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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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中心药房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患者专用的药物,停药后及时退药。
9.对夜间、节假日的临时紧急用药应能及时从药剂部门获得。
附1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2.麻醉药品临床备用设立一定基数,标识规范。
3.麻醉药品使用后,凭空药瓶及专用处方领取。
4.麻醉专用处方应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启,麻醉专用处方应专柜上锁,使用时登记编号,作废处方不可丢弃,及时退还药剂科。
5.药品及处方上锁后的钥匙应由专人随身保管。
6.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
附2 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使用的利他林、氯胺酮等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2.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3.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方应由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启,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专柜上锁,使用时登记编号,作废处方不可丢弃,及时退还药剂科。
4.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处方上锁后的钥匙应由专人随身保管。
5.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
附3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使用的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磷化钾、>0.9%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剂为高危药品。
2.高危药品备用应设立一定基数,专人负责保管,每日清点并登记。
3.专柜设障放置,标识规范醒目。
4.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
附4 毒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使用的A型肉毒素、三氧化二砷注射液为毒性药品。
2.毒性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注明公药或床号姓名,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3.一旦丢失、打碎或销毁,即逐级汇报,并通知保卫科、药剂科。
4.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
附5易致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易致毒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注明公药或床号姓名,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2.专柜设障放置,标识醒目。
3.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
附6 放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原则上病区内不备用放射药品,如为必须备用,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安全备用
2.放射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注明公药或床号姓名,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班清点。
3.一旦丢失、打碎或销毁,即逐级汇报,并通知保卫科、药剂科。
4.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签名。