵区施教区学生到沈毅中学报名,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直学校施教区学生到省泰中附中报名,由泰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户口簿;
⑶住房产权证;
⑷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三)学校施教区的确定
1、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施教区。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住房产权证(须在施教区公布前领取)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的区域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主城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因特殊原因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原则上以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3)除父母(夫妻)共有住房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住房产权的住所不作为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口不在主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7)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施教区实际居住的;
(8)对今年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四)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要按照家长的意愿接收本施教区内的智障儿童入学,扬桥培智学校可根据学校的办学能力招收智障儿童。聋盲学生到泰州市特殊学校就读。
(五)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同步,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经海陵区教育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
(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相结合”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5日~7日办理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海陵区施教区学生到沈毅中学报名,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直学校施教区学生分别到泰州市塘湾实验学校(小学)和省泰中附中(初中)报名,由泰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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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符合流出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独生子女证);
⑷户口簿;
⑸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纪律
(一)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强化责任追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凡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或以考试、测试等方式招生,或设立重点班及有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学校年度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控制班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有条件的要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四)加强学籍管理。201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关于今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施教区变化情况
问:今年,主城区施教区有没有变化?
答:去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成功地进行了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今年由于各施教区生源发生了变化,部分学校的办学规模有所调整,为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今年将对部分学校的施教区进行适度微调。
二、关于今年招生原则
问:今年主城区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答:今年主城区公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相结合”的原则。
问:各学校的施教区如何划定?
答:公办学校根据各学校的办学能力确定学校办学规模,结合区域的生源状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划区。
三、关于年龄与报名时间
问:小学入学年满几周岁?
答:6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问:泰州市主城区什么时间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统一时间报名。
问:新生报名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需带上孩子,提供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产权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幼儿发展报告书;初[键入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